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中国,毛姆的这本书恐怕能写成《丈夫的诱惑》

没错,这本书就是出自毛姆大大,轰动文坛,享誉海外,并屡次被年幼的我用来装逼的《月亮与六便士》。

为了能细致地说明,这本书有成为《丈夫的诱惑》的潜质,首先,让我们来梳理一下真实的故事脉络。

本书的主人公叫做思克里特兰德,证券经纪人,有一个文艺优雅,厨艺棒棒,勤俭持家的老婆,人称思克里特兰德太太。思克里特兰德太太有个业余爱好,喜欢给大作家、大画家、大艺术家做菜,看着他们吃得饱饱的,便会露出慈母般的微笑。虽说思克里特兰德太太结交了很多艺人,但是她却不风流,也一点不嫌弃自己毫无艺术天赋的丈夫,反而很爱他和两个孩子。

但突然有一天,应了那句老古话,“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思克里特兰德突然给老婆留了一封信,信很短,就一行,写道“我走了,勿念”。这下子可把思克里特兰德太太吓傻了,除了一套破家具,丈夫啥都没留下,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被丈夫抛弃的女人为了生存只能改嫁,或者创业。怀抱着对丈夫的一片深情,思克里特兰德太太表示,我是不会离婚再嫁人的,我要发动我的人脉,去搞清楚我的丈夫为什么离家出走,我该怎么对症下药,挽回这只迷途的小羔羊。

这时候,一帮不省事的邻居登场了,他们七嘴八舌,旁征博引,互为见证,帮思克里特兰德太太还原了“真相”:你的丈夫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他变心了,出轨了。听罢,思克里特兰德太太大擦擦眼泪,显现出正宫娘娘的大度和端庄,说道,没事,只要他肯回来,我就当一切没发生过。

按理说,一个女人把另一个女人当做假想敌,是可以给无聊的生活平添乐趣的,但是为了推动情节发展,作者安排了一个不必要的“我”出现,“我”几经离奇巧合,认识了思克里特兰德,才知道他没有出轨。“我”把这个可靠的消息带给了思克里特兰德太太,但是她却毫不领情。思克里特兰德太太坚信她的丈夫是迷上了狐狸精,同时,也用实际行动证明我永远是他太太,离婚是不可能的。

那么,一个男人为什么放弃优越的家庭生活呢?从“我”的观察中,思克里特兰德真的是“突然发疯”,像被魔鬼附身一样,准备转行搞画画。由于缺少必要的绘画基础,加上离家出走时没带什么钱,思克里特兰德混得穷困潦倒,“我”好心帮他指点了几条谋生的明路,但是他却脾气很大地拒绝了,还动不动破口大骂,打人讥讽,搞得孤苦伶仃,没有朋友愿意伸出援手,只有小康家庭,侠骨柔肠的好心人施特略夫还愿意亲近他,帮助他。

某天,思克里特兰德身患重病,躺在肮脏破旧的小阁楼里奄奄一息,施特略夫思索再三,觉得把他接到自己家里来照顾更稳妥。施特略夫有个美丽优雅,举案齐眉,幸福快乐的妻子叫勃朗什。勃朗什觉得思克里特兰德面目可憎,不懂感恩,是个大白眼狼,便强烈建议丈夫不要收留他,但是施特略夫热心肠没办法呀,两个人大吵大闹了几回,最后还是乖乖地把思克里特兰德接回家了。

在接思克里特兰德的时候,勃朗什就给出了一个非常伟大的预言,“这个人会给我们家带来巨大的灾难”。果不其然,这个灾难降临了,勃朗特在没日没夜对患者的照顾中,爱上了思克里特兰德,并决定不管天涯海角,我也要追随他。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更让人吃惊的是这对new couple 并没有浪迹天涯,反而把软弱的施特略夫“赶出”了家门,鸠占鹊巢了施特略夫最喜欢的小画室。

