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四章:毁天灭地的人类洪水
人类抵达的地方,就如同洪水肆虐一样,让当地的多种动植物灭绝,尤其是大型的动物。在马达加斯加和澳大利亚的考古研究中,均发现了明显的证据来证明这一事实。想想在香港和男友讨论的问题,他说为什么香港不把周围的某个山开辟出来,当作新的居住地,并且完全可以在城市中建立生态系统。我心里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这个学经济的人,还真是都以为所有东西可以用单一的标准去量化的吗?一个野生生态系统的价值倒是真的可以量化,但是这需要用到生态学复杂的知识,因为一个生态系统的价值是多重的,并非简单的加减法。并且,城市里面建立的生态系统和野生生态系统简直就是两码事情,一个野生生态系统需要经过漫长的演化才可以到达稳定状态,各个物种之间才可以相互适应,而一个人造的城市生态系统,脆弱而单薄,不仅在物种数量上与野生生态系统无法比拟,更无法抵御外界环境的微小变化,其生态价值更无法和一个较大的野生生态系统相提并论。有时候真的高估了大学生对于环境保护的理解,现代的大学教育或许可以让人在某一个领域达到很高的水准,但是除去有强烈好奇,愿意自我探索其他学科的人,可能这样的专业性,也降低了大家对在生活中一些简单概念的理解和掌握,所以很容易说出一些愚蠢的自以为是的判断。
第二部分
第五章:史上最大的骗局
今天读完这一章收获良多,现总结书中几个观点和我自己的理解。
第一,人类的农业革命,看起来是一场胜利,毕竟我们的人口数量在这一阶段得到迅猛增长,但实际是,农业革命之后的人类比之前过得更加不幸福。所以农业革命带来的结果,可能不是人类驯化了小麦,而是小麦奴役了人类。
第二,物种演化的成功(狭隘的,DNA拷贝数量)并不代表个体幸福,对于人类以及被人类驯养的动物都是如此。
第三,历史的发展,不可以全部归咎于人口和经济的因素,还有意识形态(ideology)和文化,这和我跟男友之前讨论的法律的诞生以及法律在中国的执行一样,男友一口咬定是经济发展,而我认为,法律的前身是契约,这在西方社会有契约的基础,而中国是熟人社会,没有这个基础,所以法律在中国的施行和西方社会确实是不一样的效果,这是意识形态的问题,而不全是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