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是一部评价很高的文学作品。很多人去传颂它所描述的爱情。
尤其是那段流传千古的开场白:“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特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过去更美。相比你年轻的容貌,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摧残的面容。”
我无法理解这样的感情,在我看来是一种病态。
杜拉斯的文字,亦有一种精疲力竭的疲惫。
《情人》用梦呓一般的笔触,描述南洋湿热的空气,没有四季,只有炎夏。喧嚣的夜晚昏乱不堪,各种气味纠结混杂,梦一样。
一个15岁的白人女孩,穿着破旧的丝制连衣裙,和镶金边的高跟鞋。她脸上流露着这个年纪的叛逆和纯真,心灵深处却背着为属于这个年纪的苦难和早熟。
女孩站在湄公河的渡船上。船的旁边有一辆黑色的轿车,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只是当时她还未察觉。
这是一个褪色的时代,像剪影一样美 。
可是,真的有爱情吗?
透过那些沉重沧桑的文字,我只感到了绝望无助。
绝望的灵魂,绝望的肉体,绝望的语言。
“对付男人的方法是必须非常非常爱他们,否则他们会变得令人难以忍受。”
故事的男女主人公之间,更像是一场各取所需的欲望交锋。
殖民地家族创业失败的灰暗背景、对母亲与兄弟间龌龊纷争的挚爱与至恨,青春的幻灭、摧残与渴求……统统归于幕后。只有杜拉斯笔下的那个孱弱不堪的中国情人,仿佛幽深隧道中惟一的光,或许是出于一种思想观念上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杜拉斯在文字中有意反复强调了她的中国情人的弱。
无论是身体的,还是精神上的。
在我眼中,他们更像是一对在现实里受了伤的孩子。一个孱弱,一个倔强。
试图相互取暖。向对方肆意的索取着自己想要的东西。
无助又迷茫。
贫穷的家境,绝望偏心的母亲,吸毒赌博的大哥,懦弱爱哭的二哥。没有爱的滋润,使杜拉斯既缺少爱一个人的能力,也缺乏拥有被爱的能力。
她就像一个溺水的人,绝望慌乱中拼命去抓住什么,哪怕对方只是一根脆弱的稻草。
他们是这样贫穷而饥荒的一对。
她是真正意义上的贫穷和卑微,自尊心的麻木、真爱能力的匮乏,另一个是贫穷到只剩下金钱,连恋爱和婚配自由也没有的他。
他说,噢,你真是个天生的婊子。她竟微笑。随即,一滴阵痛的泪珠从他抽搐的面颊落下。
我想那时,男主人公许是真的动了真情,只是这种感情,依旧是畸形的。
在他的资助下,她回国了。
前往法国的渡轮在印度洋的星空下漂浮,肖邦的钢琴曲从热闹非凡的大厅流溢而出。此时此刻,他对她的所有恩惠和深情,像上帝的福泽一般浮现,感召她,融化她,碾碎她,摧毁她。
她就像后知后觉般,欲突然消泯,爱突然觉醒。
为了和他的这场生离死别失声痛哭。
或许爱情,当日并不存在,只因为有了回忆的粉饰雕琢,爱才以情窦初开的美丽面目开始自欺欺人。
可能很多时候,我们喜欢的只是回忆,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