跫音———短篇小说

灵感来自于郑愁予的《错误》——
......
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
三月的春帷不揭
......

(一)

沈鄞邺推开门,就听到一阵稀里哗啦声。以他多年吃喝玩乐的经验,自然知道是洗牌的声音。果然,大厅里支了一张麻将桌,还是簇新的,样式却是民国风。一桌的女眷花枝招展,正开始新一轮摸牌。

他一下子觉得自己不该回来,可是有人眼尖,对着门口的吴太太正好瞥见他,先是愣了愣,随即笑起来,“哟,这不是沈二少爷么?”

话是对着沈太太说的。对面的女人背对着门,不疾不徐地回头,“回来了。”
“嗯。”

听着不情不愿的口气。沈鄞邺没有停留,垂了眼皮,兀自上楼。母亲倒也没说什么,毕竟人回来了。
一桌的女人们倒是比两位当事人还兴奋,叽叽喳喳的声音早就盖过了打牌声。没办法,八卦是女人的天性,尤其是老女人。明目张胆的眼神来回逡巡了好几遍,直到沈鄞邺上了楼彻底不见,才收回来落到其中一个女人身上。

“沈太太好福气!”

秦钦笑了笑,没有接腔,眼神专注于眼前的牌局。她已经赢了很多局,不知是其他太太们有意让她赢钱还是别的,反正手气不错。打牌赢钱总不是坏事,还可以打发时间。以前她可从来不打牌的,觉得浪费时间。但自从丈夫沈跻晏去世后,她便觉得这时间于她而言,多的有点过分了。

家里太静,总想弄点什么动静出来。

所以几位太太们接到来自于秦钦打牌的邀请,都有点受宠若惊了,想方设法地输钱给她,一搏沈太太的欢颜。

可事实是,秦钦心不在焉,也并不计较牌局上的得失。因为人生的一副牌她已经赢了。若说有什么遗憾的话,也就是沈鄞邺了。天下没有不想自己的孩子成材的父母,但沈鄞邺是一块顽石,众人皆知。

他是浪子,哪天高兴了就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但平时休想知道他身在何方,是醉生还是梦死。反正18岁之后就没人管了,也管不了,索性随他去。对他唯一的了解是每隔几个月的报平安,来自世界上的每一处角落,千里之外的视频传来,开场白永远是:嗨,大家好,我沈鄞邺还活着。

每一次,都令所有人无可奈何。

(二)

晚上一家人吃饭。平时就秦钦和向晚两个女人,如今多了沈鄞邺,自然就热闹很多。

李阿姨照例是炖了一锅乌鸡汤,用一下午的时间慢慢熬,料足火候好。一揭锅,整个屋子香气肆意。
沈鄞邺二话没说,先自顾自地盛了一碗,旁若无人地开始喝。母亲来得迟,见到他这幅样子,气不打一处来,“这是给你大嫂的!”

向晚被搀扶着正好到了饭厅,反应过来,忙说,“没事,我不喝没关系的。”

沈鄞邺极不情愿地站起来,毕恭毕敬地叫了一声“大嫂好”。却没有看她,眼神下移,正好瞥到她高高隆起的肚子上,心里冷笑一声。

向晚怀孕已8个月。

明天有孕检,母亲要求他陪着去,沈鄞邺破天荒地没有拒绝。大抵也是因为家里已经没有别的男人。

半个月前母亲深夜打电话给他,大意是要他回来。但沈鄞邺是骄傲的人,吃软不吃硬。母亲倒也没有强求,只是说,“本来你在外面怎么样,我都不会管,因为还有你大哥。但是现在不同了,公司的事我可以处理,只是一家子的孤儿寡母,到底是女人。还有你大嫂也差不多要临盆,我只是怕出个什么事,对不起你父亲和大哥。”

不知道是哪句话打动了他,反正浪子沈鄞邺回来了。这给所有人都提个醒,沈家还是有男人的。秦钦要的就是这任何时刻都不会倒的坚韧表象,不给别人可趁之机。

饭桌上,母子两人闲聊。

沈鄞邺说,“你倒是还有闲情打麻将?”

“怎么?不行么?”秦钦笑,五十岁的人看起来不过三十,眼角一条细细的鱼尾纹,“谁说一定要痛不欲生的?”

