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工似乎是一个十分流行的想法,但我一直觉得这种想法问题颇多。赞同分工想法的人大多觉得可以提高生活效率,避免很多麻烦,然而我觉得它带来的问题可能比它解决的问题还多。夫妻是一种亲密关系,但我这里亲密关系不单是指夫妻,子女、舍友,只要是生活在一起的而形成的关系,都可以说是“亲密关系”,因为都要面对如何“和谐生活”的问题。
之所以会想到夫妻分工是个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直以来对宿舍关系的思考。在学校宿舍生活,当然要考虑如何和舍友相处的问题。刚上大学的时候,还觉得这个可能会是一个生活的难点,但真正进入大学后,才发现这个根本不是一个大的问题,一切自然而然地和谐,基本上整个学校住宿生活没什么波澜,舍友发生冲突要换宿舍的事也只是听其他宿舍发生过。当然,这里不是说我就从来没和舍友有矛盾,只是这种矛盾都不大,基本不影响生活。既然没什么矛盾,那为何还要拿出来说事?因为这种没什么矛盾并不是建立在“分工”和“规定”的基础上的,这个可能让很多人感到惊讶,因为制定“宿舍公约”和“责任分工”的目的恰恰是避免矛盾,然而我觉得在亲密关系中制定规则和分工恰恰是掩盖矛盾而不是化解矛盾。
谁都知道规则的重要性,社会需要规则才能正常运转,公司需要规则才能正常运作,似乎一切只要制定好规则然后执行就万事大吉了,然而对亲密关系而言,真是这样吗?评判一种方法是不是有用关键是看它有没有达到我们的目的,那么在亲密关系中制定规则和分工是否达到了我们在一段亲密关系中的需求?很明显,这要看我们在一段亲密关系中究竟想要得到什么。
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假如很多人一起组织活动,只要人数上到10个,在自由聊天的时候,就会形成2到3人的“小团体”,很少能保持10个人一起聊天,5到6个人已是十分勉强。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说明当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是很难靠自觉做到“融洽”的,每个人的价值观和兴趣爱好的不同导致找到“臭味相投”的人的概率很小。所以在人数较多时,想要大家都“玩”到一起,那必须要有所组织了,既然有组织,就要制定规则,就要对不遵守规则的人给予“惩罚”。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是,这个规则是一定要以维护整个团体的稳定为前提的,它只能针对少数人的不守规进行惩罚,当大多数人都无法遵守规则时,这个规则已经事实上不存在了。然而对于2到3人的小团体,这种规则是否还有实际作用呢?当一个人不愿意遵守规则时,这个团体还能称为一个团体吗?可以说,当2到3人里只要存在不和,那么任何的“惩罚措施”都是在解散这个团体,以至于在这个“小团体”里,制定的任何规则实际上没有惩罚措施,执不执行完全靠自觉。
以前在宿舍的时候,有一个同学吃完面包,随手就把包装袋丢到了地上,我叫他不要丢地上,他反驳说反正到时有人会扫。他是那种觉得应该规定什么时候打扫卫生和由谁打扫的人,然而由于宿舍其他人的不支持,大家一直都是自觉维护卫生的,他之后也只好随了我们,不再随手丢垃圾了。这种“反正有人打扫卫生我就可以乱丢垃圾”的思想的人我在学校的时候不常见到,然而看到只要人多的地方就一片狼藉的场景,就感到很多人遵守规则并不是认可规则,只要没有惩罚,或者惩罚的代价很小,那么规则不过是一纸空文。所以与其在小团体里制定规则还不如从一开始就选择志同道合的人,如果以后玩不下去了,那就解散好了。
回到亲密关系,我们究竟需要在其中得到什么呢?
“你究竟想要什么?我钱都给你了,还不够吗?”
“我想要你陪我,爱我,55555……”
以上桥段经常在一些情感剧中看到。不知是巧合还是现实,在这些情感剧中,几乎所有的家庭主妇都没好结果。从做事的角度来看,分工似乎是一种可以明显提高效率的手段。然而,分工也同时意味着责任分离,一个人只负责他负责的那块,只会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不会为其他人的过失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所有人都只对上级布置给自己的专门任务负责。这种责任的划分对人的情感上带来的结果就是“不是我的责任我不关心”、“其他人的工作我不过问也不了解”,最后经常变成“我最苦,其他人最幸福”。这种对人情感上的影响对于企业组织而言并不算太重要,因为企业是以经济利益为关系组建的,只要员工按时按量完成任务就好了。在夫妻关系中,因为不存在共同的“上级”,也不存在类似公司制度上的“奖惩”,采用分工往往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因为分工带来了情感隔阂。譬如对于男主外女主内这种分工,往往是老公不理解老婆做家务辛苦,老婆也不理解老公为何总加班,平时如果各自都按时完成各自的“任务”,也可能相安无事,和谐共处,但一旦“任务”未完成好(老婆未做好家务或老公工作出现不好的状况),这种情感上的不理解就会造成激烈的冲突,往往导致互不信任和互相伤害。
在亲密关系中,几乎所有人都渴望得到情感上的联系,也就所谓的爱——亲情、爱情、友情,然而这种情感上的联系很难从分工中产生。很多赞成夫妻分工的人只是看到了分工带来的片面的生活效率的提升,而没有看到分工对人情感方面的伤害。很多人觉得“爱”是可以独立于生活而存在的,然而现实是没有共同的生活基础就没有持续的爱。情感联系是体现在生活细节中的,娱乐、家务、带小孩……这一切如果没有共同参与的话,那夫妻生活本质上就是各自的生活,当激情褪去,还能有多少依恋?
