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新疆边缘一个叫黄沙梁的小村庄,一定是个荒凉、贫穷、闭塞的小村庄。我也相信,这个村庄是城市人向往的诗意栖息的地方,一个上班族灵魂安放之所。这是刘亮程的村庄,也是你我的村庄。
刘亮程说:“在我二三十岁最寂寞的时光里,我糊里糊涂写出了一部好书。那时我能听懂风声,可以对花微笑。我信仰万物有灵。作家就是那种能跟石头说话的人。我让自己单独地处在一个村庄的地老天荒中,静悄悄听万物的灵说话。后来我说话时,感觉万物在听。 ”
我也有个村庄,那是一个小桥流水,粉墙黛瓦,绿树环绕的村庄,村子里的房子相互间都是几代的老朋友,你依着我,我牵着你,知根知底。门前的晒场青砖铺就,屋顶的瓦脊龙形翘首,月光下的村子像一个静卧于地的蚕茧,鸡鸭、猫狗、牛羊和人在其中酣睡。
十八岁那年,我参加了高考,迫不及待地把日记丢在奶奶床边的搁板上,匆匆忙忙地奔向前程。城市用优越的眼光打量着我小麦色的皮肤,大红大绿的衣裤,乡音浓郁的普通话,看得我一点点缩小,小到没有存在感为止。自卑又羞涩的我,恨不得有一种魔药,可以从里到外迅速改变气质,让自己抬头挺胸,像拿着镰刀走在田埂上那样自由自在。
几十年过去了,我在城市的这端,搬到那端,从这个厂区移到那个大院,在日复一日的反复洗涤中,我终于洗去了一身乡气。那些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身影模糊了,鸡鸣狗吠的声音远去了,混合着几代人畜共存的气味封存了。可是我总是惴惴不安,像被移植在马路边的行道路树,旧根已断,新根难深,害怕风把我吹歪,雨把我扑倒,似乎始终在他乡漂泊。
《一个人的村庄》,让我羡慕刘亮程,他居然可以扛一锨在村庄周围闲逛,可以用整个夏天琢磨一个人、观察一匹马、戏弄一群蚂蚁,可以把一河滩的草惹笑。
刘亮程,1962年出生,新疆沙湾县人。他种过地,当过乡农机管理员。劳动之余写点文字,几乎所有文字都在写自己生活多年的一个村子。在这个村子里,房子被风吹旧,太阳将人晒老,所有树木都按自然的意志生叶展枝。作者在不慌不忙中努力接近一种自然生存。《一个人的村庄》首版后,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天涯》《大家》《北京文学》《散文选刊》《南方周末》等报刊都作了隆重介绍,作者本人亦一鸣惊人,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
《一个人的村庄》是人畜共存的世界,是万物有灵的天地。里面没有大事发生,可是不经意的小事都可改变地形地貌。天老地荒的村庄,有自己的小道理,有经世的哲理。
一、人畜共存的世界
村庄不仅是人的村庄,也是鸡鸭鹅、牛羊猪的村庄,他们共同生于此,长于此,死于此。村边的坟墓里没有动物们的墓碑,可是活着和死去的人的身躯里都有它们的骨肉。张家的狗认识李四的的奶奶,李四的奶奶认识王五的鸡。每天早上,院门里走出来的先是狗,再是鸡,然后才是人,他们是不可分割的一家子。
我的生活容下了一头驴,一条狗,一群杂花土鸡,几只咩咩叫的长胡子山羊,还有我漂亮可爱的妻子女儿。我们围起一个大院子、一个家。这个家里还会有更多生命来临:树上鸟、檐下燕子、冬夜悄然来访的野兔……我的生命肢解成这许许多多的动物。从每个动物身上我找到一点自己。渐渐地我变得很轻很轻,我不存在了,眼里唯有这一群动物。当它们分散到四处,我身上的某些部位也随它们去了。有一次它们不回来,或回来晚了,我便不能入睡。我的年月成了这些家畜们的圈。从喂养、使用到宰杀,我的一生也是它们的一生。我饲养它们以岁月,它们饲养我以骨肉。
在人还没有在地球上出现的时候,虫子们已经存在了,当大型动物出现时,人不过处于食物链的中端的一种动物,不如狮子老虎,不如大象野狼,甚至看见成群的鬣狗都害怕。自从人学会了使用语言,文字,会讲故事,就形成了家庭、部落、王国,从此组成团队的人类走上了食物链的顶端。我们驯化动物为我所用,驯化植物开始种植,从采集狩猎跨入农耕时代。人就是大自然中的一种动物,村庄就是所有动物的家园。
读刘亮程的散文,让我想起庄子提倡的“齐物论”。庄子认为万物都要是浑然一体的,没有是非、美丑、善恶、贵贱。他做梦自己变成了蝴蝶,醒来后不知是糊蝶做梦变成了庄子,还是庄子做梦变成了蝴蝶,蝴蝶和庄子没有区别。虫子爬地你身上,和你躺在草地上是一样的,大地的眼睛里你就是一条小虫子。牛为你耕地,马为你拉车,你也为牛马搭棚喂食。
农民不会把动物看成是宠物,而是把它们当成家庭成员,炒菜的油香飘进驴圈,驴圈的粪尿味窜入灶间。孩子出生时,猪崽也出生;父亲收工归家时,牛羊也归圈。人的房子和牲口的棚子相邻而建,人时常钻进牲口棚,牲口偶尔走进人居室。狗的一生也是人的一生,驴的脾气也是人的脾气,逃脱的马也是逃脱的人。年轻时人的心中有一群惊世的巨兽,在岁月的驯化下,最后都变成了温驯之物。
二、天地的改变由小事开始