秉承着前期有多惨,后期就有多绿的历史轨迹,施特略夫虽然已经成了一片草原,但还深爱着他的妻子。妻子不准他说话,他就洋洋洒洒天天写信,妻子不想看见他,他就蹲点老婆买菜必经的那条小路,最后妻子又被思克里特兰德抛弃,抑郁到喝农药自杀,他也眼巴巴地站在重症监护室外面,保佑老婆大人快点好起来。只可惜,痴情守候换来的是白字黑字的死讯,勃朗特去世了,施特略夫心灰意懒地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城市。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回到主人公思克里特兰德身上来。小情人勃朗特的死没给他带来什么负罪感,因为逻辑是“是你要死的,又不是我逼你的”。思克里特兰德上心的是他的艺术创作表现手法,在和自己的创造力斗争了一段时间后,他踏上了一艘小船,登上了塔希提岛。

岛上的生活没啥可说的,大致就是打打架,生生病,吃不饱饭,打点工赚外快还拿去买颜料。要说有什么大事嘛,就是在酒吧老板娘的撮合下,思克里特兰德和当地的土著女孩爱塔结婚了,还生了好几个孩子。他们在渺无人际的丛林中生活,自由而浪漫,后来思克里特兰德患上了麻风病,爱塔对他不离不弃,可以说,至少在思克里特兰德眼中,他的晚年生活是很幸福美好的。

故事以思特里克兰德的死亡而告终。死后,思特里克兰德的作品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人们发现了这位天才,被他直捣灵魂,充满兽性和肉欲的画作所吸引,也为他感官至上,抛家弃子的经历而耗费谈资。总之,大家开始喜欢和思特里克兰德扯上关系,他成了不可否认的大艺术家。

一本薄薄的小书不知道为什么被我废话啰嗦讲了这么多。好啦!下面又到了评论时间了,今天让我们来看看,如果扣住了书中一个小点,并对这个点深度开发,过度挖掘,放在国内市场上,会变成啥?!blingbling,献上华丽丽的分割线

毛姆:来来来,笔给你写  

这个点就是,如果补充了情感逻辑,那么整本书会不会变得更好?

毛姆的这本书讲的是画家的诞生,实际上用的手法也和印象派画家差不多,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字“糊”,好多地方不清不楚,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大杂烩。比如关于思特里克兰德为啥要出家学画画,就是个迷。按照邻居的说法,那根本不是对艺术的追求,而是女人的蛊惑,按照他老婆的说法,我和他生活了17年,他是真的没有艺术细菌,按照“我”的说法,那是魔鬼扼住了命运的咽喉,灵魂支离破碎的结果。他自己的说法呢?“去他妈的,老子就是要学画画”,得了,思特里克兰德本身不善言辞,为了说一个完整的句子都得法文、英文、手势、表情夹杂在一起才能表示清楚,你想让他说出个之所以然来,真的是比登天还难。

到了这个时候,连作者都说:

如果我是在写一部小说,而不是叙述我知道的一个性格怪异的人的真人真事,我就会编造一些原因,解释他生活上的这一突变。我会描写他童年时期就感到绘画是自己的天职,但迫于父亲的严命或者必须为谋生奔走,这个梦想遭到破灭;我也可以描写他如何对生活的桎梏感到痛恨,写他对艺术的热爱与生活的职责间的矛盾冲突,用于唤起读者对他的同情。这样我就可以把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写得更加令人敬畏。或许人们能够在他身上看到另一个普罗米修斯。我也许会塑造一个为了替人类造福甘心忍受痛苦折磨的当代英雄。这永远是一个动人心弦的主题。

前面讲过,小说是很考验逻辑线的东西,痛恨断崖式的情感突变,所以有很多伟大的作品前赴后继,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又一个情感变迁的模板:

梦想破灭型:

钱钟书《围城》:方鸿渐,一个留洋归国的新青年,在经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与唐晓芙暧昧终结,于三闾大学人际纠缠后,终于连哄带骗娶了同事孙嘉柔。但是婚后的生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在方家、亲家两方势力的左右下,方鸿渐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傀儡,逐渐失去对生活的希望和热忱。

老舍《骆驼祥子》:祥子是北平劳苦大众的代表,他的一生被买车这件事贯穿。为了买车,他省吃俭用,好强认真,甚至不惜和虎妞发生一段畸形关系,但是在那个人吃人的社会,他这可怜的小梦想还是化成了泡影。从此,祥子一蹶不振,变成了一个吃喝嫖赌的“城市垃圾”。

