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
“选择”是一个很好的题目。我这样说,是因为我觉得选择这个词好。有这个词,给人一种感觉,就是有得选,有选择的权利。
比如我打小其实不喜欢逛街买东西。但是我喜欢热闹的街市。初中时候,我所在这个城市逐步开始热闹起来。那个时候市中心中山街推倒了旧房子,建了一个青石铺路的商业街。我喜欢在街上走,看琳琅满目的商品,尤其是色彩斑斓的衣物。这些东西可能我不会买,大多数衣服白送我也不会穿,但是,我知道,只要我愿意,我可以任选其中的一个(件)买下来。这个能够选择的感觉,就仿佛自己拥有了全部街市的商品。
“上赶着没有好买卖。”最后一件稀缺的商品,并不是奇货可居,而很多时候要贱卖,无他,没有了选择。
当我十六岁时候,我妈说:“上哪个学校你自己决定,自己负责。”我体会到了选择权背后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感觉。
当选择之前,能够想一步,两步甚至三步之后的事情,那么这个选择即使后来看是错误的,也是理性的选择。假如只顾眼下胡乱选了一个,恐怕选择的机会不会太多。
选择看似一种权利,其实内涵更多是放弃。特别是选择项越多的时候,选择某一个,就意味着放弃其他更多。这是很多人选择障碍的原因——不愿意承担放弃的责任。
有人说:“都选,不放弃。”这是美好的愿望。且不说财力能不能支持自己。就比如说我喜欢床,真的选择了所有样式的床,也有足够的房子放置,算是拥有了。可是每天晚上睡觉我只能同时睡一张床,就是一秒一秒换,也得选择先睡哪张后睡哪张。食物,衣服,用具莫不如此。即便是思想,仿佛是无边无际,但是先想啥后想啥也是有顺序的。大脑跟计算机内存一样,同时也不能处理太多东西。
选择是一个好词,选择背后有更多的限制。理解了限制,才不会为无限选项迷失。
(这几天早上选择早起,到院子里为花草浇水。见得晨光之美。奈何不能睡大头觉。辜负了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