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党的干部队伍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水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选报干部提出五点要求,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这些特质不仅是干部个人品德和能力的体现,更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政治过硬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领导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在任何情时候都能坚持原则,忠诚于党的理论和路线,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决策和行动的正确性。
敢于担当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不惧困难的勇气。在面对复杂的挑战和困难时,愿意迎难而上,不推诿、不逃避,能够主动承担起责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担当精神是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锐意改革意味着干部应具有开放的思维和创新的行动。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工作方式往往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因此,具备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干部,能够引领时代潮流,推动体制机制的优化升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实绩突出则强调干部要求真务实,梳理正确的政绩观。要把深刻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的工作实践,处处以人民的利益为先,想人民所想、盼人民所盼,真真正正地为人民群众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当能干事、干成事、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干部。
清正廉洁是对干部最基本的道德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增强免疫力,始终当好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只有做到自身净、自身硬,才能赢得民众的信任和尊重,更能树立好党和政府的形象。
新时代具备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五大特质的干部,如同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为国家的繁荣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安康提供坚强保障。培养和选拔这样的干部,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任务。通过建立和完善干部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可以有效促进干部队伍素质的提升,进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