那年夏天 图书馆
“如果可以和你一起自习
我愿意
活到老 学到老”
还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去图书馆自习。金色的阳光洒在图书馆大大的泛黄的书桌上,这样的气氛下,让难啃的物理学书籍也没那么晦涩了。时光流逝,大三的夏天,我遇到了一个白白净净阳光开朗的男孩。
其实在大一时我俩就互相认识了,不过彼时只听过对方的名字。那个时候,我们年级男生楼和女生楼在一栋,楼中间隔着一堵墙。每次去上课时,就能在宿舍楼前偶遇同年级的男同学。也许就在楼前,我们偶然打过几次照面。
时光窸窸窣窣来到大三,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俩开始熟识。我们每天会通过QQ聊天,会相约一起去图书馆自习,一起去食堂吃饭,逐渐了解了彼此的性格和爱好。
我们都喜欢浪漫主义的星空,喜欢看星星,他初中学天文竞赛,还拿过国际金牌,让我不禁对他仰慕几分;
我们都喜欢传统的音乐,他从小就学二胡和小提琴,自学了笛子和箫,上大学后每周日会去老师那里学大提琴,他说他的目标是把所有乐器都学个遍;
我们都喜欢运动,爱运动的人儿总是乐观开朗的;
我们都喜欢找到知心的人聊人生聊理想,希望在这一世不要白活;
我们都喜欢去图书馆自习,坐在浩瀚的书海中,拿出物理课本,做作业。
我们约好晴朗的夜晚,去静园草坪,他教我认星星;
我跟他说,我很喜欢香港80、90年代武侠电影里悲凉的箫曲,譬如《倩女幽魂》,譬如《东邪西毒》。他说,他可以教我学箫,为我演奏箫曲...
一个晴朗的周日早晨,我们一如往常的约好去图书馆自习,他一如往常的要坐地铁去老师那里练大提琴。我在图书馆先自习着,中午等他回来。我在啃着难懂的物理课本时,突然接到了他的短信:“我下课回来了,路过了一个地铁站,给你买了一个礼物,你猜是什么”。我有点受宠若惊却又满怀期待,我们才熟识一个星期啊,他会给我买什么礼物呢。临近中午12点的图书馆,我正做着作业,他来到了我的桌前,把一根长长的、用红色棉布缠绕的东西放在了我身前。我慢慢打开,哇,居然是一只箫。紧接着,他拿出了一本绿色的打印的书,“箫入门教程”五个字印在了封皮上。他说,“这是学校笛箫学社的课本,我在他们课本的基础上找了好多额外的曲子,重新打印了一本。我的音乐文件夹里有红楼组曲的音乐,晚一点发给你。红楼梦的曲子既好听,又适合初学者吹奏”。我好开心啊,某一夜晚上自习完回宿舍的路上,跟他聊天时偶然提到了我也喜欢箫,他竟然记住了。
这是一段青葱的没有结局的校园故事,我们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没有在一起,他没来得及教我认满天繁星、教我演奏红楼箫曲。这只箫和这本书,一直被搁置了2年,直到研究生一年级,我加入了学校的笛箫学社,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学箫,下雨天或是晴朗日,我喜欢一个人去到鸟鸣花香的未名湖小山坡,远离游客纷扰,练箫。后来,这只箫和这本书一直伴随我至今,已有7年。
=====分割线·彩蛋=====
在爱情中,真正意义上的唯一的男朋友,是大一时短暂的一段,大概半学期,太远太模糊了,以至于我都快忘记了。当时分手的理由预示了在经历累累伤痕和人生探索后定型的价值观:跟他待在一起太花我的时间了,我都没有时间做我喜欢的事,跟我的好朋友待一起。
后来从大一下学期到现在,整整8年多的时间,或多或少发生过好几次第一个故事这样的有浪漫也有受伤的故事情节。曾经的我一直是一个在爱情中充满感性的人,喜欢一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付出,很倔强,用尽力气。你们或多或少可能知道部分让我伤痕累累的故事。
慢慢的,在人生意义探索的道路上,通过对自己的深刻剖析,我逐渐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到,我将友情(也就是你们)和亲情,看得比爱情更加重要。这不是因为在爱情中受伤的结果,而是源于对自己清醒的认知——我是一个崇尚大爱的人。
废话了这么多,彩蛋来了。我想告诉你们,我有男朋友了。其实有了十多天了,一直没告诉你们,以前我总在幻想,当我有了男朋友,一定会情不自禁第一时间告诉最好的你们。但奇怪的是,我并没有冲动第一时间告诉你们,一方面是因为我总觉得要注定长期在一起,才值得分享给你们,而另一方面,我执拗的认为,爱情是一件自私的事情,自私的事情都不值得被分享....嗬,竟然跟我当初设想的那么不一样。
而我现在的恋爱观,跟以前的极度感性的浪漫主义大相径庭,不再考虑长期的规划,只是体验当下,在实际接触中去发现对方到底适不适合自己,自己到底适不适合爱情。甚至会想,也许几个月后,我们就不在一起了,毕竟,谁能想到几个月后的事情呢。
看上去是不是有些悲观?不用太为我担心。目前我是enjoy的,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被家人的关爱,这弥补了从小自己家庭亲情关爱缺失的心理,让我很有安全感。我曾经设想的很多要和男朋友一起做的事情,后来都自己一个人做了,现在有他陪我做,还是蛮开心的。以及,作为一只恋爱经验几乎为0的,不擅长表达亲昵感情的人,以后说不定会经常请教你们各方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