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消失了一周,没有给我发微信,没有给我打电话,没有约我出门,我把故事写了个开头的时候,她在微信上出现了,炸出一句,珞珞,我要开一间花店,第一眼倒是有点惊讶,后来却不在意了,她这个丫头,就是属于想法奇多但从来不做的那种,摇头笑了笑,拿起手机准备回复的时候,那一头的消息不断的发过来,珞珞,我认真的,经过一周的深思熟虑,我已经踩好点了,明天周末,你陪我出去好不好,被她一闹,文章实在是写不下去了,索性一头歪在床上,回复她,嗯,白露小姐,你无故消失了一个星期,也不给我解释一下,还想让我陪你出去?“明天给你赔罪嘛,咱们去吃大餐,顺便给你补补脑细胞,好的就这么定了哈,美丽的珞珞小姐,明早见,我来接你,么么哒”,我看着沉寂下来的聊天窗口,把手机随意的扔在一旁,闭上眼,脑子里一片空白,毫无思绪。
我没有想到,白露这次不是空穴来风,当她带我到A大门口的街道拐角,眉飞色舞的跟我讲她的计划的时候,我知道,这一次,她确实是认真的,因为她说话的时候,眼睛里还闪着光,她在我耳边喋喋不休的说,我考查过了,这个地方人流量大,学生很多,肯定不会破产的,还有啊,珞珞,我打算走文艺路线……我一边听着她喋喋不休的言语一边打量着店面,背后的声音有了一瞬间的停顿又开始发出声音,就是那一瞬间我不经意的回头看到白露望着门口的人流,脸上一闪而过的失落,我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她这次,这么坚定,还是因为那个人啊。
珞珞,我想好了,等我准备好一切,你就去我那儿写稿子,我带着茶茶(白露养的一条阿拉斯加)赚钱养家,你呢,就安心的写东西,简直完美,我看了一眼旁边的白露,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奇怪的看了看我,嗯?露露,你真的没事了?她有一瞬间的愣神,很快又笑了出来,努力的笑及眼底,当然啊,我很好呀,我有你,有茶茶,有疼爱我的父母,虽然算不上有钱,至少也饿不死,没什么不好的。我点点头,不忍心拆穿她眼底掩藏的情绪。
醒的时候枕头是湿的,我坐了起来,开了床头的灯,暖色的灯光让房间显得不至于太过冷清,扯了一张纸巾擦了一下眼角未干的泪水,我知道,她已经不在了,很久以前,她就不在了。
再无法入睡,看看时间,凌晨3点,打开电脑,看着新开的稿子写的开头,仍然一片空白,一个段落的开头,反反复复,打了一句话又删掉,又想起白露,写不了文字,那我们来听故事吧。
遇见白露的那年,她17岁,我也17岁,正是高二的年纪,那时候的她,就已经流露出了肤白貌美大长腿的气质,而我,普通的身材普通的肤色普通的相貌担着一个普通的语文课代表,我和她的友谊大概是从她第一次借我作业开始的,很普通的情节,后来,我问她,为什么会选我,她说,因为我转进这个班的第一眼,就你看着最好欺负,我白她一眼,学生时代女生的友谊,往往从同桌开始,或者上下铺,或者有共同的爱好,或者有共同讨厌的人,嗯,我和白露,全占齐了,第一次月考她选择和我同桌,第一次调宿舍她选择和我上下铺,我们都喜欢胡歌,一起迷CP,一起花痴学校的帅哥,一起吐槽讨厌的人,一起聊八卦,后来,甚至上了同一所大学,选了同一个系,我们有十年的时间形影不离。
白露出落的越发漂亮,追求者络绎不绝,但是大学四年,却没有谈过一场恋爱,我问她为什么,那些人,是哪里不好,“他们都很好,可我不喜欢”,每次说到这儿,我都不会继续问下去,是啊,不喜欢,多简单的理由,有一次,有个男生在宿舍楼下堵住白露表白,那个男生条件不错,打得一手好篮球,在土木系这种男神倍出的系里算是排的上前三的,路过的男女都在起哄,白露还是拒绝了,他抱着一束粉色的玫瑰有点不知所措,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得到受伤的情绪,他问白露,你的标准是什么,我可以改,改到你满意的样子,白露叹了口气,“哪有什么标准,遇上爱的人,他就是标准,可是,我不会爱你”。一句话把那个男生说的很是茫然,白露拉着我转身进了宿舍楼,拐角的时候我回头看,看热闹的人已经散了,只留下他一个人愣了很久。我笑着打趣白露,没看出来啊,我们露露对爱情的理解挺深刻的嘛,“微博上看到的……”,我:“.……”
