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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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听家姐电话中讲道,九月中最繁忙的两个群体,一个是离家上学的学生,一个是相约离婚的家长。校园爆了,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窗口也爆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怔了一下才回过神来。我的人生观早已过了“楼上看翻船庆幸不是我”的阶段,对于任何人生活中的苟且,从心里自然流露出的是戚戚然伤其不幸。何况婚姻中牵扯的何止是两个人。在离婚面前没有赢家,不管是哪种形式的离开,背后注定都是一段痛彻心扉的历程。但是,约定离婚这一种,好像注入的成分更加令人扼腕痛惜。
相约分手,谕示着早已心如死灰,没有歇斯底里,没有上吊撒泼,相互隐忍,非常安静的完成对下代最后一程呵护。然后,双双卸下疲惫的外壳,在这个秋天,在孩子走向成人的起点,给他上一堂苦涩的成人礼课。整个过程冷静和理性得让人心痛,结婚时热热闹闹,离婚时冷冷清清。
执子之手的宣言,与子偕老的承诺,是扛不过生活的压力还是耐不住岁月的消磨。从何时起,婚姻已变得如此不堪。
对于离婚的决定,一定有诸多充分的理由。不过,孩子的意见能否作为一定的参考依据,孩子是举手赞成,还是伤心无奈。想必有一部分家庭,为了孩子,互相隐忍以保家庭完整,双方到一定年龄后,反而关系得到了修补。而那些已经做出决定的,那必是义无反顾非离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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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社会对离婚家庭的某一种定位是“状况问题家庭”,为了孩子的未来,父母是否可以重新审视一番。
我有一个女同学,为人温婉,待人宽容,她对夫家知书达理,她丈夫对她恩爱有加。夫妻双方互相扶持早早创下了几千万家业,两人唯一的宝贝女儿在北京某985大学毕业后赴英国留学。家有才女待字闺中,周围人对她们一家除了羡慕还是羡慕,不少家庭争着想攀上亲家。
因为是同学又是同姓家门,我们一直比较聊得来。有一次在聊到儿女婚姻选择观时,女同学说到了一个观点,而且称这个观点并不小众。
她跟她女儿说对男方家庭的经济不是很在意,因为她们几千万资产最后都是女儿的。但有一条,必须是父母没有离过婚的那种完整家庭。
女同学对这个观点的解释是,经过社会学家研究,完整家庭长大的孩子,无论是爱心还是责任心,比离异家庭的孩子表现的都强。而那种责任和担当在花好月圆的日子里表现不出来,或者说体现不明显。但是在危急关头或人生重大时刻,表现的淋漓尽致。离异家庭长大的孩子考虑自身更多一些,完整家庭长大的孩子考虑他人更多一些。
这种父母离异造成的心里问题,可能连孩子自身和家长都没有意识到,它潜伏埋藏在孩子心里的某个角落,在某个时刻,就会表现出来。而一旦表现出来,就会伤及自己伤及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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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离婚的评判标准肯定不能只限于对和错,毕竟当事双方的内心感受才是最直接客观的依据。连获得普天称赞“且行且珍惜”的明星,也没有最终把人生携手写完,熬过五年,还是选择了离婚。
中国有句老话“不毁一桩婚”,基督教佛教等正教也都有在告诫信众,不要背叛自己的配偶,不要放弃自己的婚姻。
在这里只是想说,社会上还是有家庭在意婚姻完整性这个问题,而且并不小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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