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成立于aaaa年,注册资金aaaa万元,中国一级、广州A级;质量管理、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三大体系健全。拥有国家高级职业经理人、国家高级企业培训师、全国清洗技术委员会(教研/培训)专家、国家高级环卫管理师及住建部高级垃圾工程师管理团队,多年从事环卫清洁服务,拥有丰富的市政道路清扫服务工作经验,本着“让环境更洁净,让生活更美好”精神,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决心为“清洁美化XX、打造舒适、惬意怡人的XX工作和生活环境”而努力。我司有能力、更有责任给广大百姓呈现一个洁净靓丽的城区。
一、管理目标
实现项目计划管理有序、有章可循
总 述作业方案要求保洁要求说明执行
标准
按照管理内容、管理标准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等工作,并建立健全的日常保洁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质量督查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查自检制度及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根据XXX省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作业方案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本项目保洁以人工作业收集垃圾为主,机械作业为辅;
[if !supportLists](2)[endif]该区域道路按照所分级别标准清扫保洁;
(3)垃圾收运以直收直运为主,中转站转运为辅;
(4)完善作业车辆和基础设施,提高作业水平。
本项目所含道路路面、人行道保洁范围均为到墙根、全覆盖;另含该区域内及绿化隔离带的清扫保洁,废物箱、垃圾桶清掏、擦洗和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收集清运等。实行高标准机械化作业《XX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
1、XX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
为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文明城市,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XX区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机构
成立XX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中标企业作业质量标准进行指导、监督及考核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各股(室)、站、队负责人及行业管理股人员
下设考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由行业管理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在考评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根据本办法,实施日常管理考评工作。
二、考评对象
城区标段中标企业。
三、考评内容
1、凡涉及到《XX区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内容,均属考评范围,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道路机械化作业、道路果皮箱日常管理、牛皮癣管理、公厕河道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 XXX香灰、污泥和废水清运、环卫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及其他等。
2、对中标企业的内部日常管理情况。
四、考评依据
《XX区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XX区旅工办制定的《XX区旅游环境与服务质量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及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制定的《管理考评办法》。
五、考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评原则;
2、全天候、节假日不间断考评原则;
3、明检与暗检、考评与督办相结合的原则;
4、量化考核原则;
5、引入社会评估机制的原则。
六、考评方式
1、明检:由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实施,每月不少于三次,中标企业至少安排一名负责人参加检查。
2、暗检:由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实施,每月不少于三次检查。
