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春燕这个人越来越不让人喜欢了,虽然一开始就不喜欢曹德宝。
哈哈,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居鲍鱼之肆,就会越来越臭。身边的影响力都在潜移默化中。
一开始乔春燕有点”二”,热情乐观,善良仗义,也是一个能把一小点”私权力”发扬光大的人。
为了追到秉坤,主动出击,真够飚的。还会”曲线救国”,请秉坤娘去洗澡,从进门到捏脚一条龙,不仅亲自服务,还把场面搞得很”风光”——混得好,吃得开,有面儿。
本来目标挺明确,准备”煮熟饭”,但是看到吹口琴的曹德宝,改主意了(论艺术的吸引力——泡妞专利)。
之后的春燕几起几落,得意时八面玲珑,不显山不漏水地帮秉坤销售酱油,初三聚会,安慰姐们儿打击老爷们儿,维护和谐安定。打回原形了,继续修脚按摩……
见得越多心里越不平衡,那么多”凭什么”“为什么”,让她开始“弄权”
给姐们儿安排工作,这都是小菜。盘活手中“资源”也越发得心应手——不把“关系”直接介绍出去,“引而不发”——关系我有,而且很铁,摆给你看看,给不给用再说。
有点手腕了哈,也真得到实际利益了。
按说也无妨,人嘛利己不害人不算坏。但是有一点特别不让人喜欢。
敲诈。拿住了把柄便有了底气,表面上“借钱”,实际压根没想还。对贪官这样做,也能理解。对朋友可是不应该了。
为了保住房子请客送礼,一时没满意当场翻脸,因为不能接受这种“失控”。
更可气的是郑娟把房子过户给了于红,她就“出离愤怒”了,(人物性格是有发展变化的哈)之前对朋友的帮助都成了砝码,内心严重失衡,直到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周秉义“摆平”……
乔春燕再也不复当年。虚荣,嫉妒,软的不行来硬的,关键时刻撕破脸皮也不是事。挺“能”的一个人,有失厚道本分,所以看问题“跑偏了”。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