也是,毕竟人死不能复生。当年沈跻晏突然去世,正值公司换届,几个股东各怀心思,蠢蠢欲动,沈家算是四面楚歌,但最后也挺过来了。而如今,没有理由挺不过去。

作为公司的接班人,大哥沈鄞郁半年前车祸去世,但那时向晚已有孕。有人说秦钦的命太硬,也有人说她福气好,一生富贵荣华,且任何时刻都有底牌,足够扭转局势。

(三)

其实沈鄞邺并不想见向晚。

沈家的叔嫂关系并不好,只有极少人知道。说起来,两人还是校友。但大三那年,沈鄞邺作为交换生去美国,就一直留在那里。两人并不怎么接触。

他放浪形骸惯了,对谁都是爱理不理的。向晚出身寒门,她和沈鄞郁交往到结婚,竟是出奇的顺利。
因沈鄞郁并非秦钦所生,所以秦钦保持中立;父亲沈跻晏素来对大儿子疼爱,且沈家家风开明,并不拘泥于门当户对。

订婚的时候,沈鄞邺还取笑他,不会是政治联姻吧?老爹都那么有钱了,没必要再让你娶个富家女吧?

他没想到,是向晚——三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再没第二个向晚。

回来那天,他上楼路过书房,见到里面有人。知道是她,心下有迟疑,但脚步不停,直径回了房,门“砰”一声关上。

他知道她过得很好。大哥沈鄞郁为人温和,谦谦君子,是一个合格的丈夫。都说两人伉俪情深,是天作之合的一对。每年向晚生日,沈鄞郁再忙都会抽出时间来给她庆生。有一次开party还邀请了他,沈鄞邺自然是没去。

但后来沈鄞郁发来一个视频,他看了一半就再也看不下去。存在手机里,不删也不看。默默的,好像心里存了一个人。

这一生还很长,心里有个人,才不至于虚无。

可是,那样寂寞。

鲜衣怒马自在生活的背后,是无处不在的寂寞。

他在黑暗中一步步走,像是穿梭在一场寂寞里。深夜书房的灯还亮着,沈鄞邺没有多想就进去。没想到是向晚。

叔嫂共处一室,向晚不是不尴尬,站起来微颤颤地就要走。

沈鄞邺似笑非笑,“还是我走吧。”

说完,就真的转身走了。

(四)

沈鄞郁出事那天,和往常一样。

倒是向晚不太舒服。一连几天吃不下东西,恹恹的,像是病了又像是没有。沈鄞郁开玩笑说,“你不会是有了吧?”

他们结婚5年,还没有孩子。

向晚愣了愣,才明白过来他说的是什么,心里瞬间的感觉竟是恐惧,“不会吧?”

沈鄞郁笑笑,却是认真起来,“明天去医院检查一下吧,我陪你去。”

还是检查清楚好。虽然以前闹过几次乌龙,但沈家想要抱孙子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沈跻宴还在的时候,就常常说,他退休之后便回家抱孙子。

只是没有等到。

沈鄞郁也没有。那天下班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还来不及知道向晚已经怀孕近两个月。

大抵这就是命,得到什么就失去什么。

沈鄞邺陪向晚去医院做孕检。彩超里可以清晰看到胎儿的一切,护士告诉他哪里是心脏,哪里是大脑。沈鄞邺面无表情,好像是很认真地听,又像是没有。护士笑他,快要当父亲的人反应都迟钝,他也一样,激动得都手足无措了。

他笑笑,没有说话。

那天晚上,向晚梦到沈鄞郁。梦里他问她,为什么。

她从睡梦中惊醒,凌晨3点。床头灯开着,而沈鄞邺就站在床边,目光掺了夜色,什么都看不出来。医生说她过于紧张,有早产的迹象。

此刻向晚见到沈鄞邺,其实连死的心都有。

“你怕什么?”沈鄞邺又是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反正现在大哥死了,没人会知道。就算孩子是我的,也是姓沈,你只要生下来,就有继承权。我都不知道你在怕什么?”

“滚出去!”

“别动了胎气。”他笑,“都忍了这么久了,别功亏一篑。”

在此之前的沈鄞邺或许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会恨这个女人入骨。

向晚简直要疯了。她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沈鄞邺恨不得活剐了她。

“你让我把孩子生下来,等孩子生下来,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其实我不想怎么样。”沈鄞邺在床边坐下来,将手搁到向晚肚子上。

向晚一动也不敢动,她知道他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人,“那你回来干什么?”

或许快要发疯的人,并不只是她。

沈鄞邺作了“嘘”的手势,静静听了半响,“他在动?!”

他笑起来,像是自言自语,“你说这孩子,会有几分长得像我?”

