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比较懒,也是因为惯常的社交吃喝过于无趣,打发周末时光的最好办法,往往都会轻而易举地屈服于自己找点儿事去做。
城市的风景挺重要,就骑车东逛西逛的走一遭;挤进公交外出觅食,慰劳一下被食堂饭菜折磨的肚子;扯上几个朋友去海边走走,管他潮涨潮落风大风小,惹上一身海腥味的开心;想起来的时候联系联系老朋友,不想被打扰的日子,那就让自己从城市和网络中都消失——再对的道理、再无懈可击的逻辑统统都不听。
不爱的东西,不管怎么重要,都最好从我面前消失。
在书摊买完书后,转身走了几步路,掏了掏兜翻了半天没掏出了个零钱,想着去书摊找老板娘换点零钱,结果就是攒了一腔怒火离开了……具体也就不细述了,总之让我感受到城市中带着的一丝不可爱。因为它让人们意识到内心深处某些卑鄙与防备。如此之下的生活,也就势必带着许多卑鄙与防备。这些卑劣随处可见,以至时时需要我自我提醒,不要跟着拉低自己的水平。
不过我还是爱城市生活。最主要是因为它热闹、多变,充满未知。也因为,它给予人更多选择的自由。比如你今天跟谁撕破脸皮,拍了桌子走人,指着鼻子骂,大多不会闹得满城皆知,变成千夫所指;换个地方、换个战场,还能洗得一身白净重新再战。交际圈,不开心换一拨;好朋友,有与没有强求不来;真感情,碰上珍惜没遇上自由,全都没什么好计较。
认真地说,人生走至今,我还是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人;但每日人生,碰上的绝大部分人都无趣而臃肿。
一个耶稣上帝,可以解决几亿人的信仰问题;一个百度谷歌,可以搜遍全世界犄角旮旯的讯息;一个微信解决了你所有的面对面交流……
所谓的有趣跟无趣,不过只是凡俗里生活着的无本质差异的平凡人,自我欺骗和相互诋毁的一种手段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