3、日检查:由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各股(室)、站、队组织实施,每天将检查结果如实做好签证登记,月汇总至行业管理股考核兑现,并通报公示。
七、扣分标准(100元/分)
(一)中标企业员工劳动纪律
l、业主单位组织召开的各项业务工作会议,要求中标企业项目经理无条件参加,有事必须请假。无故缺席的,每次扣50分,迟到的,每次扣2分。
2、未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或业主单位安排的相关工作事项未落实到位的,每次扣10分。
3、中标企业项目负责人应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手机打不通或不接听电话的,每次扣5分。
4、遇突发性检查或其它突发情况,中标企业必须服从业主单位的安排调度,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并及时回复。未及时赶到现场的,每推迟10分钟扣5分;及时处理但未回复的,每次扣0.5分;未处理或未处理到位而虚假回复的,每次扣10分;不服从调度或推诿的,每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负面影响极大的每次扣50分。
5、因特殊原因卫生不能及时处理到位的,必须立即上报业主单位,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0分。
6、在检查考评中发现缺岗、迟到、早退、未按要求分段保洁(闲聊、串岗、坐岗、睡岗)、清扫保洁人员未穿安全标志工作服和打赤膊、穿拖鞋、穿高跟鞋、穿裙子作业,在非吸烟点吸烟、嚼槟榔(口香糖)等影响XX旅游形象和安全的,每人次扣1分。
7、在上班时段禁止嬉闹、打架,否则每人次扣2分。
8、严禁酒后作业,否则每人次扣5分。
9、在上班时段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否则每人次扣2分。员工无故擅离岗位,造成路段无人保洁的,每人次扣2分。
10、中标企业保洁人员(不含管理人员及机械作业人员)配置要求不得低于352人,每班次缺少1人,扣5分,以此类推。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必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业主单位,未及时上报每次扣5分。
11、项目经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业主单位有权责令中标企业予以更换,否则从责令之日起,每天扣10分,以此类推。
12、重要检查、重大活动、重宾接待、专项整治和重要节假日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及时上报业主单位,未按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到位的,每次扣50分。
(二)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
1、城乡结合部可视范围内有零星白色垃圾,每处扣1分;垃圾斗、果皮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满溢的,每处扣3分;超过半小时未处理的,加倍扣分,以此类推。
2、未按时或未按要求完成道路普扫的,每项每次扣5分。
3、严禁焚烧垃圾,每发现一次扣20分。对不明原因造成的焚烧痕迹未及时清理干净的,每处扣5分。
4、当街燃放鞭炮、投放冥纸l小时内未清除干净的,每次扣5分,超过两小时扣10分,以此类推。
5、果皮箱每天在早上7:30前未完成清掏、清擦、复位的,每项每次扣2分(路灯杆、交通标志杆、配电箱参照果皮箱保洁标准执行)。
6、保洁人员将垃圾清扫或倾倒入绿化带、雨水口等地方,发现一次扣2分。
7、城区人行道、路沿石有灰尘、泥沙,城区道路、交通标志线不见本色,每处每次扣1分;雨水口不洁净,每个扣1分;保洁工具乱摆乱放、不干净、不整洁,每项每次扣1分。
8、保洁员普扫未用大扫把进行规范作业的,每人每次扣1分。
9、因环境卫生质量问题被媒体负面曝光或被市、区领导点名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每次扣50分。
10、居(村)民投诉环境卫生问题,经查证属实,每举报一次扣5分;同一地点同一事件连续二次以上投拆的加倍扣分。
11、未及时清理道路泥沙、泥土、积水的,每处扣2分。
12、在环境卫生作业过程中造成其它负面影响的,特别是影响XX区在省、市城市管理检查排名的事件或区内年度工作排名的,经局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另行处罚。
13、未按时间和要求收集垃圾的,每处扣3分。
(三)“牛皮癣”清理
环卫设备设施上有各类“牛皮癣”及污渍痕迹清理不及时,每处扣0.5分。
(四)公厕
1、公厕未按规定时间开放的,每座每次扣2分;收费或经营获利的,出现一次扣20分。
2、公厕无编号,标牌、标志不齐全,无保洁制度,无保洁员姓名、投诉电话的,每项每次扣0.5分。
3、公厕(含移动环保公厕)未按要求和标准配备专业保洁人员的,每座每次扣10分;未达到“六无、六净”标准的,每项每次扣1分。
六无:蹲坑、座盆、小便池裙、小便池台、外墙、地面要求无粪迹、尿碱、污物、尘土及无乱写、乱画、乱堆杂物。
六净:厕牌、墙壁(墙裙)、隔板、窗台、门窗、灯具干净,不能有灰尘和污垢。
4、公厕通风排气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或更换的,每处扣2分;关闭时未喷洒灭蚊、灭菌、除臭药物并未按季节投放鼠药的,每项每次扣2分;出现异味的,每座每次扣1分。
