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煊墨
国人一贯喜欢求人。这种说法让人很不高兴,谁喜欢求人呢?低声下气的。那么,应该说,国人更愿意求人。或者换种更委婉、文雅的说法,叫“找人”。
我钟意“更愿意”这个词。怎么讲呢?是自己辛辛苦苦努力去争取?还是低声下气去托关系走捷径呢?大部分国人还是喜欢后者。是宁可辛辛苦苦抬起头颅做人,还是愿意低声下气求人以舒服过日子呢?大部分国人依然喜欢后者。
大部分求人的人,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低声下气的人,他们常说,这不都是被逼的么?然后他们就三天两头被“逼”得去求人。
老婆去医院生孩子,为了有个好房间好床位,得求人吧;家里人从乡下调到城里工作,得求人吧;去乡政府办个证明,也得求人吧。
反正求人这种事,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何为求?下对上。
朋友之间你请我吃饭,我请你喝酒,这不叫求人。既然叫“求”,必然有低声下气的味道。平头老百姓,托在政府工作的他二舅家三哥的堂兄的媳妇的三叔的孩子的老婆办个事,这是求,是下对上。我身份低,没权没钱,你身份高,有权有钱,那你就比我高,我找你办事,就是“求”。
朋友之间,最见不得求人这件事。你和我打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如今你做官,我当农民,常在一起吃喝玩乐,我不把你当做官,你也没把我当农民看。如果我要是求你了,味道就变了。至少我在求你的时候,是低声下气的,是恳求的,心里是低了一等的,亏欠的。你或许不在意,觉得就是朋友帮个忙;或许你会在意,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官了。不管如何,以后这朋友做得就不是原来那个味道了。
所求者何事?
拎着土特产去领导家里求人的人,都会发自内心讲一堆自己所求之事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如若说,事情是道理上的天经地义,也是现实上的理所应当,那就不叫求人。
我去餐馆吃饭,花钱点菜,享受服务,道理上天经地义,现实里理所应当,我不求餐馆老板,也不求端菜的服务员。
我已婚,要想去乡政府办个未婚证明,做点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这道理上讲不过去,现实里也不合理合法,属于非分之想,这得求人。
世间大部分的事情,是在讲不清到底是不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我在单位兢兢业业十来年,资历老,干活最多,似乎天经地义、理所应当要提拔。狗日的领导提拔了个有关系的年轻博士生,啥也不会干。这不合理。但领导有领导的说法,提拔年轻、高学历的干部,符合干部培养的原则。这你也没话说。那你要想提拔,这种事情就得求人了。
所求者何事?网开一面和特殊照顾而已,于是求人者的内心,就常常是虚弱的。
能求到人也是本事,是个大本事。
托关系找县委书记一句话就从乡镇学校调到城里的人,常常比那些自己拼了命参加遴选调到城里的人,更有优越感。我和县委书记有七竿子搭得上的关系,比你八竿子才搭上,和八竿子都搭不上的,身份上自然要高那么一点点和两点点了。
大家对七竿子就能和县委书记搭上关系的人,心里的肃然起敬是很真诚且朴实的。这一点,毋庸置疑。至于那些靠自己的努力的人,往往感动的只是自己罢了。
至于骨气这种东西,不过心安罢了,又曾有过什么鸟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