(五)

秦钦素来认为有能者任之,在确定公司接班人的问题上,从来都认可沈鄞郁,而不是沈鄞邺。

知子莫若母,秦钦知道按着沈鄞邺的性子,若是接管公司,只怕是时刻都使着法子如何让其破产倒闭。这是他的风格,不喜欢的东西,再好也没用。

若是沈鄞邺喜欢的,哪怕再不好的东西,也会念念不忘。

秦钦万万想不到,沈家的两个男人都载到了一个女人手里。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她觉得应该是幸运多一点,因为终于知道是什么,可以让沈鄞邺停留。

沈鄞邺一连几天在书房看书,一看就是通宵。这一点像秦钦,需要付之努力的事,从来都不会迟疑。也足够低调,去年已经开始Columbia的硕士学位。

还是沈鄞郁告诉秦钦的。这事沈鄞邺只告诉了大哥,从小两人感情好,手足之情胜过母子之情,秦钦不得不承认。

所以连挑女人的眼光都一样。

沈鄞邺再次从向晚房间出来,秦钦已经等在书房里。沈鄞邺见了母亲,面上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来。

秦钦自然也不会表露什么。对情绪的控制来说,两人如出一辙。

“这么晚了还不睡?”

“睡不着,看书呢。”

秦钦笑,“书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那点迂腐的东西。”她顿了顿,“哪有人好看?”

沈鄞邺点头,“是,人是比书好看多了。”

“所以你这是守门么?每隔半小时看一次,倒是尽心尽职。”

沈鄞邺没有接话。事已至此,已没什么好说的,也不屑辩解。

“怎么不说话?”秦钦还是笑,眼神却冰冷,“沈鄞邺,我叫你回来,不是为了让你看女人!”

“那你让我回来干什么?”沈鄞邺无所顾忌,“我就是回来看她的,她要生了,大哥不在了,我不该尽责任么?”

“沈鄞邺,你真是长进了。”

“那你想让我说什么?说我爱上一个女人?说我沈鄞邺这么多年,他妈的就因为爱上一个女人,这几年都不回来?就因为一个女人,我像个贼一样?”

沈鄞邺爱向晚。

他是浪子,可是不管在哪里,他的心从来没离开过。这么多年,他逃得远远的,不想见她,不想见大哥,不想见父母。可是到最后他发现,自己的无处可逃。

他知道自己错过了,他情愿什么都不知道。

(六)

沈鄞邺到底是一个男人,不会跟一个女人过不去。

但愈临近预产期,向晚心里那种恐惧的感觉愈无处可逃。她当然知道,这孩子是沈鄞邺的可能性有多大,虽然只有一次。

沈鄞邺的态度令人捉摸不定,似乎已经认定自己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每次他把手搁到向晚的肚子上,胎儿就会动。这令沈鄞邺觉得有一种感应。

他说,“这孩子肯定像我。”

大抵这两个人谁都不会料到,命运会有这一刻的伏笔。

19岁,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子,那么单纯的感情,单纯得令人觉得有点无聊。从来都只有女孩子爱慕他,明的暗的,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角色对换。他习惯了别人的仰慕,却不知道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

沈鄞邺甚至不确定,那时的向晚是否喜欢自己。

沈鄞郁取笑他,“你直接去问她不就好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沈鄞邺自然不会去问,若结果不是自己期望的,那到时恐怕要羞愤致死了。所以两人从来没有正式交往过,也不是男女朋友。

但大哥的一句话,就令沈鄞邺心里那些懵懵懂懂的感情一览无余。他并不喜欢那种感觉,好像心都不是自己的。沈鄞邺知道自己是喜欢向晚的,但他更向往自由,喜欢鲜衣怒马的快意生活。感情好像是一种束缚。他有期待却不执着。

所以直到沈鄞邺离开去美国,也没有问出口。

两年后向晚毕业,进入沈氏集团工作,是沈鄞郁的助理。一年后,嫁给沈鄞郁。沈鄞邺赶回来参加婚礼,真正的始料未及。

感情是可以放弃的,却是不能够忘记的。

是的,浪子沈鄞邺从来没有忘记过向晚,至此之后,也永远不会忘记。一念之差错失后的人,足够一辈子来缅怀。

命运以这种方式,让他来记得她。

那场还未开始就以终场的爱恋,终于渐渐沉淀在沈鄞邺自由驰骋的心底,无人知晓。他依然是来去如风的,却再也没有曾经的洒脱。

很多年后,他对自己说,沈鄞邺,你真可怜。

(七)

其实岁月不宽宏。

向晚知道,沈鄞邺恨她,也恨这个孩子。

沈鄞郁的葬礼上,向晚悲伤过度,晕在当场。医生做完检查,告知所有人,已有孕在身。所有人都说,这是天见可怜。

只有沈鄞邺。

向晚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他的眼神,轻蔑?鄙夷?

