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给我温一温。”读《许三观卖血记》会对这句话印象深刻。许三观每次卖血都要经过一套严格的仪式,卖血前要喝几大碗水,卖血后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这套仪式的重复出现本来颇有喜剧色彩,但越读到后面却越发沉重。这也是整部小说的特色,以幽默的风格讲一个沉重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和余华的另一部杰作《活着》一样是关于“活着”的故事,两部作品语言上也比较相近,都十分好读。
但《活着》的风格更为凝重,主人公福贵的家人一个个离他而去,只有他自己艰难地活了下来,他的心已经刻满了生命的伤痛。而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一家人虽然也遭遇种种艰辛,但他们总是有惊无险,最后都活了下来,生活也不算太糟。
但这并不代表这部小说就没有力量,这部把重复的技巧和对话描写运用到极致的小说,同样是一部厚重的作品。只不过余华在这部小说中不再过多写残酷的死亡,而是同样震撼人心的卖血。
许三观是城里工厂的送茧工,一个平凡、朴实的男人。有一次他回到农村见自己的父亲,得知这里的人以能卖血为荣,因为那代表着身体强壮健康。在他人怂恿下,许三观怀着多少有些好奇的心态第一次去了卖血,这次卖血让他发了小财,顺利地娶到了被称为“油条西施”的许玉兰。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读来十分轻松幽默,好像卖血是一件平常的事,这在普通人看来多少有些不可思议。当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时,许玉兰知道后非常生气,她说血就是命。确实,血液和生命息息相关,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去卖血的根龙,后来就是因为卖血而死。他们每次卖血都要经过的仪式其实也是对血的一种敬畏,喝几大碗水是为了让血淡一些,以免损失太多,吃猪肝喝黄酒是为了补血活血,每次卖血还要隔三个月,这些无不体现着卖血实际上是一件严重的事。
时代的动荡,以及那些生命中不可预测的疾病或意外,必然会带给一个底层工人的家庭许多的困境,而许三观对付这些困境的方式就是卖血。全书一共写了许三观一生十二次卖血,第一次是出于好奇,多少有些盲目,最后一次是为自己,一次为了全家能在荒年吃一顿好的,一次为了稀里糊涂的私情,一次为了二乐,其余七次是为一乐。
可见,为一乐卖血构成了小说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正是在这里,小说集中凸显了许三观这样一个普通人的伟大之处。一乐并非许三观亲生,许三观知道后心里十分痛苦煎熬,他一度责备和惩罚妻子,并且排斥一乐。然而,许三观心底里却是最喜欢这个孩子的,只是因为没有血缘而造成了芥蒂。随着时间渐渐过去,父子二人的关系出现了转机,许三观更是多次为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去卖血。
小说前面很大一部分的卖血写得都比较轻松,在小说内容上的分布频率也比较稀疏,读来并不觉得沉重,小说的叙述也充满幽默感。而一乐得肝炎后,许三观去上海的路上一路卖血这一段,读来却格外揪心。这一路,许三观连续五次卖血。这时的他已经知道过度卖血会把自己卖死,但他却全然不顾,宁愿拿自己的命去换一乐的命。
炒猪肝和黄酒是一种美味,但对于许三观来说,只有卖血之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吃一顿,因为猪肝补血、黄酒活血,吃这一顿也算补偿卖血的损失了。
在故事的最后,许三观终于不卖血就吃上了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加两个二两的黄酒。他不禁高兴起来,对妻子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得最好。”
为什么一辈子就这一天吃得最好?因为他终于可以不用卖血,不为他人,也不被任何其他事打扰,无牵无挂,就这么轻轻松松、痛痛快快地吃喝一顿。对许三观而言,人间至乐也不过是这样了。
这个生活在底层的男人,既没多大能力也没什么大志向,一生朴实厚道,偶尔也会犯傻。他从来没做出什么事业,对社会来说,他只是一棵不起眼的小树,但对于这个家,他却是一座高山。
他用自己的血撑起了一个家,让这个家平安渡过岁月里所有的风浪。这一点就足以让每个读者为之感动,并认为这个男人是伟大的,这种伟大不在于他有多高的名声或是多大的财富,而只是坚持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这说来容易,真正做到却是很难的。现在的人们当然不会像许三观那样靠卖血去赚钱,可是小说里的“卖血”不也象征着全心全意的忘我付出吗?能这般为亲人付出,便是一个伟大之人了。
当然,也正如前面所说,一生为他人卖血最后却不能为自己卖一次,这样的人生多少也是有些悲剧性的、不完满的。人不能自私自利,但也应该常常考虑到自己,也为自己着想,不必事事都迁就他人。况且,把自己先照顾好了,才能真正有能力去照顾别人。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给我温一温。”许三观从带他卖血的人那里学来的,后来也教给跟着自己去卖血的人。人家舍不得吃,他还要苦口婆心地再三劝告。这句在书里不断重复的话,已远远不是让人嘴馋或者有趣了,余华用一句朴素简单的话,举重若轻地,托起了生命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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