5、公厕设备设施不齐全,每项每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出现水电或照明异常,无特殊情况2小时内未维修的,每项每次扣2分;否则,加倍扣分,以此类推。
6、公厕内、外环境不整洁,可视区域范围内(含周围绿化带)有垃圾、粪便等其它废弃物,每项每次扣0.5分;工具乱摆乱放,每件每次扣0.5分。
7、公厕取粪口、化粪池盖损坏,维修不及时的,扣2分;化粪池未按要求每季清掏的,每座每次扣5分。
8、擅自改变公共厕所用途或关闭、闲置、废弃公共厕所的,每座每次扣100分。
9、中标企业应配足不低于11个蹲位的移动环保公厕,以满足XX重要黄道吉日、重大活动及重要接待需要,每少一个蹲位每次扣100分。
(五)河道
1、河道未按要求(4人)安排专人管理,每天每少一人次扣5分。
2、作业时未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人员联系而擅自作业的(防汛指挥部值班电话:567766),每人每次扣1分,且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企业负责。
3、河面有漂浮物、裸露河滩河岸有垃圾的,每处每次扣1分。
4、清捡或打捞的垃圾未及时妥善处置的,每次扣2分。
(六)城区垃圾、污泥及废水清运作业
1、未制订垃圾清运人员和车辆内部管理制度、考评办法,未建立日常管理各种台帐资料的,每项每次扣5分。
2、未申请办理垃圾清运许可证的,扣20分。
3、城乡生活垃圾未按要求清运,各垃圾站(点、斗)垃圾暴澎、外溢的,每处每次扣3分;未按要求灭蚊、灭菌、除臭的,每项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清洗各垃圾站(点、斗)及果皮箱内胆(夏季须每日清洗),出现斗体和果皮箱及周边污渍的,每项每次扣1分。
4、生活垃圾未采取密闭运输,造成二次污染,有飘、撒、扬、漏现象的,每项每次扣2分。
5、垃圾装载车辆出现超重、超高、超宽和外挂现象的,每台次扣5分。
6、环卫各种作业车辆低于55台,密闭式不锈钢板车低于100台,每少一台扣100分,第二台起扣200分,以此类推;环卫作业车辆每季未按要求定期维护保养的,每台次扣3分;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每台次扣1分。
7、车辆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影响区环卫局对外形象的,每台次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加倍扣分,并责成中标企业对该驾驶人员予以辞退;在各种路段超速行驶的,每台次扣2分;违反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关规定的,每台次扣5分。
8、生活垃圾乱倒、乱卸、乱抛的,每项次扣3分;未及时对废弃家具进行收集、运输、处置的,每项次扣3分。
9、垃圾站(点、斗)垃圾清除后未及时清扫、冲洗干净的,每项次扣0.5分;垃圾斗未及时放回原处的,每项次扣0.5分;垃圾站(点)周围不干净,每处每次扣0.5分。
10、垃圾斗、果皮箱有损坏48小时内未及时修复的,每项次扣2分。
[if !supportLists]11、[endif]作业车辆回场前未到指定地点清洗的,每台次扣2分;未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内的,每台次扣1分。
[if !supportLists]12、[endif]清运车辆回场后无专人检测,未做检测台帐资料,
每台次扣1分;带故障行驶作业的,每台次扣5分。
13、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停车场内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齐,无专人看管,场内卫生不达标,每项次扣1分。
14、夜间作业大声喧哗、鸣喇叭造成投诉,经查属实的,每件次扣0.5分。
15、 XXX香灰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清运的,每次扣5分; XXX香灰装载运输过程中,未设立安全员、未派专人用水淋透导致装载运输时带火种、未倾倒在指定位置、不服从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管理的,每项次扣3分; XXX香灰清运过程中未密闭运输造成第二次污染的,每项次扣2分。
16、区污水处理厂(含区生活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污泥未直接运输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未按指定地点处置的,每项次扣5分。
17、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压滤液处理后的废水未及时转运至污水处理厂指定地点处理的,每次扣5分。
(七)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内作业
不服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每项次扣3分。
(八)道路机械化作业
1、渣土污染路面未及时清扫、冲洗处置的,每次扣3分。
2、城乡机械化作业路段清扫、清洗、洒水降尘未按时间和次数作业的,每项次扣4分;重要接待、重大活动、重要黄道吉日洒水车未保持24小时待命的,每次扣5分。