于正《延禧攻略》:娴妃,一个原本克己奉公,不争不抢的女人,因为家族的变迁而黑化,曾经她为了心中正直清明的后妃理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母亲撞死在面前,看着弟弟饱受牢狱之灾,而不能救助。最后,她发现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后宫不存在什么安宁,不存在什么德行,有的只是腥风血雨,滔天波澜而已。

背叛陷害型:

施耐庵《水浒传》:林冲,八十万禁军教头,为人忠正仗义,只因为妻子长得貌美,被高衙内看中,而陷入高俅的诡计,带刀误入白虎堂。后被发配沧州,又经雪夜山神庙一劫,终于奋起反抗,走上水泊梁山。

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为了生二胎,李雪莲选择和丈夫秦玉河假离婚,但是没想到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秦玉河在外面找了个相好的,重新组建了家庭,李雪莲一怒之下,拔起萝卜带起泥,走上了漫漫上访之路。

秦简《庶女有毒》:相府庶女,苦熬八年,为丈夫挡剑喝毒酒,驱瘟疫治后宫,没想到丈夫竟然看上了小姨子?废了她的皇后之位,迫死了她的亲生儿子。冷宫中,她咬碎牙齿,一口饮尽毒酒!对天发誓,若有来生,再不与人为善,绝不入宫,誓不为后!

欲求不足型:

施耐庵《三国演义》:宋江新娶的小娘子阎婆惜觉得丈夫只懂得舞枪弄棒,不晓得风花雪月,于男女之事很不上心,寂寞中和宋江的同事白面书生小张三眉来眼去,勾搭上了。有了新欢的阎婆惜,越来越嫌弃宋江,甚至不愿意让宋江留宿,最后因用晁盖书信威胁宋江,导致新仇旧恨一起算,被无法控制情绪的老实人杀死。

金庸《天龙八部》:康敏,天生丽质,嫁给丐帮副帮主马大元为妻,因在洛阳百花会上对乔峰一见倾心,求之不得而设局揭发乔峰身世,造成了乔峰后半生的苦难。又因为丈夫马大元不愿意篡夺帮主之位,而伙同白世镜杀害丈夫。

张爱玲《金锁记》:曹七巧,因哥嫂贪财,被嫁给大户人家的瘫子为妻,由于正常的情欲无法得到满足,而变得变态可憎。喜欢打听儿女的闺房秘事,并借此来羞辱后辈。

重大刺激型:

曹禺《雷雨》:庶母看上儿子,哥哥喜欢妹妹,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们会有怎样的归宿?【中学课本都学过】

琼瑶《梅花烙》:为了保住嫡福晋的位置,一招偷龙转凤导致白吟霜从千金格格变成卖唱少女,千不该万不该,她又和被掉包的少爷产生了爱情。摇身变成侧福晋的她该怎样面对自己称为“婆婆”的亲生母亲?

唐七《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不解释,挖我眼睛的人原来是我老公!

那么,在《月亮与六便士》中,毛姆大大干嘛不随便找一个模板呢?难道是我总结得不够好?我相信,凭借毛姆大大伟大的才智,想写一个前人没有写过的逻辑线实在太太太容易了,他反其道而行的原因在哪里?

狠狠地讽刺了一把流行小说

聊天时Felix跟我说,基本上人类所能想到的情节都已经被写完了, 【可惜我们俩都想不起来这句话是哪个作家说的了】 后人的很多工作不外乎是熊彼特老先生说的“破坏性创造”,就是把前人的情节打碎打散,揉吧揉吧整成一个新故事,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言,在情节上求变化求创造,是件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而且容易越扯越远,越编越离谱。下面举两个例子,来验证一下什么叫翻来覆去还是那个意思:

辛弃疾: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

陆游: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杜甫: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

王安石: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原本想举的例子是一位诗人游园时触景生情,写了一首小诗,他儿子看见了这首诗,立马大声说,爸爸,你抄袭了杜甫 [凭借我残损的记忆,此处应该是杜甫] 的诗句。他爸爸很吃惊,我没有,我是个好人,好人是不抄袭的。于是儿子把杜甫的那首诗翻了出来,对爸爸说,你看是不是,描写的情节都一模一样。他爸爸看后,叹息了一声,虽然我失去了原创,但是能写成杜甫大人那样也够让我心满意足的了。这个故事很好地说明了前人的套路是多么难以超越,后人的创造又是怎样建立在前人基础上的,但是很可惜,我上穷碧落下网络,都没有想起来这个诗人叫啥。希望知道的小伙伴戳我戳我戳我!】

