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的声明 生成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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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面向对象</title>
</head>
<body>
<script>
// 类的声明
function Animal(){
this.name='name';
}
// es6中的class声明
class Animal2{
constructor(){
this.name=name
}
}
// 如何通过类来实例化通过一个对象
console.log(new Animal(),new Animal2());
</script>
</body>
</html>
2.类的继承
想要继承,就必须要提供个父类(继承谁,提供继承的属性)重点:让新实例的原型等于父类的实例。
特点:1.实例可继承的属性有:实例的构造函数的属性,父类构造函数属性,父类原型的属性。(新实例不会继承父类实例的属性)
缺点:1.新实例无法向父类构造函数传参。2.继承单一。
3、所有新实例都会共享父类实例的属性。(原型上的属性是共享的,一个实例修改了原型属性,另一个实例的原型属性也会被修改!)
二、借用构造函数继承
重点:用.call()和.apply()将父类构造函数引入子类函数(在子类函数中做了父类函数的自执行(复制))
特点:
1.只继承了父类构造函数的属性,没有继承父类原型的属性。
2.解决了原型链继承缺点1、2、3。
3.可以继承多个构造函数属性(call多个)。
4.在子实例中可向父实例传参。
缺点:
1.只能继承父类构造函数的属性。
2.无法实现构造函数的复用。(每次用每次都要重新调用)
3.每个新实例都有父类构造函数的副本,臃肿。
重点:结合了两种模式的优点,传参和复用
特点:
1、可以继承父类原型上的属性,可以传参,可复用。
2、每个新实例引入的构造函数属性是私有的。
缺点:调用了两次父类构造函数(耗内存),子类的构造函数会代替原型上的那个父类构造函数。
重点:用一个函数包装一个对象,然后返回这个函数的调用,这个函数就变成了个可以随意增添属性的实例或对象。object.create()就是这个原理。
特点:类似于复制一个对象,用函数来包装。
缺点:
1、所有实例都会继承原型上的属性。
2、无法实现复用。(新实例属性都是后面添加的)
重点:就是给原型式继承外面套了个壳子。
优点:没有创建自定义类型,因为只是套了个壳子返回对象(这个),这个函数顺理成章就成了创建的新对象。
缺点:没用到原型,无法复用。
六、寄生组合式继承(常用)
寄生:在函数内返回对象然后调用
组合:1、函数的原型等于另一个实例。2、在函数中用apply或者call引入另一个构造函数,可传参重点:修复了组合继承的问题
继承这些知识点与其说是对象的继承,更像是函数的功能用法,如何用函数做到复用,组合,这些和使用继承的思考是一样的。上述几个继承的方法都可以手动修复他们的缺点,但就是多了这个手动修复就变成了另一种继承模式。
这些继承模式的学习重点是学它们的思想,不然你会在coding书本上的例子的时候,会觉得明明可以直接继承为什么还要搞这么麻烦。就像原型式继承它用函数复制了内部对象的一个副本,这样不仅可以继承内部对象的属性,还能把函数(对象,来源内部对象的返回)随意调用,给它们添加属性,改个参数就可以改变原型对象,而这些新增的属性也不会相互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