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略)
“喂!”
“嗯?”
“你说,道德是什么?”
伏案在桌前的朋友伸了个懒腰,用怠懈的语气回复道:
“听上去像是道理和德行的结合。”
“道理与德行.....”
“不过这些东西本应是约束自身而存在的,仔细想想好像和信仰差不多。”
“‘本应’?”
“啊,因为对于我们来说,现在的它更像是......”
他顿了顿。
“武器。”
叮铃——
脖子上挂着铃铛的黑猫从座位越上了桌角,然后找了个舒适的位置躺下。
“虽说只是私刑,但每个人都能随意使用它去处置他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最后再将其行为至冠以美名。”
他托着下巴,用手挑逗着一旁的猫。
“更狡猾的是,具体事件里施刑者并不全是我们广义认知里的「好人」,受刑者也不完全是「坏人」,在道德这个染缸里,两个相反性质的人,身份可能是对调的,而没有深入了解其缘由的人很可能被表面现象所蒙蔽,盲目加入施刑者行列,对无辜的人施以不必要的鞭挞。”
“那......那施刑者不就变成加害者了么?”
我说着咽了一口唾沫。
“没错,不仅如此,施刑者的人数也是远远多于受刑者的,众口之下,逻辑、道理都被抛置在一旁,甚至到最后受刑者连自身也会因为强压而放弃对事件本身的思考;能灰溜溜地逃走反而成了最好的结果,而最糟糕的后果将是令人无法想象的。”
“这也太荒谬了吧?”
我大声叫嚷道。
深深地呼了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之后,我继续提问道:
“那这么说来,法律果然要比道德合理多了。”
“这么说也没错,可你再仔细想想,虽然道德体系弊端诸多,但如果是在正当使用的前提下,道德能涵盖的方面要比法律广得多。”
“.......”
“咱们以善恶二元论为根据讨论,事件大抵可分为大善、小善、大恶、小恶。”
“停,这么分也太不负责了吧?”
我反驳道。
“哎,你先别打岔,你说的我一会儿再讲,按这么分得话,法律的管束范围只有大恶和部分小恶,而道德则是可以覆盖所有。”
“.....”
“再转到你说的那方面,其实我说的「善」与「恶」只是构成事件的要素,就像构成物体的分子和原子一样,而真实发生的事件也可能包括上述的两种,三种甚至全部要素。”
看着一脸迷惑的我,朋友不自觉地叹了口气。
“哎,我举个例子,为了保护母亲不受家暴而弑父的儿子,简单来说,不就是可以分为保护母亲的「善」还有杀人的「恶」么?”
“......对。”
我点了点头。
“是啊,而上面所说的「善」是不会被法律认可的,因为这根本不在它的应对范围里,而道德虽然也会对行为本身的「恶」做出批判,但处于人情的考虑,也会对事件的另一方面表示理解,就像上述的例子,在法律上他只是个杀人犯,而在人们口中他就成为了一个孝子。”
“可.....这也不能让他摆脱惩罚。”
“嗯,其实这个例子对于解释道德来说还是太勉强了,道德本身的作用只是约束「恶」,提倡「善」,归根到底也不能像法律一样决定人的生死。”
哦——
听完朋友的一番长篇大论以后,喉咙干渴发痒,饮下一杯茶之后才有所缓解。
“道德,事件什么的太复杂了。”
脑袋一片浆糊的我,干巴巴地总结道。
“不对哦,小i。”
朋友用手抚摸着猫柔顺的毛发,黑猫像是睡着了一样,一动不动。
“复杂的不是事件,而是人呐。”
......
(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