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在剑客手里,若剑客有情,何以剑无情?
看完这本书,我只记得李寻欢。渲染的笔墨里,李寻欢是个不真实的人。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人如此 。酒是好酒,时间也对,地点更是无所谓,于是我来畅饮。李寻欢喝酒,从来不讲究时辰,喝酒便是喝酒。
看完这本书,我不止记得李寻欢。那些一个个鲜明个性的人,给我留下太多印象。大部分人是极端的,李寻欢伟大得极端,阿飞爱得极端,林仙儿聪明得极端,林诗音清冷得极端,上官金虹精明得极端,薛无命信仰得极端。看书之前我就知道,这本书必定是非同寻常的书,无数人说这本书,不要最先看。可是我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第一本古龙的书,就是这本《多情剑客无情剑》,实在是好,为什么不能先看呢。
这本书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爱情;爱情不在,又处处是离愁。而这离愁,又偏偏是因为爱情。李寻欢若不入关,又怎留下这一段传奇;林诗音若不在关内,李寻欢岂会入关。并不是先入为主,在李寻欢心里,林诗音永远都是林诗音。况且,这种感情更加复杂,有歉疚,有回忆。李寻欢只要稍稍一想,就是黄金时代里大把大把的好时光,他们一起闹一起笑。可是有一天李寻欢离开了她,用有效却愚蠢的方式将她推向自己的救命恩人。李寻欢是愧疚的,他自己心里清楚得很,他知道他和林诗音本来可以伉俪情深,白首不分。他自己心里懂得这份亏欠 。李寻欢痛苦,李寻欢备受折磨,可是李寻欢不能去找林诗音,林诗音是一场可以预见的梦境,是镜花水月,是李寻欢爱而不得的女人。试问,这样的女人,李寻欢如何能放下?
爱情,太小。
李寻欢身在江湖。
江湖,才大。
我曾经想过,李寻欢的成名,无外乎是那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祖孙三代七探花又为他锦上添花。小李探花,小李飞刀,李寻欢,李大侠。少爷。
小李飞刀好像,并不是一个剑客。后来我才想明白,我的这个疑问根本没有意义。有时还不如不要活得这么清明才好。
看时愤怒林仙儿,合书落泪林仙儿。女人,活得岂非太辛苦,一步步走在刀尖,被凡尘被欲望蒙蔽双眼,若非成长环境,她本是一个小女儿家,亭亭玉立,在合适的年纪爱上合适的少年。
最感慨的还是薛无命,碌碌一生,平凡又不平凡。书里的人物,无论是有着怎样的丑陋与不堪,大多都是活得清明的。孙老头儿为了孙女请求慷慨赴死,孙二更是为了一报恩情隐于市中十五年,薛无命不杀阿飞,阿飞不杀薛无命,胡不归为人情暗算李寻欢为李寻欢帮助李寻欢,上官金虹手段用尽却不屑小人。
活成李寻欢,真是伟大。我若是李寻欢,绝对成为不了李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