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学校乐队的吉他手,是篮球队队长,也是一名出色的地下拳手。
她,是名副其实的校花,是不折不扣的冰美人。
他身边从不缺乏追求者,她同样也是。
他拼命追了她两年,为她做任何事,包括为了给她父亲治病而去打假拳。
她不为所动,甚至怒斥他:你就是一流氓,这辈子我都不会给流氓机会。
他很伤心,拼命喝酒,拼命抽烟,从小染有的鼻炎也越来越严重。
高三的毕业晚会上,他弹唱了一首《离爱不远》:才离你不远,感觉如此遥远......不管我怎么飞,都在你的旷野。她站在人群里笑得很满足。
然后,她如愿考上了一所心仪的大学,而他,毫无悬念地结束了学业。
他拼命想忘记她。所有的朋友都为他不值,都希望他能忘记。
但当她踏上大学的列车时,他从睡梦中醒来,泪水成灾,怅然若失,甚至痛恨自己。
第二天,他义无反顾地背着吉他只身来到了她的城市。他说,有她在的地方才是我的城。
他在她的学校旁边租了一间最廉价的房子,没有惊动她。几天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给一家叫‘乌托邦’的酒吧当驻唱。每晚他必唱的曲目是《离爱不远》。
在这里,她认识了麦姐,一个刚离婚不久的中年富婆。麦姐想包养他,他拒绝了。他还认识了虎哥,一个拳手经纪人。他加入了拳队,只打正规比赛。
几个月后,他兴奋地冲入高档商场买了几件衣服,尽量把自己装扮成王子。当然,他还买了她最喜欢吃的披萨。
他故作平静地去找她。她傲慢地说:我有男朋友了。同时把披萨赏给了与她同来的舍友。
往后,他开始跟踪她口中的男朋友,发现那家伙脚踏两条船。他愤怒极了,给了那家伙一顿狠揍,她知道后,报了警,让他在看守所蹲了几天。
但终于,她与那家伙分手了。
之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找不到她。再见到她时已是大二的一天深夜,他站在校门口,看到浓妆艳抹的她从一辆大奔中走出来,亲吻了一个模样很老的男人。
他热血沸腾,冲上去打了那男人,责问她,为何堕落到如此地步?
一向冰冷傲慢的她终于哭了,原来父亲需要换肾,大概要三十万。他抚摸着她说:天塌下来我帮你顶着。
他去找虎哥,说想打假拳,只要给三十万,打多少场都没问题。虎哥拗他不过,最终给他安排了三场比赛。
打完最后一场后,他瘸着腿拿起三十万现金逃也似的离开了赛场,但在一条胡同里被一大帮人截住,说他打假拳,害他们的老大损失了几百万。
他被打得不省人事,钱也被抢走了。
第二天早上他才醒来,一瘸一拐地走回出租屋,他全身痛极了,只能通过抽烟来止痛。
但痛感无法遏制,更要命的是鼻炎严重发作,痒得他满地打滚。没办法,他终于去了医院,化验单上清楚地写着:鼻癌。
风停了,鸟歇了,一切都静止了。他欲哭无泪,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但说的是:妈,其实我还好......
回到出租屋,她来了电话,催他手术费的事。
他强打起精神,洗了个澡,尽量让自己更年轻些,然后他去见了麦姐,做她男朋友,酬劳是三十万。
他们滚到了床上。但当麦姐看到他全身触目惊心的伤痕时,她放弃了做爱,并给了他钱。
他把钱给了她。她热烈地拥吻了他。他静静地流泪。
很快,他就离开了这座城市。
她开始失魂落魄地找他。她要弥补自己的过错,她要为自己的傲慢忏悔。
她喜欢他,是从高中开始的。但自己为什么总是喜欢伤害他?是喜欢被追求的感觉还是其他的什么在作祟?
但这些已不再重要,因为他死了。
听到消息时,她发狂地走出宿舍,来到‘乌托邦’酒吧,有人在弹唱《离爱不远》:不管我怎么飞,都在你的旷野......她疯子般地责问酒吧老板:为什么不是他唱?这首歌只有他唱才好听。
老板轻轻说:哦,他死了,这是我们新的驻唱。
她缓缓地走出酒吧,轻唤道:哦,他死了,他真的死了,终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