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一直认为人性应是本善的,因为人生而无知如同一张白纸,单纯无邪,对ta人完全没有利益相关的危害。但我在经历世事的曲折以及认知的重构后逐渐推翻之前的认识而认为人性应是本恶的。因为人虽初生无暇、纯真通透却并不能由此证明人的本善,恰恰是人在初始最显其生物性的本能——对自然、社会完全的侵吞而无贡献且这种侵占还是无意识的行为。尔后随着人意识的逐渐产生、演化和形成稳定的“三观”,人更是开始有意识的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感受而损害ta人的利益和感受。无论这种“危害”的程度的高低都无法回避我们的自私本性和现实存在。因此在我看来既然人在生存过程无法杜绝对自然、社会以及其他个体或有意识或无意识的侵犯,那么我们就应该努力去学会和控制如何更好的与自然、社会以及其他个体相处以期将这种损耗降至最低,如此才有利于维护整个生态平衡以及社会、团体的和谐稳定。
道德规范是约束人行为的方法,其并不是天然存在的“道”而是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建立起来的行为规范。道德规范本质上是从利益维护的角度出发演化的,只是它维护的是公众的利益或者说是维护“适者生存”下来的众人的利益。
这些道德法规的存在恰恰证明人性的贪婪和侵占性,它给予了人们以“君子”行事的面貌,这是人们群体社会属性的需求和“尊严”。既然我们具备“作恶”的本能和需求,而群体社会生存又要求我们必须克制自身,因此如何取得二者的平衡则尽量“不作恶”成了我们生存的必修课。
“不作恶”是人性的考验和修行,是我们是否能够真正创造并享受幸福的关键。当然有人会问:何不日行一善?那样岂不是大家更快乐?若能如此自然是大好,问题是对于“营营”的“众庶”而言,我们只会极端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情绪而不懂得和谐之道。我们先成“毁灭”而生“创造”。
有人曾问道于孔子如何与人交际相处,孔子回答他应做到“忠恕”,意即我们应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然对于大部分生长于“良善”环境的人而言一般还是能做到,但人们往往又会犯下另一个毛病,就是“己所欲”必会强加于人,包括个人的情感和喜好等。可群居社会的人们最是受不得情感胁迫和道德胁迫的,于是“受于方”必然会心生厌恶而导致相处的艰难和协作的高成本。
当今社会已然进入互联网时代,网连万物,时间成本大大节省,办事效率大大提高并且使得具体的物理空间距离大大的缩短。但社会却又因此越来越多样性,人也愈发多样化,在如此复杂又似更加联系紧密的情势下个体反而越来越需要更大的个人空间,否则在情感上必然感受到不自然和压迫,这是我们所厌恶的。因此我们不但需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需做到“己所欲亦勿施于人”,如此才能给自己和ta人更多一点的自我空间和精神自由。
行恶是自然而行善则如“逆水行舟”般艰难,只能是偶尔为之。因此“不作恶”才是我们的首选和底线,若人人能如此未必不能是美好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