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的一天,石家庄市某专业学校内,陈同学等11名同学因生活琐事对同校庞同学不满,聚集一起,对庞同学拳打脚踢,致其当晚昏迷不醒,后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法院经过刑事附带民事审判程序,对陈某11名涉案人员根据犯罪情节分别判处不同徒刑,并判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的受害人父母亲经济损失丧葬费23119.5元,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2017年3月20日,石家庄中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指定井陉县法院执行。井陉法院接到此案,指定专人办理,执行法官首先给被执行人制定赔偿分配方案,实行一天24小时开机,想法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搜集被执行人信息和联系沟通,与促使其履行赔偿义务。并亲赴山西吕梁、古县等地通过公安机关户籍登记进行查找等工作。于1月30日,所有被执行人的23119.5元丧葬费全部到位,将此案办结。
该案牵涉人员33人,时隔三年多全部归案。
又一起校园欺凌案件造成一条无辜生命的死亡。这使我想起40多年发生在我身边的事。
我小时候家住在煤矿工人村,那是城市的远郊,离大运河很近,经常有来往船只,船上的渔民为了补给,步行上岸购买些粮食和蔬菜,去贸易市场要从煤矿的工人村路过。这天,有两位船上的渔民拎着篮子路过工人村,一群上学的学生,其中有人喊一句:揍蛮子。一群人不由分说、蜂拥而上,把那两位渔民打的鼻青脸肿,后来,渔民报案,经过审理,这群人被判了刑,最多的达四年。
那时候,学生被判刑是很严重的事情,一直想不通,小小的孩子为什么这么心狠,如此手辣,更令人切齿的是,坏。
坏的愿意指"未烧过的砖瓦、陶器",会意的意思:由"环"转义,意为少"一""环"节,不完善,即为坏的意思,这些学生天天在学校里读书,是经过烧制的,而且被锻造数年,可见,不是未烧过,而是那块坏砖瓦是天生的,缺少的一环是与生俱来的,也就是说,坏已经成为种子,深深扎根于这些人的心灵,随着时间长大强壮,那个坏只会更坏。
有了坏,好人必定遭殃,坏的种子长出来不会是利益社会的果实,还会戕害善良,败坏社会风气。
好在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坏别人付出的代价,终究会坏到自己,只是应该教会每一位孩子,受到生命的威胁我们该如何保卫自己,让生命不会成为无辜的牺牲品。
校园,应该成为名副其实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