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大会间隔时间计算规则:“在计算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日期与现场会议召开日之间的间隔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不计算在间隔期内。股东大会通知于早间或者午间发布的,从公告发布当日计算间隔期;股东大会通知于晚间发布的,从次日开始计算间隔期。”
2、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最晚召开前10日公告;
3、(1)直通披露
早间披露时段(6:00~8:00):允许上市公司提交拟披露日期为当日、次一日或次一交易日的信息披露申请,如申请的拟披露日期为当日且是直通披露的,经上市公司复核通过后,将于当日上午开市前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午间披露时段(8:00~11:30):允许上市公司提交拟披露日期为当日、次一日或次一交易日的信息披露申请,如申请的拟披露日期为当日且是直通披露的,经上市公司复核通过后,将于当日下午开市前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晚间披露时段(11:30~20:30):允许上市公司提交拟披露日期为当日、次一日、次一交易日的信息披露申请,对于直通披露的,经上市公司复核通过后,将于次一交易日上午开市前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日时段(12:00~16:00):允许上市公司提交拟披露日期为次一交易日的直通披露申请,经上市公司复核通过后,将于次一交易日上午开市前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2)非直通披露
对于非直通披露的相关公告,上市公司可以在交易日午间或下午3:00~5:00提交。
(3)定期报告特殊规定
对于所有含有定期报告公告类别的信息披露申请,仅能在计划披露日的前一交易日提交,且披露日期必须选择公告提交日的次一日或次一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