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首歌,就像爱上一个人,需要一个契机。我们会因为一个简单而美丽的瞬间而爱上一个人,爱上一首歌同样是一个不经意的瞬间,就这样被打动了。
《千千阙歌》,大学那会儿,每次去南食堂二楼吃早饭都会听到哥哥唱的这首歌,那个时候我不会叫哥哥,只会说这是张国荣唱的,也不会觉得这首歌多么惊艳,只觉得很好听。在一个平凡的晚上,陪着妈妈看电视,正调到音乐台,里面放着哥哥现场演唱这首歌的画面,当时便惊为天人,对这首歌也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王菲,天后级女歌手。中学期间看优秀作文还看到有作者提到。但从未好好去听过她的歌,也从不理解为何这么多人喜欢,毕竟她的长相在娱乐圈并不见得有多好看。由此可见我是多么肤浅而没有品位的了。这么鼠目寸光、毫无欣赏品味的我,为了打发上下班时无聊的开车时光,随意放了些歌曲,突然听到了王菲那干净、动听的声音从扩音器里飘出来,感觉自己的身边飘散着多多美丽的音符。于是,喜欢上了她的声音、她的歌。
再有,朴树的《平凡之路》,筷子兄弟的《父亲》,李健的《风吹麦浪》……都是因为各种契机使我爱上的。
歌,需要好好去淘,也需要一个契机去爱上。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歌,和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同样重要。在不对的时间遇上对的歌,没有品歌的心情;在对的时间遇上不对的歌,品歌的心情倒是有了,可没有让人惊艳的歌啊。因此,每遇到一首让我可以单曲循环的歌我都很开心,毕竟爱情来的不容易。却又担心总有一天我会厌倦了它,失去了刚开始的惊艳。但这些因多次单曲循环被我厌倦的歌,在过段时间再次被我拾起时,又会再一次惊艳我的五感。
同时,我还会惊奇于每次带给我惊艳之感的歌都不是当下所流行的。我想这一是和我的气质有关。当然,这里所指的气质是心理学上的气质。我是个很钝的人,反射弧很长,因此总是在某样东西流行的时候我兴致缺缺,等别人玩得兴致缺缺了,我倒开始热衷起来,因此总不免遭到他人嘲笑。二是很多被我所喜的歌曲大多是出自有阅历的歌手之口,他们赋予了这首歌很多东西,让一首歌变得富有质感。
其实关于听歌这事儿,我的表述并未把我心中所想表达得淋漓尽致,只因一时兴起,却又囿于平时积累,只得在这儿胡言乱语一番。
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