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五号,听说王菲的新歌要出了,并没有。的的确确的一个伪菲迷。之前只知道她的两首歌《红豆》《我愿意》。太巧,他爱听《红豆》,而《我愿意》莫名其妙成了我俩的情歌,在一个正常的有点反常的下午。
讲一个故事,讲完就结束。
初次见你,早他妈忘了。一开始听到的是名字,感觉好好听的样子。我在第三排,他在最后一排。我眼中那些不学无术的人都在最后一排(当然只是因为不熟才有这种想法)。当时是被老师点名注意纪律,美丽的东西总让人难忘,比如你的名字。(此刻忽略非主流)
第一次月考就失利,安排到最后,阴差阳错但这不是小说。这才真正见到他的正脸,当然人家有女朋友哦,我也没有其他的想法。就记得当时每天聊的挺开心,那会儿的课本也简单,顶风作案对成绩也不会有影响。
没多少日子小情侣分手了,听说他还难过了一阵子,我稀奇古怪的被推到风口浪尖上,好像要接她女朋友的重任,但我还是有自知之明,也从来没以为有这么档子事儿,装傻起哄的人天天有,当真的人才是真傻。
日久生情真是这个理儿。我不知道努力学习会给我带来多美好的事情,我只是觉得考不好会很丢人。班里会按照成绩排名分成ABCD组,A组每个人是组长,在BCD组挑出组员,他很争气的每次都D组,没什么悬念我一直和他在一组,到后来也没有为什么,即使有时候老师插手安排座位,也自动把他安排在我身边。那时候啊,每天放学就和同路的姑娘讲白天我和他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本来是无聊的话却谈着谈着眉开眼笑,身边的人一个个的说我喜欢他,好吧,估计我就是这么被说着爱上他了吧。
记得那会儿总有小摩擦,一言不合就不说话。一不说话我就偷悄悄抹泪,这事儿还没和别人谈过。不管今天冷战到什么程度,都会在qq上说明天别不理我之类的话,关系就好一天坏一天的这么走啊走,走啊走。
关于我喜欢他是公开的,谁问起来我都敞亮的承认,在别人面前我是大胆儿,在他面前我没胆儿,终于人尽皆知了,我的胆儿也彻底没了。再也不敢开口说话。因为年轻,稍稍一碰都伤筋动骨。平时玩的再嗨,可角色变了就玩不起来了,从此成了路人,因为胆小,因为自知,因为没出息。
哦对他不写作业,我就跑到课代表那里把记下的名字勾了(后来不说话的日子里这事儿我还坚持着),他上课不会回答问题,我就用书挡着用老师都能听到的分贝给他说答案,还自作聪明以为别人听不到,于是俩个人被罚站。政治期末开卷考,但他的书却像刚启封的,我也忘了从哪儿弄得第二本政治书,在考前一天晚上,抄了整个书的笔记,考试为了给他送书,自己还迟到。这事儿干过俩回,后来为了不用赶夜班,我每节课下了会给他补笔记,现在想起来真是疯了。不是因为喜欢他所以做这些,而是,一种说不明白的义务,那时候对人好也不计结果,我尽力帮你,你高兴就好。可他有一次把书送人了,送人了,人了,了。
接着说到在接下来不说话的日子里,我更加肆无忌惮的喜欢他,反正你不理我我不理我,我喜欢你碍着你了?但也知道自己没戏,当时就是不顾后果的暗恋一场就算了,不奔着结果,因为没结果。和现在不一样,遇到喜欢的人都习惯去表白,被接受大家欢喜一场,被拒绝也算不辜负青春。可我当时啊,就希望他好,他一句话我万丈悬崖肝脑涂地,当然他是不会和我说话的。这种局面一直坚持了一年。
后来怎么在一起的我想想都奇怪。这段写不出来,疼。写不下去了。不好意思。
写这么久是为了说现在分手了。
嗯。想好了就这么说一下。
和平分手,没有第三者,没有吵架,更没什么狗血剧情。
能说出这话,我已经努力让自己冷静有一段日子了。
太过年轻的感情就是这样吧,经不起大风大浪,其实也没有大风大浪。
再这么下去估计得头破血流,鸡犬不宁。
分开对谁也好。
我是渣的那一方。有什么唾沫星子朝我就好了。
愿他幸福,也祝我孤独。
相遇本身就是一种恩赐与礼赠,爱过更是我三生有幸。
没必要闹得不相往来,不过大概也没有往来了以后。
好几次说分开都忍不住回头找他,就像他要回家我只是目送却站在原地动不了身。
爱这种事儿说不透,可能就是因为说不透才诱人吧。
我做好了与他过一辈子的打算,却抵不过任何看起来不算坎儿的坎儿。
我总以为来日方长,却没想到以后的你我真是路人。
王菲的歌听了无数,现在却不敢再点,每首都触泪点,心疼。
一直没有斩钉截铁的说这句话,不知道还要耽搁多久。
快刀斩乱麻吧,怕剪不断理还乱。(我知道这话说了我还会后悔,我怕明天醒过来又悔的肠子也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