其实不光是诗文,看看很多网络小说就知道了,重生文能脱离前生很惨的梗吗?玄幻和新武侠能逃开金庸和古龙设定的格局吗?侦探小说除了情杀就是仇杀,或者找个精神病变态背锅。毛姆大大早就对此见怪不怪了,所以他说:

但是胥瑞是一个善于写文章的老手,他不会不知道,只有引起读者“兴趣”的文章才更容易达到目的。

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一种艺术表现手法,能够“把他理解的生活,把他慧眼所看到的的世界用图像表现出来”的手法,按照这种意义,毛姆也在寻找一种表现手法,一种脱离世俗情节和传统流派的表现手法,而思特里克兰德对于艺术张力的追求正是毛姆创作时穷则思变的一道剪影。

如果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那么恐怕也“只有文艺评论家和三流作者才会坚信,在充满逻辑和趣味性的情节中会完成艺术的创造”。

纯文学本来就没啥逻辑

通俗小说的目的是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欲仙欲死,酣畅淋漓,随着故事高潮的推进达到感情的极致,就像我读P大的《镇魂》一样,妈呀赵云澜和沈巍为啥还不在一起呀,真的是急死人了!!一旦读者有了这样的呐喊,作者就离成功不远了。但是纯文学不一样,它力求使读者彷徨,没有情节,只有变换的色彩和飘逸的意识,带着读者完成一场心灵之旅,比如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广岛之恋》。王小波说杜拉斯的文章像诗一样,具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韵律美,所以你见过哪首诗通过讲故事达到了韵律美的?讲故事达到韵律美的是快板和鼠来宝。

哼,不许和我说《荷马史诗》

如果说纯文学是给读者提供了看待问题的方式,启迪了思考的话,那么《月亮与六便士》从构思到语言上都充满了思索。

从行文框架上看,它的含混不清和多角度切换,正是主题的表达。艺术是具有极大自主性的东西,而生活,或者说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也都是艺术,这一点在小说中被表述为: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很想知道,对于一种我一直感到迷惑不解的性格,你是不是已经找到了答案。你怎么会想到这个道理的?”

他对我笑了笑。

“我不是告诉你了,从某一个角度讲,我也是个艺术家吗?我在自己身上也深深感到激励着他的那种热望。但是他的手段是绘画,我的却是生活。”

如果说一千个人看《蒙娜丽莎》这幅画,就会在嘴角扬起一千种不同的微笑,那么对待生活,一千个人也会有一千种理解。当思特里克兰德离家出走时,理由是众说纷纭,而我们的当事人只有一种执着的热情,具体是什么指引着他,他也说不清楚。在这场“闹剧”中,千人千面,每一次视角切换,都形成了特定阶级、特定教育背景、特定生活习惯下最合理的解读。没有真相,只有视角,没有清晰的脉络,只有模糊和猜测,这难道不就是艺术?

从语言表达上看,逻辑和逻辑之间的矛盾冲突,反应了艺术和现实之间最璀璨的碰撞。举一个看书时忍俊不禁的例子:

“我的画室一幅水果静物画。你也许觉得诊疗室里挂着这样一副画不很适宜,但是我的妻子却绝对不让它挂在客厅里。她说这张画给人一种猥亵感。”

“水果静物会叫人感到猥亵?”我吃惊地喊起来。

……

这幅画的着色非常怪异,叫人感到心神不宁,其感觉是很难说清的。浓浊的蓝色是不透明的,有如刻工精细的青金石雕盘,但又颤动着闪闪光泽,令人想到生活的神秘悸动。紫色像腐肉一似的叫人感到嫌恶,但与此同时又勾起一种炽热的欲望,令人模糊地想到亥里俄巴鲁斯统治下的罗马帝国……

