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意识到自己终于听腻了一首单曲循环几天的歌,或是放弃了一个喜欢很久的人…你会难过吗?
音乐和土豆
第一次发现自己这样的感受是在高三,单曲循环The Other Side一个星期后,放学回家的路上。比起成群结伴,我更喜欢一个人。与其说喜欢,倒不如说是习惯,习惯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音乐是绝佳伙伴,我不需要照顾他的情绪,不需要猜测他的想法,不需要迎合他的口味。因此每发现一首好歌,内心的喜悦溢于言表,更不用说发现一位令我心动的歌手或是一支乐队所带来的狂喜。“kiss me like it's do or die”有时候爱上一首歌只是因为一句自己对号入座的歌词,或是勾起过往的旋律。发现我听腻这首歌的瞬间,第一次感受到了因此带来的失落和惋惜,我意识到,我失去的不只是一首歌。
我爱土豆圆润的形状,爱切土豆时和刀刃摩擦发出的声响,爱土豆丝的清脆,爱土豆块的绵软,爱薯条的糯香。还有一点,爱它的廉价易得。我可以轻而易举得从随处可见的土豆身上得到满足和快乐,得到一个让我嘴角上扬的理由,一个提醒我生活美好的信物。
他和秋千
在一个寒冬的夜晚,我深思熟虑良久之后,决定为自己的心解开缰绳,任她狂奔,我决定去喜欢那个人。人在陷入爱河的时候,会分泌大量的多巴胺和内啡肽,让人感到快乐和幸福。一直觉得,比爱上一个人更多的是爱那种自己心动的感受。也就是说谁能让我产生更多的以上激素,我便更爱谁。不知是距离,是忙碌,还是成长,也许是厌倦了自欺欺人的自我洗脑,我终于对自己承认可能我不再那么喜欢他。可是还是会常常想起曾经爱他时那个早上一睁眼、每天睡觉前、在马路上课堂上写题时想起他都会傻笑的自己。现实和回忆交织拉扯,我意识到,我失去的不只是曾经深爱的他。
人有两种属性,一种属恒星,自带光芒,热情四射;另一种属行星,反射光亮,沉寂易冷。他属前者,我属后者。和他在一起我有时会有些许罪恶感,甚至是觉得自己不道德。我感觉自己在盗窃,在窃取他的光和热,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当罪恶感超出好感,我终于妥协放弃。
我爱秋千来回摆动时双脚脱离地面的感觉,爱它可以时高时低时快时慢的失重感和悠闲安逸。还有一点,我得不到。王菲说,爱情,得不到就是一辈子,得到了,就不可能是一辈子了。也许是因为至今都没有一个自己的秋千,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我该庆幸它还是我胸口鲜红的朱砂痣。
放弃一个喜欢了很久的人或事物,失去的不只是他本身,更是失去了一个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理由,失去了一个对生活燃起热情的契机,失去了自欺欺人的借口。
还好,我还有土豆和秋千。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热爱,找到自己的土豆和秋千。
以上,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