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30天“产假”
这是我在妻子生孩子后,我陪她休的30天“产假”。
1994年,我孩子出生在老家。出生后,考虑到我妻子离家较远,又不能适应我老家的方言。我就考虑在家呆一个月,然后带孩子一起回单位上班。
到学校,我答应领导在会上做了个检查。算是了事。
后来想来,这30天产假是非常值得的,做个检查也无所谓。否则,产后抑郁很可能会在产妇身上作怪。
所以,建议,妻子在生孩子后,身边一定得有理解她的家人,最好是丈夫,如果丈夫工作原因确实不能在家,岳母最好能在身边照顾;如果岳父岳母也不能照顾,那只好靠婆婆了。
最好的,还是丈夫。现在,连军人都有了30天的产假。还有什么重要的工作比孩子的成长和妻子的身体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