他说,“你挺有本事的。”

向晚怀孕两个月,离那个晚上恰巧两个月。她喝多了,引诱了沈鄞邺。当时沈鄞邺也喝了一点,但不多,可是他没有拒绝。

真可悲,一个投怀送抱,一个欲拒还迎。

那时沈鄞郁因为公司临时有事,提前回国。他们结婚5周年的度假还没有结束,所以向晚一个人滞留美国,住在沈鄞邺的公寓里。

那晚两人闲聊,像是老朋友一样。谈到兴致处,开了一瓶酒。本来是三人一起庆祝的,但沈鄞郁缺席。

两人聊大学时的往事,细碎的温情的,一件件,只有彼此才知道的过往。隔了这么多年重温,也只有彼此可以分享。

沈鄞邺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大哥的?”

向晚想了想,却笑着摇头。她不知该如何讲那些曾经,只是说,“我是你大哥的助理,自然认识了。”
沈鄞郁一表人才,事业有成,是众多妙龄女性再合适不过的交往对象。向晚也是女人,不会不被打动。

“大哥追得你?”

“是。”

沈鄞邺再也没有说话,向晚接着喝酒。后来她应该是喝多了,所以当向晚抱住沈鄞邺的时候,他也以为她喝多了。

“我送你回房休息。”

沈鄞邺自始至终都没有那个念头,直到向晚主动吻他。他微微侧头躲过去,她固执地扳回他的脸,固执地吻。

沈鄞邺没有拒绝,当他回吻她的时候,知道一切都完了。

末日之前必定疯狂。

他们之间是一种绝望的疯狂。

(八)

向晚又开始做那个梦,梦里沈鄞郁问,为什么?

为什么背叛他?

沈鄞邺和向晚都只字不提那晚的事,沈鄞郁自然也不知道。可是做贼心虚,向晚隐隐觉得其实沈鄞郁已经什么都知道,或许是他已经看出了什么蛛丝马迹,所以才会在开车时分心,出了车祸。

沈鄞邺素来敢做敢当,大哥一死,公司只能由母亲一人苦撑。

“我会接管公司。”

秦钦理智清醒,“你的条件?”

“结婚。和向晚结婚。”

秦钦再也忍不住笑起来,“傻儿子,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么?”

沈鄞邺淡淡的,“我很清醒,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妈妈,我并不是来征求你的同意。你若是同意,那再好不过,我会代替大哥接管公司。”

“威胁我?”

沈鄞邺揉着额角,他觉得累。自从回来之后,他和向晚一样,几乎整夜整夜睡不着。他是背叛了大哥,但沈鄞邺的心里愧疚么?

未必。

秦钦知道事情无回旋之地,这世上若还有什么她不能掌控的话,便是沈鄞邺了。作母亲的,不会不爱自己的孩子。因为爱,所以这一场较量胜负已定。

可秦钦始终不能看着唯一的儿子被世人唾弃,“她是你大嫂!沈鄞邺,其实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是可以娶她,但外人会怎么看?你大哥尸骨未寒,你就这么急着上位?你这是乱伦!”

“乱伦?”沈鄞邺笑得讥讽,“我和她连孩子都快生了,还能怎么乱?”

“你什么意思?”

沈鄞邺看着母亲,一字一句地说,“孩子是我的,不是大哥的。不信的话,等孩子生下来,我们去验DNA。”

秦钦饶是在商场上翻云覆雨,但还是被惊到。

“还有一件事要告诉您。”沈鄞邺轻描淡写地开口,“大哥结婚这么久了,都一直没有孩子,您不觉得奇怪么?要生早生了。”

沈鄞郁不能生育。大抵这也是命,一个男人可以拥有的一切都拥有了,可是偏偏这一切都没有意义。

秦钦不知道,毕竟不是亲生的,这种事怎么能开口。但兄弟是亲兄弟,沈鄞郁第一时间告诉了沈鄞邺。

沈鄞邺年轻,不能理解这种痛苦,觉得生养小孩是多么麻烦的事。他安慰大哥,“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不会治不了。如果真不行的话,以后我的小孩就给你好了。”

那时,多天真。

谁也不会想到,竟一语成缄。

这辈子沈鄞邺最恨自己的时候,便是在大哥的葬礼上得知向晚怀孕的那一刻。那一刻,真正的痛不欲生。

他恨向晚,恨这个孩子,更恨自己。

可是,沈鄞邺并不知道,命运还有更大的不仁在等着他。

(九)

关于那天晚上的事,向晚其实并不记得。

那是一场噩梦。但她清楚地记得,噩梦醒来之后的一切。那才是真正的噩梦的开始。身边躺着的男人,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沈鄞邺。

向晚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沈鄞邺。他附过身来吻她,眼神温柔,“早。”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不能是这样。他们不应该这样。

“我......我昨晚......”