很久以后的有一天,她突然问我,如果对一个人有了期待,是不是就是喜欢,她冷不丁冒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正忙着审核新人的初稿,随意的回了一句,嗯,算是吧,她没再说话,我猛地意识到有什么地方不对,立马放下手中的电脑,在严刑逼问下,我知道,白露,可能遇上她的软肋了。
那个人叫长书,很文雅的名字,想来应该是很有书生气质,白露说她几乎第一眼就是被这个名字所吸引,长书很健谈,白露和他聊天的时候永远不用担心会冷场,白露说的每一个梗他都会接,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能恰到好处的让交谈继续下去,甚至,偶尔还会打趣一下白露,她说起他的时候,难得的,流露出一种小女儿的娇羞,嘴角不自觉的往上翘,她说,珞珞,我很想知道,这样的一个人,到底长什么样,很自然的,他们约了周末见面。
长书长的并不是特别精致的那种,但是给人的感觉额外舒服,笑的很是和煦,可能用他的话说,大概就是,虽然不帅但还算温柔,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T恤,倒是很配白露那天穿的一条湖蓝色的裙子,接近一米八的身高,清爽的发型,很阳光的一个大男孩,并没有流露出多少书生气质,却是A大的汉语语言系的老师,白露那天扎了马尾,尤其灵动,两个人站在一起,倒是很像一对,我放下心来,吃完饭便寻了个理由离开了。
后来发生的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看一场电影,散一场步,送白露回家。那天回家以后,长书说,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白露想着那一句话,把手机揣在怀里,笑的很开心,所以后来,他们在一起了,出乎意料的顺利。
珞珞啊,我觉得,谦谦君子,温而如玉,大概说的就是长书了,珞珞啊,他会在过马路时轻轻揽住我的腰,会在我说冷的时候脱下外套给我披上,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会默默陪着我给我递纸巾,珞珞啊,我终于养狗了,是一只阿拉斯加,他送的,叫茶茶,特别乖,珞珞啊……就这样白露开始了虐待单身狗的生活,但我很为她开心,有时候也会感慨,其实长书所做的,白露后面一大票的追求者中间,必定有人也可以做到,只是白露从未给他们机会而已,缘分这种东西很奇妙,不是你,求不来,就是你,躲不掉。
两个人就这样走过了一个年头,我终于从实习编辑转正,茶茶也成了一只真正意义上的阿拉“撕家”,白露也结束了毕业以后无所事事只有恋爱的生活,在A大的街头拐角认认真真的经营了一家花店,装修的很是精致,我周末无事就会去白露那里写稿子,日子过得平静而美好,直到白露跟我说,她要嫁给长书。我说你想好了吗,她说,想好了啊,我一定要嫁他。
其实我一度很向往和羡慕白露和长书的爱情,一切都那么刚刚好,刚刚好的相遇,刚刚好的相爱,刚刚好的时间。
接下来的一年,我的工作越发繁重,不停的加班,约稿,审稿,出版,长书求婚了,没有太过繁琐的惊喜,两人双方父母终于见了面,长书妈妈喜欢白露喜欢的不行,恨不得马上让长书把准儿媳妇儿娶进门,白露说那天回去自家老爷子倒是一直板着个脸,我笑,那当然,他们就你一个闺女,养了二十几年突然就要成别家的了,能高兴起来吗,然后是订婚,领证,到了最后,就只差12月的一场婚礼。
只是到了后来,我们谁也没等到那场婚礼。也是到了后来,我才相信,有时候电影里的情节令人吐槽但真的不是空穴来风。
