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自己交了房子的订金,我的心情已经随着对这件事情的思考有了许多的变化。
先说说自己有些冲动又似乎是必然的买房行为。这个房子是加上对于我来说是最有可能负担的起的,并且对于买这个房子我自己将要面临的经济困境也是显而易见的。
但另一方面我似乎又是果断和速度的。在这里买了房子就意味着将要留在青岛生活了。这似乎是对自己未来的一个重大决定。这是人生中所看的第3套房子,就买了下来,决定要为它去负担和承受接下来随之而来的压力和动力。
关于这个房子我和姐姐大概已经吵了2次了。第一次是她模糊的态度。其实现在仔细想来,当时我之所以对她发火,是因为这实在是一个很重大的决定,我需要很多的支持和鼓励。而不是一种看似要我做一切决定的现状。似乎如果投资失败,就要承担很多的责任。
这件事情从另一方面间接证明了关于穷人的重大机会成本问题。就是因为穷人是没有资本的,所以穷人倾向于选择更加保险回报率更低的投资。因为穷人害怕失败导致自己生活水平的直线下降。但是对于富人不一样,因为有资本,容错率就更高,高风险同样意味着高回报率,也意味着长期投资更易出现。不会像穷人一样会因为生活拮据无法长线投资。
另外自从自己交了房子的定金后,更加倾向于告诉别人我的决定是很机智的,这个房子的未来升职空间很大。这就是人总是倾向于把事情解释为对自己有利的本性体现。
看尼采的书,讲到关于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说,大意就是这个涌泉其实是相当于一部分的利息,同时因为将来将要涌泉的行为会减少自己求助时的屈辱感,因为会觉得反正我不会平白的受你的恩惠是会报答你的,这样受帮助这反而会更加的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