3、不服从指挥、调度的,每次扣10分。
4、当气温降至2℃以下(含2℃),继续进行机械化清洗、洒水降尘作业的,每项次扣5分。
[if !supportLists]5、[endif]机械化作业车辆未按要求统一涂装、统一编号、统一停放的,每项次扣3分;未按要求作业,未及时年检、维护(含车辆清洗)、维修、保养及按时足额缴纳车辆各种保险的,每项次扣2分。
(九)内务管理
1、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设立安全总监的,每项次扣100分;正、副经理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少于3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少于1次,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少于2次,新进员工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少于1次,组织应急演练每年少于2次,驾驶员未参加每月安全生产例会,办公场地未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未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报表等各类台帐资料的,每人每项每次扣5分。
2、未按要求足额缴纳相关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律不予拨付承包款,连续3个月以上不足额缴纳的,业主单位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3、未在规定30天时间内租赁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的,每延期一周扣50分。
4、未建立智能信息管理平台,由业主单位讨论研究后,酌情扣分处理。
5、环卫实际作业人数与上报人数不符的,每少1人次
扣1分。
6、区、局下达的整改督办及群众投诉事件,未按要求整改的,每次扣5分,整改到位但未及时回复的,每次扣1分。
7、员工《花名册》;保险台帐资料;合同签订台账;年度、月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台帐;各类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方案;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重要活动工作方案、值班表;各类环卫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台帐;清运车队派车统计表、垃圾清运派车统计表、公厕河道管理台帐表;各类数据(含加班人员数、每月员工变动情况人数、缴纳保险额、缴纳税金额、道路冲洗和洒水降尘次数、香灰清运车数、收缴鞭炮清运车数、城区生活垃圾清运车数、农村生产垃圾清运车数);新闻信息稿等以上各类资料未按要求上报的,每缺一项扣1分。
8、不得收取服务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费用,否则,经查证属实的,除没收所收金额外并处10倍罚款。
(十)考评结果运用及说明
1、区旅工办、区农村环境整治办考核扣分标准为500元/分,每月由行业管理股累加至中标企业。业主单位组织的明检实行加倍扣分。
2、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逐级审核后(签字盖章)上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拨付经费。
3、本考评办法未涉及到的内容由业主单位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4、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在实施考评过程中,如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根据业主单位《内部管理考核办法》予以处罚,若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考评办法从2018年1月1日施行。
九、本考评办法解释权归XX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2、各工种作业规定
序号作业
类型
作业安排作业时间规定及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城区所有道路实行“日四次普扫和巡回保洁”的工作模式;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两班作业(视路段具体情况安排);城乡结合部以机械清扫为主、其他中心城区道路以人工清扫为主。旺季(5-10月)为4:30-24:00,
淡季(11、12、1、2、3、4月)为5:00-23:00。
旺季:
早上4:30-6:30开始第一次普扫,
上午9:00-11:00开始第二次普扫;
下午第一次普扫时间12:00-14:00,
下午第二次普扫时间16:00-18:00,
其他时间为巡回保洁时间,晚上巡回保洁时间为18:00-24:00。
淡季:
早上5:00-7:00开始第一次普扫,
上午9:00-11:00开始第二次普扫;
下午第一次普扫时间12:00-14:00,
