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江边来扯蛋

《红楼梦》是一部小说。我们应该这样来看它,这是我们对它应有的尊重,也是对我们自己的智识应有的尊重。而且,我认为,只有我们真真正正地把《红楼梦》当小说读了,我们才能真的做到开卷有益。

我写《红楼梦》读后感,就是想说明《红楼梦》作为小说究竟有多好。是的,《红楼梦》只有作为小说,它才是光芒万丈的。你如果把《红楼梦》当成百科全书、秘史、实录来读,《红楼梦》的价值就不会显现出来。可惜的是,很多人就是不把《红楼梦》当小说来读。这也是我一再不厌其烦地强调《红楼梦》是小说的原因所在。

有读者对我说,我写的《红楼梦》文章中,有几篇的意思基本是重复了。这个我是知道的,但我不讳言,我就是要重复,重复是为了强调,强调是为了让人们重新认识自己的认识。

今天的这篇文章呢,我还是想说说一些人阅读《红楼梦》的误区。

《红楼梦》第四十四回中,黛玉看到《男祭》这出戏时,便和宝钗说道:“这王十朋也不通的狠,不管字那里祭一祭罢了,必定跑到江边来做什么!俗语说,睹物思人,天下的水总归一源,不拘那里的水舀一碗,看着哭去,也就尽情了。”

林妹妹这话呢,是嘲讽宝玉的,但说得也不无道理。祭尽诚嘛,用林妹妹的话来说,是要尽兴。意思到了就好,大张旗鼓、大搞形式主义地去祭拜,这大可不必。

祭祀是生者与死者之间的一种对话,阅读是读者与作者之间的一种对话。阅读这种对话形式也是如此,重要的是尽情,而不是非要做个“跑到江边”的样子。

但在《红楼梦》的阅读中,却有很多人做了这种“跑到江边”的事情。

大家知道,江湖上有一个叫罗振宇的人。去年的时候,他带着他的团队,出版了一套脂砚斋评的《石头记》。在对这套书进行宣传时,他们堂而皇之地说:没有读过脂砚斋评的《石头记》,就不算读过《红楼梦》。他们的原话我不记得了,但大意如此。

我觉得他们这样做,就和《男祭》里的王十朋没什么区别了。王十朋非得跑到江边来祭,你可以说他迂腐;但俗话说的好,无利不起早,王十朋这样做,也有着凸显自己优越感的打算。一个是亲临现场吊祭,一个是“不拘那里的水舀一碗,看着哭去”,两相比较,前者的优越感自然而然就显现出来了。

包括罗振宇在内,很多宣扬脂砚斋的人,他们的套路和王十朋是一样的。你们读的是经过修改的、没有评注的《红楼梦》,这哪行?怎么能比得上我看“接近作者原意”、带着权威评注的《石头记》呢?是啊,这么一比较,读《石头记》确实要比读《红楼梦》要有优越感。

优越感是得来了,但这对阅读来说,不见得是好事。王十朋临江亲祭,优越感十足,但万一来个狂风大浪呢,他可能性命都没了,再有优越感又能怎样?我这话说得不好。其实,我也不反对你追求优越感,我想提醒你的是,注意选择优越感而可能或必然付出的代价。

读《石头记》和读脂评,这可能会给你带来阅读上的优越感。但在有优越感的同时,你可能要付出很多阅读上的代价。脂砚斋评的《石头记》版本众多,自相矛盾之处颇多,文字错误、逻辑不通处多不胜数,相关的研究也是众说纷纭,让人莫衷一是。如果选择阅读脂砚斋的《石头记》,你就要面临这样一种混乱的境况。但这样的境况,真的好吗?真的有助于你阅读和理解《红楼梦》吗?还是会把你的脑袋搞乱?

相比之下,区别于脂砚斋的《石头记》的《红楼梦》,版本承传的历史清晰明确,也没有那么多自相矛盾的版本,故事完整,文字整饬,错误较少,接受者又广而众。我觉得,选择《红楼梦》而不是《石头记》,有助于排除我们在阅读上的干扰,更好地感受和领略《红楼梦》的魅力。

《红楼梦》本身就是名著,这本就给我们的阅读带来了优越感。我们真的无需在这样的优越感上再层层加码,层层制造优越感。一味追求优越感的阅读,其实是舍本逐末。说白了,这些追求阅读上的优越感的人,他们不是冲着阅读去的,他们是装逼来了。

在这种优越感的驱使下,很多读者便误入歧途了。他们竭力地去搜罗《红楼梦》繁难稀见的版本,言必称脂砚斋,言必称《石头记》,而且还目中无人地看不起那些没看过“脂评”的读者。而他们呢,很可能连脂砚斋的《石头记》一页也没看过。他们不阅读的,他们为了阅读上的优越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代价让他们无法进入阅读。他们从来没来到过《红楼梦》的身边,他们做的只是跑到了这条名叫脂砚斋的江边,来扯蛋来了。

但是,重要的是阅读,而不是扯蛋。

但是,重要的是尽兴,而不是优越感。

但是,重要的是来到《红楼梦》的身边,而不是跑到江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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