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南京街头,一位老妇摔倒受伤在路边,一位年青人冲上前去将这位老妇扶起并送到医院,同时给予老妇200元作为帮助,但老妇最后在法庭上状告这位年青人将其撞倒。最终法庭支持了老妇的主张,判决年青人支付给老妇4万元作为补偿费用。
法官认为,年青人给老妇的钱就是其将人撞倒的证据。这里,法官用了中国人最能接受的逻辑作出了判断: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
这位年青人就是彭宇,此案就是著名的彭宇案。
多年来,由南京“彭宇案”纠缠而成的心结,宛如病灶,一直潜伏于社会,困顿于人心。助人为乐成了一种隐含风险的稀缺品,而见死不救却成了社会上的新常态。
彭宇案中,彭宇无法证明自己无罪,但法律也根本无法证明彭宇有罪。法庭的最后判决,看似帮助了那位老妇,维护了弱势一方的利益,但“有罪推定”的既有逻辑持续在社会发酵,加速了社会道德的沦丧和人们的自私冷漠,公平正义也因此迟迟得不到伸张。
让我们再看一个类似的案子。
上世纪八十年代,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恰好一名男子此时路过此地并发现了伤者,这名男子乘受伤女子毫无反抗能力之机洗劫了她。洗劫后,该男子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了警,然后离开。
幸运的是,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完整地拍摄了下来,于是警察成功的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了最后的判决:该男子无罪,当庭释放。
法官给予的判决理由是这样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务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似乎是单纯地赦免了一个抢劫犯,但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地促进和传承。
这里已经不需要作多余地阐释,任何人都能看出其中的差异。而这种差异代表了不同的法理逻辑和对生命的不同态度。
一个是: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送她去医院?
另一个是: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两个案例,两种逻辑,两个结果,并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