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时候我应该点上一根14块钱的利群,因为我这个阶层抽着14块钱的利群已经算奢侈了,接下来最好泡一杯不加糖的苦咖啡,并不是喜欢咖啡,是喜欢咖啡里的苦味带给我的爽口,我不太会喝咖啡,甚至连咖啡的品种都分不出,喝它可以算是用来装逼吧,因为我没听过一个人气作家写东西的时候泡一杯浓茶,或是喝一杯老白干。如果没有开水冲泡速溶咖啡的话,最好来一瓶洋酒,我分不清朗姆酒白兰地或者龙舌兰,就连我买的洋酒我自己都叫不出名字,因为酒瓶上贴的是英文,这些写着英文的贴纸或许原本不是贴在这瓶假酒上的,亦或是这个贴纸就是为这瓶假酒而制造,不过不需要关心太多这些鸡毛蒜皮的的琐碎。
只要有这些东西,或许我才能进入写作的最佳状态。
我这毛病是怎么样养成的?
不,一开始我写作只是坐在街边等我心仪的女朋友下班时草草写上几句。亦或是上班闲暇之余拿出手机随便应付一下我潜意识里认为我是个作家的借口。
后来,我听一个作家,或许应该算是作家吧,因为
至少还出过几本像样的电子书。
我就是听他说,作为一个作家写作的时候应该有一种仪式感。
说完他掏出一根香烟点燃,我的脑海里甚至把他的身影与鲁迅或是福楼拜重叠。
所以我终于明白,像我这样坐在街边随便扣出那么几个酸字儿根本算不上写作。
起码我应该有香烟,洋酒,和昏黄的灯。
哦!我忘记还要一个昂贵的键盘,只有听到一声声清脆的打字声,我才能灵感爆发。
说着说着,我想先点上一根烟,透过升起的烟雾看着电脑屏幕,我此时便沉醉在这种感觉当中。
但是,重要的是,我曾在街边等待下班的那个姑娘现在已经是我的妻子,好吧,她不喜欢烟味,而我也因为这样戒了近一年的烟。
现在我不能抽烟了,妻子还告诉我晚上喝咖啡会让我本就走样的身材变得肆无忌惮。
那么朗姆酒,我是说假的朗姆酒基本也不能够了。
综上所述,写作前的准备,我一个也不曾达到,而这是不是说,我没有办法在Word的文档里敲击出一个像样的字来?
我想是的,因为我现在用来打字的键盘,我也一度的嫌弃它,那是我年轻时,就是婚前买来用它打我的各类游戏用的,现在沦为我写字用的工具,我甚至跟我的好朋友吹嘘,我这款键盘用来打游戏是有多么痛快。是现在我很嫌弃它,因为它不是我想象当中,一个作家应该拥有的键盘。
好吧,妻子洗澡出来,我是不是该干点什么了?晚餐吃得不多可是胃里全在翻腾,应该要做些运动消化消化了。
等下,我不是准备要开始写作的吗?为什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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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或许就是我每晚下班回家的日常,基本在做的就是装腔作势,然后无所事事。
365极限挑战营第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