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高晓松和无趣的吴彦祖,你选谁?”
“对不起,我选高晓松。”
喜欢他在最后一期节目对摄像大哥笑着说“感谢扛着相机拍我这张大脸那么久,下回争取拍些好看的。”;
喜欢他摇着扇子翘着二郎腿在节目里说着米国的事,三国的事以及历史上其它不为人知的趣事;
喜欢他即使被称为“矮大紧”也仍然恬不知耻地在微博上放自己的自拍;
喜欢他对知识的态度“先细而全面再追求大而整”;
喜欢他对政治有趣的解读“越小的国家越像大人,越大的国家反而像小孩。”;
喜欢他在音乐上的才华,让校园民谣也曾在人们心中吟唱着青涩,扣人心弦;
喜欢喜欢他的自己,因为收获了很多新的视角和态度,让在凡间的每一次眺望都可以有正确的归宿。
喜欢一个人也许是因为他在不经意间让你窥见了自己竟有别的可能性,我想这个选择是在试探一个人对喜欢本身的理解:帅气迷人如吴彦祖,可以满足女孩们对白马王子的很多憧憬;风趣幽默如高晓松,可以带来很多思考的乐趣和知识的乐趣。或许也有人想为什么不把他俩的优点结合在一起呢,可是有这个选项吗?也只能姑且当作一个有趣的谈资了。
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所以我选高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