下午第二次普扫时间16:00-18:00,
其他时间为巡回保洁时间, 淡季作业时间早上推迟30分钟上班,晚班提前30分钟下班,普扫作业时间和旺季要求相同。
要求:
(1)道路及两侧(含街道和人行道)、绿化带及道路附属设施干净,可视范围内无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无泥沙、土绺、积水。
(2)环卫服务作业外包清扫保洁面积范围内所有的主次街道、人行道、绿化带(包括路沿石、雨水口、树坑、公交站及隔离墩)周围的地面无污物,道路显本色。
2道路机械清扫作业按规定频次清扫主要道路机械清扫、人行道清洗作业时间为24:00至次日凌晨6:00 ;
进行主次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时间为凌晨3:00 至17:00。
主要道路冲洗(含洒水降尘)
每天不少于4次,
第一次作业时间为凌晨3:00—4:30,
第二次作业时间为上午8:30—10:00,
第三次作业时间为中午12:10—13:30,
第四次作业时间为下午15:30—17:00;
人行道冲洗每月不少于3次;
城乡结合部冲洗每天不少于2次,
城区道路护栏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
要求:
(1)机械化作业必须确保道路无积尘、无泥沙、无漏洗痕迹、无积水,雨水口、路沿石、绿化带侧面干净,防止泥沙冲到绿化带上,路面和交通标志线等见本色。
(2)配合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渣土管理办的工作,服从调度和指挥;重要接待日等特殊情况洒水车应保持24小时待命,重要路段渣土污染时服从调遣,并无条件清扫冲洗。
3道路污染清洗作业不间断巡查和应急相结合当发生渣土、混凝土搅拌车抛撒物及散装物料(泥、沙、石)道路污染突发事件时,及时出车作业,迅速处置,恢复路面清洁
道路污染清洗作业时速5-8公里/小时,根据现场污染情况需要,可以进行反复洗刷。道路清洗作业采用具有“冲刷、清扫、收集”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车辆,对污染路面进行综合处理。清洗作业车辆配有前置盘刷、中置滚刷、边刷、冲洗喷口、吸盘等作业装置,箱体配有水箱、污物箱。盘刷、滚刷与冲洗的水混合与路面接触,实现对路面的充分洗刷,同时盘刷与吸口配合将污物全部吸至水箱,作业后路面不见污物、不见流水,基本见本色,焕然一新。
4果皮箱、垃圾桶清理保洁作业按照《XX区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执行,进行日常清理保洁和专项清理保洁早7:00前全面完成一遍清空,正常作业时间在保洁时,随时清理,晚下班前进行一次擦洗。
要求:
(1)须做好道路两侧和主要公共活动区域垃圾分类果皮箱(桶)的维护保养工作。禁止摆放除果皮箱(桶)外其它垃圾收集容器。
(2)果皮箱(桶)应美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做到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完好率不低于99%,并按上门收集时间对果皮箱(桶)做到上、下午分别清理一次,做到不满不溢、即满即清。果皮箱(桶)外表每天洗擦两次,主要路段、商业街做到随脏随擦(交通标志杆、路灯杆、配电箱保洁标准参照果皮箱执行)。
(3)果皮箱、垃圾桶内垃圾要及时清理,箱体要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
5“牛皮癣”清理城区所有环卫设备设施及路灯杆、交通标志杆、旅游标识标牌、配电箱等应无“牛皮癣”及污渍痕迹。做到上、下午分别清理一次,以及看到“牛皮癣”立刻用小铲子清理干净。
6公厕保洁城区公共厕所实行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对外开放。 XXX内公厕(含 XXX东便门公厕)须按 XXX开放时间免费开放,城区其他公厕为6:30—22:30免费对外开放。
公厕(含移动环保公厕)设有专人保洁;保洁质量应达到“六无、六净”。
六无:蹲坑、座盆、小便池裙、小便池台、外墙、地面要求无粪迹、尿碱、污物、尘土及无乱写、乱画、乱堆杂物。
六净:厕牌、墙壁(墙裙)、隔板、窗台、门窗、灯具干净,不能有灰尘和污垢。
公厕关闭时喷洒灭蚊、灭菌、除臭药物并按季节投放鼠药;上、下午各喷洒不少于3次的空气清新剂,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再进行确定,做到厕内无异味。
公厕取粪口、化粪池盖做到无损无缺,化粪池每季至少清掏一次。
配足不低于11个蹲位的移动环保公厕,以满足XX黄道吉日、重大活动及重要接待的需要。
7河道保洁按要求进行河道保洁,河面不能有漂浮物、裸露河滩河岸不得有垃圾。垃圾要及时妥善堆放到指定地点。城区河道应安排5人专人管理,保洁作业时间为7:00-22:30。
8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作业为辅,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标识,密闭运输,并配备“语音提示器”。小区、庭院、背街小巷、沿街门店的生活垃圾要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每天收集六次,具体收集时间为:
第一次作业时间为凌晨4:30—6:30,
第二次作业时间为早上8:30—10:00,
第三次作业时间为中午12:30—14:00,
第四次作业时间为下午16:30—18:00,
