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目光落在书架上看见了这本《叫魂》!书不久前看完了,书中是大叙事“叫魂”案,发生于1786年的德清波及几乎半个中国妖术大恐慌的始末。受限于己的语言组织能力,只能摘抄几段极富洞察力的文字在简书上掠过!
…… 作为现代中国的前奏,叫魂案大恐慌向中国社会的观察者们凸显了一个特别令人难过的现象—社会上到处表现出冤冤相报为形式的敌意。
叫魂案一开始就带有这种令人不快的特征,在叫魂幽灵的发源地德清,慈相寺的和尚们为把进香客从他们竞争的那个寺庙吓跑而欲挑起人们对妖术的恐惧。
更有甚者,他们虚构一个容易为人民相信的故事,即一伙石匠试图用妖术来加害自己的竞争对手。
这是一场戏中戏,每一出都用民间的恐惧作文章,除了丑恶的勒索,还有无耻的贪婪。
在这个权利对普通民众来说稀缺的社会里,以“叫魂”罪名来恶意中伤成了普通人一种突然可得的权利。
一旦官府认真发起了对妖术的清剿,普通人就有了很好的机会清算宿怨或者谋取私利。
对害怕受到迫害的人,它提供了一种盾牌。
对想得到好处的人,它提供了奖赏。
对嫉妒者,它提供了补偿。
对恶棍,它提供了力量……
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妖术即是一种权利的幻觉,又是对每个人一种潜在的补偿。
即使叫魂这样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人们仍普遍相信,只要适当“技巧”便可以窃取别人的灵魂而召唤阴间的力量。
这是一种即可怕又富有刺激的幻觉。
与之相对应的是真实的权利——人们可以通过质控某人为叫魂者或者拉出这种指控相威胁而得到这
……
书中摘抄,看起来是不是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