白露缠着我陪她去试婚纱的时候,接到了长书爸爸的电话,很简短的对话,白露挂断电话的时候,转头看着我,脸色煞白的跟我说,珞珞,长书出事了,整个人都在抖,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紧张的白露,我们过得太一帆风顺,还不太知道失去至爱是什么滋味。
到了医院,只有长书的爸爸坐在冷清的走廊长凳里,这个意气风发的中年男人,一瞬间似乎老了几十岁,医生说长书的妈妈受了刺激,正在昏迷中,我有点不知所措的看着白露,白露却突然整个人镇定了很多,向医生询问了长书妈妈的病房号,道了谢,走过去扶起长书的爸爸,“高速追尾,抢救无效”,白露轻轻的嗯了一声,没有说话,我看到了那位老人瞬间红了眼眶,却忍住没有掉出一滴眼泪。
从安顿好长书爸爸,到长书的母亲苏醒,到白家父母过来,再到两位老人接受事实,白露从头到尾,都没有问起长书的下落,四位老人处理一切后续的时候,白露让我带她回家,我问她,不去见见他吗,白露摇摇头,我知道让她去见那个被医院消毒水和白布覆盖的没有心跳和呼吸的长书,实在是太残忍,便打了招呼,带她回家了。
整整一个星期,白露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出门,没有哭,正常作息,正常饮食,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就是没有一点生气。茶茶那几天很乖,一直守在白露身边。白露最终没有去长书的葬礼,没有人怪她,也不敢怪她。
没有意料之中的嚎啕大哭,也没有情绪发泄,一个月的时间,让白露似乎慢慢的恢复了过来,她开始去花店,带着茶茶一起,没有人在她的面前提起长书,“珞珞,我前几天,见到他了,他抱着一大捧玫瑰,颜色是我最喜欢的那钟珊瑚粉,向我招手,说露露,过来,我不敢走过去,我怕我会忍不住哭出来,我怕我忍不住扑到他怀里,他就不见了”。这是白露在长书出事以后,第一次在我面前提起他,她说起这些的时候,脸上没有一丝情绪,可我知道,她一定极度悲伤,人在悲伤到极致的时候,是没有情绪的。我本以为,她说见到长书,只是太过思念,直到后面她频繁的跟我提起,她见到长书,在A大门口街道,在川流的人潮,在白露的面前,我才发现,好像有点不对,但终究忍住了没有说出来,没有人忍心再去揭一次初愈的伤疤。
白露自杀的那一天,我被主编骂的狗血淋头,走出办公室的时候,眼睛里还有强忍着的委屈,然后电话想起,白阿姨跟我说,白露自杀了,二十五楼的高度有多高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它比一个人的生命要长。我愣了很久,到医院的时候,一切情景都与长书死的那日重叠,只不过,哭的声嘶力竭的成了另一对父母,伤心的撕心裂肺却镇定的不像话的人,成了我,我终于理解到了,为什么白露,不愿意去看长书最后一眼,因为我现在,面对冰冷白布下面的人,我也始终不敢去看一眼,那个占据了我生命最好的年华,笑起来比花还明媚的人。但是我始终还是和白露不一样,我最终看到了她,如同天花板一样苍白的脸,还有暗黑有鲜艳的血迹。
白露的葬礼以后,我把“白露为霜”转给了一个A大的女生,她和白露一样喜欢珊瑚粉的玫瑰,笑起来和白露一样好看,白阿姨带走了茶茶,茶茶很乖,舔了舔白阿姨的脸,就跟着回了家。白露最终和长书葬在一起,我想她是开心的,从那以后,我向主编申请了调动,离开了这座承载了太多喜怒哀乐的城市。
现在,我仍旧对着电脑,手机屏幕亮了一下,老肖问我醒了没有,今早想吃什么,我整理好情绪,走到窗边拉开窗帘,一缕阳光冲了进来,我跟老肖说今早想吃巷子里的小笼包和小米粥。
起床洗漱以后门铃响起,老肖说,“巷子里太窄车进不去,我步行去买的,趁热吃”,我看着老肖面色微红还带着汗水,明明就是一个如此好的人啊,当初为什么白露那么坚定和突然的要嫁给长书,现下似乎是有了答案。我接过老肖手里的早餐,“老肖,我们结婚吧”,那张微热的脸愣怔了一下,我听见好像风在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