农民没有大事可干,他们每天早上出门,下地干活,重复着祖祖辈辈没干完的活,翻地,撒种,浇水,收割。黄昏,他们走在老路上,或牵着牛,或赶着马车,或荷着锄,收工回家。他们今天削一个土坡,明天挖一个水坑,几年以后,土坡变成了平地,水坑变成了沟渠。
愚公也是一个农民,太屋太行横断了出门的路,他不想翻山越岭,就只能挖山不止。今天锄,明天挖,子子孙孙挖下去,总有路开的那一天。万里长城是一砖一砖彻成,京杭大运河是一锄一锄挖成,世上所有伟大的工程,都是从一砖一锄做起。
有时,我会花一晌午工夫,把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土包铲平,或在一片平地上无辜地挖一个大坑。我只是不想让一把好锨在我肩上白白生锈。一个在岁月中虚度的人,再搭上一把锨、一幢好房子,甚至几头壮牲口,让它们陪你虚晃荡一世,那才叫不道德呢。当然,在我使唤坏好几把铁锨后,也会想到村里老掉的一些人,没见他们干出啥大事便把自己使唤成这副样子,腰也弯了,骨头也散架了。几年后当我再经过这片荒地,就会发现我劳动过的地上有了些变化,以往长在土包上的杂草下来了,和平地上的草挤在一起,再显不出谁高谁低。而我挖的那个大坑里,深陷着一窝子墨绿。这时我内心的激动别人是无法体会的——我改变了一小片野草的布局和长势。
我的骨子里是个农民,知道岁月过得很慢,人生过得很快,不做点事就那么虚晃一世,觉得不道德。我放学回家拿着镰刀去田野里割草,地里的杂草少了,庄稼的长势就好了,篮子里的青草多了,兔、羊、猪就吃得饱了。我今天写篇文章,明天看本书,做些不起眼的小事,认真地干了几年,发现写成了百多万字的文章,看了近千本书,我改变了自己。
刘亮程的《我改变的事物》,年轻力盛的他,常常扛着锨在野地上闲转,不时地挖两锨,改变着原野的面貌。他阅读大量的书籍,用笔改变着自己的面貌。他是农民,也是作家,他不是用外来的目光去感叹乡愁,而是用农民的眼睛看待自己的劳动和人生。一辈 子把小事做好了,未尝不是把生活过好了呢?
三、村庄里道理的哲思
村庄是有生命力的,有声音、气味和温度。村庄四周是无限的荒野和地,地和荒野尽头是另外的村庄和荒野,人们在其中生活、劳动、一天又一天,一辈子又一辈子。村庄给了他们生存的智慧,也局限了他们的见识,就像工厂限制了工人的见识,地球限制了人类的见识一样。
因一个鸡蛋亲戚为仇、邻居反目,为半截麻绳大打出手、刀叉伤人,你能说他们心胸狭隘,不该为这些琐碎之事争斗计较吗?那你说他们该计较什么,坐在如此荒远的不为人知的村庄里分析东欧局势?还是讨论九七香港回归问题?这些天下大事,哪一件有牛啃了他们的庄稼这事更大?当张三为自家麦地先淌进水而甩开膀子堵渠拦坝时,你能说他的拦坝工程比三峡工程小?不伟大?他抢救的可是眼看旱死的一亩二分地的麦子啊,这麦子可是他一家五口的活命粮啊!
他们从土地里刨食,生存是第一位的,能不斤斤计较吗?他们日出而作,日夕而歇,相信土地不会欺负他们,洒下多少汗水,打下多少粮食。他们不会因为年轻时干出了名,到年老时就坐享其成,会一直要干到干不动为止,然后埋在村边,永远地歇息。他们一辈子可能都要没有离开过村庄,没有知识分子的学识和远见,可是村庄的道路没有人比他们更熟悉。
《诗经》来源于民歌,来自于村民的哼唱。周朝实行分封诸侯的制度,“封建”开始,指定一位宗亲或功臣,将一块地方和一群人民“封”给他,要他带着这些人去到“封地”。宗亲或功臣获得的“封国”,很可能是一块遥远、陌生的地方,要能有效领有这块封地,刚开始要靠武力,却不可能一直靠武力。封建领主必须了解这里居住的是什么样的人,得要认真地探访、了解当地民情,努力试着和他们好好相处。“采诗”,搜集当地民歌,从民歌中接近人民生活。这些诗篇流传千年依然鲜活,你能说农民没智慧吗?
村庄活得久了,总会遇到几场大风,会把人吹歪。风从不同方向来,人和草木,往哪边斜不由自主。他们能做的是在每一场风后,把自己扶直,把根扎深。忆苦思甜也好,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也罢,该播种时还是去播种,该割麦时还是挥镰刀。麦子如果缺席了,不仅要饿肚子,村庄也会动荡不安。
四、回到村庄,体验生活的宁静
我从村庄走出,又回村庄而去,村庄留下了我的魂,走多远也离不开它的魂牵梦绕。村庄里的牛已经埋骨村头,村子里的年轻人已经随风而去,没有居住的老屋睁着黑洞洞的眼睛,静卧在新楼之间等待风把人刮回。风在村庄里慢了下来,留住一棵树、一株草、一个虫,一个回归田园的人,那是我的村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有的是塔希提,有的是桃花源,有的是香巴拉,那是心灵安放的地方。在浮躁焦虑的当下,静下心读一读刘亮程,在月光下听一听狗的声音,在晨曦里闻一闻阳光的味道,在夕阳中看一看倦鸟归飞,白日里走过小桥,踏遍小河,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生活中没有那么多大事,没有干得完的活。就如庄子说的,我们从无处来,到无处去,不用急,慢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