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吧,我打两个比方来解释一下“人死如灯灭,人一死一了百了”这句话。
一个比方是,有两个人进赌场赌博,两个人进赌场的时候都是带着10万元,赌了三天三夜,结果是,一个人赢了100万,另一个人不仅把带来的10万输了,又在赌场借了100万,最后也输了。两个人赌完离开时,赌场既不让那个赢100万的带钱走,也不让那个欠100万的还钱,赌场对他俩说:赌完了,就一了百了了。于是就把他们两个都光溜溜赶出了赌场,这个事,就算完了。
另一个比方是,有两个人,一个人在银行里存了100万,另一个人在银行里贷款100万,银行换了个头头,新头头宣布:原来的头头走了,以前的事就一笔勾销了,那么大家以前别管是在银行存钱的,还是贷款的,一律都一了百了了。存钱的也不给了,贷款的钱也不要了。
这两个比方就好比,两个人,一个人一直为别人付出,一直帮人,一直行善,一直吃亏,一直过着简单平凡的生活,甚至处在贫穷之中。另一个人,一直从别人那里索取,一直作恶,一直占别人的便宜,有权有钱,一直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最后这两个人死了,结果却一个样,没有区别,都是人死如灯灭,都是一死就什么也没有了,就一了百了了。
大家想一想,如果赌场定那个规矩,无论输赢结果都一样,那还有谁愿意进去玩赌博呢?如果银行换了头头,就宣布原来的存款贷款全部作废,那还有谁肯在银行存款呢?那大家就都去贷款而不存钱了。
大家想想,如果做好人与做坏人,做完了,最后结果却是一个样,那又有哪个人会傻到愿意去做好人而去吃亏受穷呢?这个世界上有那样的傻子吗?你自己会那么傻吗?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就没人去做好人了,那大家就都会争着去做坏人了。做坏人,活着时吃香的喝辣的,既可以享受锦衣玉食,又能享受耀武扬威的快感,而且只要自己死了就能一了百了了,活着时欠的债,不用还,活着时干的那一堆丧尽天良的事,也不再追究,不用受惩罚。如此这般的话,那普天之下,谁还会去做个好人!
我们什么道理也不用讲,什么道理也不用分析,单就凭这几个比方,凭这几个举例说明,我们简简单单,轻轻松松地就能想到,就能推理出,就能猜出,就能推测出,就能推断出:赌输的与赌赢的,最后的结果,肯定不一样。存钱的与贷款的,最后的结果,肯定不一样。行善的与作恶的,最后的结果,肯定不一样。
别的不用讲,我们仅凭本能应该也能意识到这一点。因为,我们的本能告诉我们:如果是一样的话,那就太不公平了,那就太不平等了。这可是违背我们的良心本性的。
那些认为人死如灯灭的人,其实是把肉体的死亡当成是生命的最后结果了,而实际上呢,肉身的灭失,不过是生命这一次循环的结束,其实这个循环结束后,还有下一个循环呢。
为什么这些人一定要认为这次肉体死亡后,就什么也没有了,就一了百了了呢?
其实,这些人是不敢面对肉体死了以后,人的感觉记忆还在的这个真相。说实话,对于那些犯错比较多,干坏事比较多,今生亏欠别人比较多,欠债比较多,而又不愿意去改错,不愿意去弥补去偿还的人来说,如果承认自己死后不是一了百了,而是还有后续,死后自己的感觉记忆还在,这些人自然而然地,第一件事就会想到,自己死后要还账,死后要受惩罚。这个实在是太吓人!这个太让这些人害怕恐惧了。
于是,为了安抚自己那颗可怜的小心心,为了能让自己摆脱这种恐惧,这些人,就耍心眼儿了,就反复自己欺骗自己,自己忽悠自己:人,只要死了,那绝对就什么也没有了,什么做恶行善的,只要一死,就了了。经过这样的反复自我欺骗,反复自我暗示,反复自我忽悠,这些人就可以暂时心安了,就又可以,该吃吃,该喝喝,快活地享受,快活地玩耍去了。
这好事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