在亲密关系中,我们需要的大体上有三个:生活效率的提高,对抗生活风险的能力,以及情感的依恋。分工也只能满足其中一个,甚至我觉得在生活效率提高这方面,分工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从现实来看,很会赚钱的人和很会做家务带孩子的人都十分稀有,大多数想分工的人不过是想逃避某一方面的责任罢了。可能有些人会问,不分工怎么做事,难道谁都不做吗?我很想反问,难到你自己生活的时候需要有人告诉你怎么穿衣吃饭收拾房间吗?多一个人不过是在生活上多一个帮手,你要做的事情的种类并没有少,只是多一个人帮忙效率更高,大多数生活上的事都可以一起做或者轮流做,而且生活上的问题并不像工作上的问题需要许多专业技能,只要双方一起商量一起解决,基本都能处理得相当好。
以上说的是夫妻关系,但从共同解决生活问题这个角度看,凡是生活在一起的人都类似。譬如父母和子女之间,如果父母只是要子女满足自己的期望的话,那其实就强行规定了一种“分工”,子女对这种分工的不满自然也导致了许多矛盾和情感上的伤害。
夫妻分工思想的典型就是“家庭主妇”,当然也有“家庭主夫”,只是在当前社会背景下这种现象很少,就不提了。因为这是一种“分工”思想,所以很多人觉得应该把家庭主妇当成一种职业。然而家庭主妇除了能在口头上说是一种“职业”,还能带来什么其他影响吗?能像其他工作一样评绩效、发工资、交社保吗?要知道,之所以工作能领工资的原因在于有雇主的存在,那么家庭主妇的雇主是谁?老公、国家还是老公的公司?如果没有雇主,那么谁来评绩效发工资呢?如果雇主是老公,那么老公是否能因为老婆没做好家务而“扣工资”甚至“辞退”呢?老婆是否能因为做家务好而“跳槽”呢?
把家庭主妇当成职业是有许多问题无法解决的,就算不当成职业,只是想守着家庭不想工作的话,家庭主妇也不是一个好的选择。除了上面说的缺乏情感联系外,还有重要一点是,家庭主妇从本质上就是把老公当成了“雇主”,这是老婆在用自己在家庭中的劳动换取老公的经济支撑,这种交换在情感的维持下不是那么地明显,但一旦感情出现问题,这种交换带来的负面影响就十分巨大了。在这方面,知乎上的一个回答十分好(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8153281/answer/146577545),我很同意里面说的,我之前也思考过这里面存在的“经济”问题,但一直没能组织成文字,还是学经济的人更专业,很短的文字就能把关键问题阐明。这个回答最后说的是在当前婚姻制度下无法解决“hold up”问题,同时指出儿童抚养的社会化和家政市场放开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但要对婚姻制度做出颠覆。然而我觉得这个“儿童抚养的社会化和家政市场放开”并没对婚姻制度造成什么颠覆,它也只是在夫妻产权模式这方面做一些修改而已。
以上对于婚姻制度和抚养小孩的思考还是建立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的,然而现实中出现的问题恰恰都有“被自愿”的成分。比如说抚养小孩和做家务,这个成为职业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它在市场上是可交换的。如果没有这种市场化,那么即使制度上规定“主外”的一方必须给“主内”的一方“工资”,在婚姻破裂时,主内一方依然要承担“失去生活来源”的灾难。那么,对于一个市场化的职业,选择的“自愿性”就十分重要了,毕竟能有多少人觉得“抚养小孩”是“我一生追求的事业”呢?所以,这里面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很多人做家庭主妇并非自愿,而是迫于家庭的压力,在这种压力无法通过自身的力量化解时,就希望通过社会和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利。然而,法律无法规定人情,就像法律无法规定老公必须爱老婆一样,法律也无法规定父母不在你面前说“你一定要结婚了”“你一定要生小孩了”,法律也无法规定各种亲戚朋友不在你面前说“你怎么还不结婚啊”“你怎么还不要小孩啊”,法律更不可能规定一个人在结婚时应优先考虑当过家庭主妇/夫的人,当你妥协于各种“家庭压力”时,法律能做事其实非常少。
从愿望上说,亲密关系中分工思想本质上也是想让关系更和谐的,但是由于情感的复杂性,分工思想显得过于“简单粗暴”,它企图通过表面上简单的手段来代替“劳心劳力”的沟通,然而,没有“劳心劳力”的沟通,又怎能产生感情呢?我爱我的父母,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养活了我,而是他们愿意听我的抱怨,愿意站在我的角度看问题,相信我并支持我的选择,在家庭生活中也有我的参与。沟通还有一个效果,就是能让你确定性地相信或不相信一个人。我父母之所以在几乎所有事上都相信我的选择,是因为我能用道理说服他们,他们也能认真听我解释,同样,我父母也会用道理说服我同意他们的选择,这里没有必须接受的选择,一切都可商量和妥协。在这样的沟通下,很难有猜疑和不信任,我想不爱我的父母都难。
既然我们需要亲密关系,就要好好经营它,为它付出时间和精力,不要让它变成猜忌和提防的“职场”,如果志不同道不合,那还是好聚好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