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不用碰杯,
友谊无需礼物,
友谊只不过是我们不会忘记。
——王蒙
文丨旧故麻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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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我这二十多年时间里,做过令自己满意且值得骄傲的只有两件事:一件是我开了公众号,并且坚持了下来;另一件就是在文案君解散文案群后,我集结了文案群中一部分的成员创建了ACT。
人生本来就会有许多第一次,ACT带给我的第一次格外的多。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去邀请一群陌生人入群,也是第一次当了群主,第一次去主动维护一个群,第一次想去见见这些素未谋面的“熟人”......
在群中,本来并不想以“群主”名号自称,感觉会有些格格不入,但后来他们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为了不辜负“英明神武”这个前缀,我对群里的每位成员都尽量做到关心有爱。群里有几位不常露面,甚至还未冒过泡的成员,我也从未有过让他们离开的想法,只是觉得这帮志同道合的人能聚在一起,太不容易了。比起一开始文案群解散的可惜,我现在更多的是得到,那些与他们共度时光的欣慰。
这是一群有趣的人,我所说的有趣,是他们各自都有着不同的三观和思考问题的方式,却能在一起对某些事件进行探讨。不过我也承认,我们这个群的不正经,平时就爱闲话家常,说说新鲜事儿,扯扯黄段子。可就是因为这样轻松,我反倒倒觉得,生活已经如此艰难,有这么乐呵的一个群也挺好的。
挺好的,是我一开始对它的感受,不开心了互相安慰,有了困难抱团取暖。但现在,离不开它,它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群里的嬉笑怒骂成了日常,我常常很骄傲的和身边朋友分享群里发生的一些趣事,还有这群有时候神神叨叨、有时候一本正经、有时候出口成脏、有时候还喜欢分享的小伙伴。我视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好友,当然这也可能是我的一厢情愿,虽然隔着屏幕彼此了解,却也远在他乡不曾见面。
群里成员我见过的不多,二三有余,本来打算趁着自己还有兴致,还有时间,往外跑跑,在近两年把他们都见了,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时间总是紧张的让人心慌。
变化来的太快,会让人措手不及。第一次让我措手不及的是成员翔翔的出走,翔翔是群里的老大哥,平日里说话都是一本正经的领导腔,一开始不怎么习惯,后来倒也乐得听他讲上两句。
他的第一次出走,是一次群里不经意的口舌之争,或许是心中一时不悦,便退了群。这下倒好,把我急坏了,先是私聊安抚,之后又好说歹说拉他进群,大概过了几天吧,气顺过来了,自然就回来了。
这个先河一开,“退群”就不再是一件新鲜事了,中间好几次有人出走,面面退群时,我特别理解她,被群里气的,不过面面可是群里的开心果,在面面退群的那段时间,群里的故事没人讲了,大家的小板凳都积起了灰尘,大伙纷纷表示想念面面,面面是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愿意再次进群,之后便很少说话,大概也是因为之前的种种吧,变得不多话,偶尔发个表情露个面,现在好点,还能接上几句。
之后翔翔因为生病又退过一次,还有其他人好像也有类似的出走,但像昨天那样的出走,还真是头一回。
琳琳是我的至交好友,一开始其实并不是文案群的成员,是我觉得平时她比较不开心,这群有意思,想着进群后她可以开心些,便把她拉进去了。现在想想,自己这样做也的确做对了,虽然不知道进群后的她是否得到些快乐,至少,收获了爱情啊,毕竟我最大的期盼就是希望她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阳阳是我见过为数不多的忧郁男生,和我一样,狮子座,很敏感,有些性格上还特别相像,之前还特别的不自信,有些优柔寡断。他说我和琳琳是他遇到过最好的女孩,这句话我依然记得,因为我们的善意和不功利,让他觉得格外亲近。之前在他在北京,没什么机会见,后来为爱走天涯,到了杭州,见面的机会稍稍多了些。
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很有礼貌,也很幽默,还有着一些属于他的小可爱和小逗趣,总是不经意能接上让你哭笑不得的话,也喜欢说笑。不过有段时间没见了,他忙于工作,我忙于生活。见面的机会也越来越少,大家肩上都背负着不小的压力,各自都忙,我也与他们偶尔叙旧,不敢经常去打扰。
如今两人都离开了群,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一个是绝对的放手,一个是绝对的成全。
相聚是缘,我珍惜这样的缘分,因为遇见。人生不就是在不断遇见中走下去的嘛!
其实人和人的相处没有那么复杂,不过就是进退,不过就是忍让。人呀,本就是种奇怪的生物,总和本应温柔相待的人赌气疏离,却又和原该翻脸的人客套亲近,真真假假,最后连自己都搞错。
其实ACT是大家的ACT,不是我一个人的,每一位成员的出走,我都会心痛。
但人也总是在分离不是吗?想想,离开未必就是坏事。或许有一天,ACT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大家各自走散,没了联系,但我仍然会想念他们,陪我走过了一段欢快的人生路,这将永远是我最珍贵的记忆。
愿ACT的友谊天长地久,不负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