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信是不是都会想起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比如小学不知道练了多少遍的书信格式和信封,从称谓顶格练到此致敬礼,从收寄地址练到邮编,到最后除了写“给妈妈/爸爸/老师的一封信”,好像也没用过几遍。不知道现在的小学课本里还教这些吗?
小学的时候没有什么娱乐,那个时候互联网还没有兴起,但是社交意识又已经开始成长——那个时候的流行节目是交笔友。五湖四海的人在各种杂志的底部留下自己的姓名地址年龄和一句话介绍(通常是 本人乐观开朗,爱读书,爱看卡通,爱交友之类的)。我没有留过信息,但我确实照着地址挑挑拣拣写了好多封信,有些寄出去就石沉大海,有的回信了,都是歪歪扭扭不成熟的字,描述不同地方的生活,根据他们的回复我再决定要不要和他们继续通信下去。比如字写的好看的总比不好看的要好,距离远的要比距离近的要好,11岁的时候交一个16岁的哥哥做笔友,心里觉得特别酷。
信的开头通常是"你好吗?最近的天气不错/很差/晴",后来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启信佳",百用不腻,结尾也总爱假装有文化"就此晾笔,静候佳音"。然而除掉开头和结尾,中间全是流水账体。竟然也能乐此不疲写个一整年。
那时候的书桌最里面好好地放着一叠翻得都起褶皱的信,每当收信的那天心情总是特别好。
每一封信都来之不易,信不比即时通讯,到达的慢,等待的时间长,还会有半路被截杀的危险。
在邮箱里看到信,总会先兴奋一番,然后掏出信来摸一摸捏一捏,看看信有多厚,内容多不多,开信前总要先揣测——信里都写了什么呢,会是开心的事情吗,会是不好的事吗,很怕一下子开了看完就没了,下一封又会要等很久。
去年12月收到千穗的信,曾写道:"从小就喜欢 吃饭的时候把最好吃的留到最后,听歌听到喜欢的,就倒回去四五首,再慢慢等着回到想听的那一首。其实这样做很笨,因为好吃的通常在最后都被谁吃掉了,听歌也许还没有听到那首就会被什么事打断。可是 我也知道这样做并非没有意义,就好像万水千等来一封信,真的比微信里一百个你好晚安动人。"
这个从小学时候养成的习惯,竟然变成了一种瘾,三不五时就要发作一下。感谢现在还会给我寄明信片寄信的朋友,网络那么发达了,你们竟然还肯陪我一起疯。
然而写信归根到底还是一种情怀,聊天记录留不住的时候,你还能看到柜子深处满盒子的信,它们实实在在的被你拿在手上,它们是有重量的。每一种字迹都代表着一个人,每一句话都描述着特定情境里不可重复的情绪,每一封信都比片段式的留言要完整。
写信迫使我们每个人都慢下来,去观察去叙述,这也是为什么在20世纪已经过去十几年的今天,我依然在怀念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