第五次作业时间为晚上18:30—20:30,
第六次作业时间为晚上21:30—23:00。
对庙西街、祝圣社区等香客人流密集区域在六次收集作业的基础上,还应视实际情况增加收集次数,以满足垃圾收集需要。
9城乡生活垃圾、 XXX香灰、污泥及废水清运11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及城乡结合部的生活垃圾清运、 XXX香灰清运、区污水处理厂(含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污泥清运、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废水清运(1)城区生活垃圾(含农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即满即清;各垃圾站(点、斗)垃圾不能有暴澎、外溢现象,并每3日灭蚊、灭菌、除臭一次;每3日清洗各垃圾站(点)、斗及果皮箱内胆(夏季须每日清洗),斗体和果皮箱及周边无污渍。
(2) XXX香灰清运须在每天下午16:00以后进行,做到日产日清。
(3)区污水处理厂(含区生活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污泥应直接运输至XX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在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4)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压滤液处理后的废水应及时直接运至区污水处理厂指定地点处理。
10城区环卫设备设施管理全天24小时待命1、对行吊式中转站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张贴安全标识标牌,确保安全作业。
2、行吊式中转站、地埋式中转站须专人管理,对站内污水每周至少清理抽干一次。
3、对城区所有环卫设备设施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行吊式中转站、地埋式中转站、各种环卫作业车辆等每季应维护保养1次,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维修和更换,随时保障各种环卫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状态。
4、严禁任何装修垃圾、建筑渣土倒入站内。
5、移动封闭式垃圾斗、果皮箱如有损坏和丢失情况,在三个工作日内须维修补齐到位。
6、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由中标企业采购补充的环卫设备设施,在确保数量和质量下,我司将无条件响应,并保证证照齐全。
11区烧田生活垃圾中转站场管理全天24小时待命1、进出区烧田生活垃圾中转站人员、车辆须遵守站内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站内工作人员的调整和指挥。
2、随时保障站内正常运转发电油料。
3、鞭炮收集、运输和处置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运输和处置人员须经公安、安监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收集容器要达到危险化学品相关要求;收集鞭炮时严禁将炮竹砸烂,防止炮药外漏而发生火灾爆竹事故;运输烟花炮竹的车辆必须具备防静电装置,符合运输危险化学品条件;鞭炮处置随时保持站内鞭炮处置场周围清洁、干净,并将处置后的泡屑转运至XX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
12内务管理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台帐资料齐全,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报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检查。
1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天24小时待命设置应急指挥组,作为整个应急处突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部门联络,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确定各小组成员、联系人联系电话、值班电话(分白天和夜间)、传真电话。
根据不同事件,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要快速反应、准确判断、合理调度、有效处置。对安全生产和作业质量突发事件、临时性应急任务,能够做到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尽可能的降低不良的社会影响,最好效果的完成应急任务。
14管理调度指挥作业全天24小时充分利用“环卫助手app”管理平台全面实施清洁项目管理【8控法】,实时监控各个环卫作业环节,根据实时传输的数据信息,根据计算分析的结果与结论,指挥调度环卫生产作业,考核评价作业效果,快速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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