现实令人绝望,也令人清醒。

沈鄞邺看着向晚,“你昨天喝多了。”

她记得他们聊得很开心,可是之后的事,什么都不记得。

“对不起。”向晚生平第一次觉得绝望,19岁的时候她都没有觉得绝望,“我喝多了,对不起。”

那个早上,沈鄞邺把这辈子该听的“对不起”都听完了。

“那你把我当什么?”

沈鄞邺问,他也觉得绝望。他可以找任何别的女人,但不能是向晚。永远最渴望拥有的,却偏偏得不到。

向晚订了最快的班机回国,像逃一样的逃离了沈鄞邺。她也永远都记得出门的那一刻,沈鄞邺站在她身后,悲伤欲绝地问。

他问,“向晚,你有没有爱过我?”

没人知道那段时间沈鄞邺是怎么过来的,反正是孤魂野鬼一个。这个男人陷在梦里,回忆里,幻想里,固执地认为一切还没有结束。

直到大哥的噩耗传来。

沈鄞邺终于可以确定,他和向晚的一切永远都不会结束。理智回来的时候,他是心思再缜密不过的沈鄞邺。

这是一场阴谋。

回忆再动人,也不可能让人失去理智;就只有那一晚,却偏偏珠胎暗结;如果这个孩子生下来,那么谁会是最大的赢家?

那晚的红酒样本拿去化验,好友幸灾乐祸,“You’re lucy,the wine there is an aphrodisiac。”

那种东西叫“迷迭”,俗称“合欢散”。

如果说之前是恨,那么如今是一种悲凉。

背叛和被算计,哪一个更令人绝望?

沈鄞邺情愿什么都不知道。

(十)

向晚再一次惊醒,又一次看到坐在床边的沈鄞邺。

“快点睡,再不睡天就要亮了。”

他们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面对彼此,就像面对溃烂的伤口。

向晚看着沈鄞邺,她从来没有这样好好地看过他,“我知道你恨我。”

“没有。我已经不恨你了,真的。”

她的眼底有泪,就要落下来。

沈鄞邺伸手去擦,笑起来,“都要当妈妈的人了,还动不动就哭。”顿了顿才说,“我会努力当个好父亲。”

向晚只觉得心酸,“不是的,我没有......”

"我知道。"

“我没有想过要背叛鄞郁。我没有。”向晚避开他的手,“孩子不可能是你的,不可能......”

原来这样可怜,这两个人,一个一无所知,一个自欺欺人。

“等孩子生下来,我们结婚吧。”

向晚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妈妈同意了。我会接管公司,我不会再离开了。”

沈鄞邺终于要安定下来。这么多年之后,他终于明白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那些最初的爱恋,因为念念不忘,也最终沉淀成最厚重的爱。

谁也不知道,命运会有这样的伏笔。

19岁那年的一天,两人约好了一起看电影。可是向晚等了4个小时,没有等到沈鄞邺。电影开始又结束,人潮涌动又寂静,可是那个要等的人,没有来。

向晚等来的,是沈鄞郁。

沈鄞郁告诉她,自己的弟弟已经上了去美国的飞机,作为交换生,两年内不会回来。

那一刻,向晚知道,她是等不到他了。沈鄞邺是她等不到的人。他可以说走就走,但她没有翅膀。或许终其一生,她都无法追随他的脚步。他们家境悬殊,性格更是南辕北辙,她和他不配。

而沈鄞邺也从来没想过要安定下来,坚守一份平淡无奇的感情。外面的世界那么精彩,他还那么年轻,怎么甘愿将自己的心囚禁成一座枯井。

只有离开,唯有离开,才会懂得什么叫失去,什么叫后悔。

向晚毕业后进入沈氏工作,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想见沈鄞邺一面。她嫁给沈鄞郁,也是出于爱,只是内心深处依然渴望可以见到那个人。

她一直在等。

但是他们已经咫尺天涯。向晚始终没有问出口,到底沈鄞邺有没有喜欢过她。就像沈鄞邺问她,有没有爱过。

一念起执,由执生爱,爱而不得,万般皆苦。

其实都已经不重要,因为最终他们等到了要等的人。

                                                                                 2012-10-21   12:30
                                                                                      丁宛   于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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