一张静物水果画充满了肉质的丰盈和放浪,这恐怕超出了正常人的思考范围,静物会动了,纯粹的自然变得有世俗情感了,乍看起来,多么违背逻辑。BUT,当这样赤裸裸的语言描写被摆上台面,一种原始的兽性、欲望、挣扎就被端上了餐桌,让人不得不开始佩服这种残忍的逻辑交锋。

他有他的哲学思想

要说人物的逻辑性为什么这么弱,也可以从毛姆这个人的经历上猜一猜。1891年,毛姆去德国海德堡住了9个月,在大学里面听了古诺费希尔讲述叔本华的哲学课和文学课。凭借我大二时上的《西方哲学史》,还能勉强地回忆起来叔本华干过啥,讲了啥,当然也多亏了我爸前几天对我讲的叔本华小哲理。由于对于哲学的理解是很困难的,如果我讲错了,欢迎批评。

叔本华有一本很著名的书叫做《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书里面主要讲了啥呢,冲动是本质,现实世界是表象,不要以为这个世界里充满了因果轮回,其实只是一个又一个欲望的堆叠。所以,小蜜蜂辛辛苦苦地采花是冲动,啄木鸟吃害虫是冲动,咱们追求漂亮的女孩子男孩子是冲动,考好的大学读很多的书是冲动,当然,思特里克兰德离家出走学画画也是冲动。如果读者不能解答出小蚂蚁干嘛把巢穴造得那么优雅精致,不能解释小蜜蜂干嘛把蜜酿得那么甜,那么,猜测附会思特里克兰德离家出走的原因,就是没事找事,所以对这个情感变迁逻辑大书特书显然是不必要的。

因为冲动主宰了理性,所以“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这样的疑问自然不必抛出。当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勃朗什时,没有痛苦,没有内疚,因为他意识到勃朗什跟随他,只不过出于女人某一刹那无法抗拒的冲动,而在这段关系中,他不过是个外物,没有任何发言权和行动力。同时,在叔本华对于哲学的思考中,有一个很重要的part,讲述了事物之间的时间关系和因果关系。很多时候,我们错误地将事件发生的先后理解成因果,比如碰瓷常用的套路,我先跌倒,你在我后面,所以你就是肇事者。针对这种论断,笛卡尔 [应该是这个人] 曾经做过一个很有物理学意味的实验,两个钟,一个拨快一分钟,一个不变,同时运行,这个时候你能说是拨快的钟导致了未拨快的钟运行吗?这种逻辑放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就形成了他“满不在乎”的精神气质,因为一切都不是我导致的,一切都和我无关,不光切断了人情世故和道德伦理赋予的因果逻辑,也切断了食物、住宿、男女、友人等现实生活(表象)和个体之间的因果联系。

其实,在书中,思特里克兰德可以说是叔本华哲学思想的半个化身。比如叔本华强调人虽然是欲望的产物,但是需要摆脱欲望,比如永远不结婚,保持童男童女的体质。所以文章中的思特里克兰德对于女人真的是有很深的成见,觉得女人不过是完成某种目的的工具,只不过是他拼命克制性欲无果之后的产物。每次办完事,他便像一个旁观者,觉得不过在目睹一场肉体堕落的盛宴,而灵魂却像蝴蝶,脱离了沉重的茧,飞翔了。【好吧,上一次听见这样的比喻还是在地摊上发现的李敖系列小黄丛书】所以说,这哪里是爱,分明是假托男女之事来写灵魂和肉体的博弈,来写精神和现实的鏖战。

最后,插一句题外话,某种意义上,叔本华是反理性的代表,他很讨厌做文章之初就给文章下一个主题,认为这是一种对美的亵渎。文章的诞生不是为了道,却是为了美,最美的文章就是那些平铺事实,不加评论的自然堆砌,比如咱们从小背到大的那首诗,“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没啥个人议论吧,不过是花花草草就复制了这么美的境界。那么,回到《月亮与六便士》这部小说的名字上来,有人说,月亮代表了高雅的精神追求,六便士代表了肮脏的俗世生活,人不能为了脚下的六便士,而忘记抬头看天上的月亮。我想毛姆可能不是这么想的,也许毛姆只是随便找了两个长得像,但是性质又不一样的圆形物体堆叠在一块了,至于主旨吗,那就靠辛劳的读者们慢慢猜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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