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学语文课本历史课本的影响,我们想当然地认为秦朝灭亡在于它的暴政,以及秦二世胡亥的昏庸无能。那些耳熟能详的语句“仁义不失而攻守之势异也”“亡秦者胡也”也让这些观念根深蒂固。但是大家应该思考一下,自商鞅变法(公元前356)到秦始皇一统天下(公元前221年),这期间有一百多年的时间,为何秦朝底层未能掀起大起义,即使秦国也有几代昏庸的君主?
其实,中国历史中,不乏用严刑峻法统治国家的,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例如,诸葛亮治理蜀汉刑法颇重,但蜀汉“士民不怀奸,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前秦苻坚时,王猛也用严刑峻法,前秦在那时期一度兴旺;明朝太祖朱元璋对盗贼贪官污吏打击也是非常严酷。这些朝代非但没有走向灭亡,有的反而欣欣向荣。可见,所谓的暴政,并非大秦灭亡的主要原因。
其次,“亡秦者胡也”,也并非没有道理。但是商鞅变法确立的一套法度,使得秦国并不需要多么贤明的君主。秦武王(举鼎而死),秦庄王(秦始皇父亲)并非贤明的君主,秦武王死后还出现了长时间的内部攻伐,但由于秦朝的制度非常严密,从上到下都可以按部就班地工作,也未导致灭亡。美国的国父们在制定完1787宪法后,曾经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说:我们的宪法由天才制定,即使交给蠢材也能很好地执行。在当时的条件下,大秦的法律可是最先进的。就算秦二世听信赵高之言,赵高也没法把严密的秦朝体制毁坏掉,如果说赵高一人毁了秦朝,不免背离唯物史观了。
最深层的原因,在于秦朝的法律侵害了六国旧贵族的利益。才能比商鞅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吴起,曾经在魏国楚国变法,仕官于魏国则魏国强,仕官于楚国则楚国强。但吴起的变法都没有历代执行下去,究其原因,是因为魏国楚国的旧贵族势力过于强大,他们的反对导致吴起身死名裂。据《史记》记载,商鞅变法,“有功者尊荣,无功者虽富而无所荣华”,刑事法律方面彻底打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儒家观念。这在秦国是可以推行的,因为秦国发家时间较短,贵族实力不强。但是面对六国旧贵族,他们利用底层老百姓的“苦秦久矣”开始造反,终于使得秦国二世而亡!这里举几个例子:张良是韩国旧贵族,项羽是楚国旧贵族。一夫作难而天下揭竿而起,秦国身死国灭。
有朋友可能会说,归根结底还是百姓推翻了秦朝啊。首先,商鞅变法是奖励耕战,底层百姓上升渠道大大增加;其次,陈胜吴广等纯粹的农民军,一遇到秦军主力,迅速土崩瓦解,真正灭秦的是以楚国为代表的旧贵族军队;再者,史官多是儒家信徒,对法家“术法势”那一套天生不感冒,因此才有“苦秦久矣”“仁义不失而攻守之势异也”这些无关痛痒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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