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9时33分,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接到合作所双城收费站报案,一辆青海号牌的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路上逆行准备下高速。值班民警立即将情况汇报给大队长,大队长李文带领民警张晓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经调查,驾驶员马某驾驶青H61***号重型危化品运输车由合作方向驶往临夏县方向,本想从双城收费站下高速,但是碰到高养中心对道路施工,无法通行后为了节省时间,强行逆行从双城收费站下高速,逆行下高速时被收费站人员及时拦截。
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向驾驶员详细讲解了高速逆行的危害和后果,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项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员马某A2驾驶证也被降级。
临夏高速交警通提醒广大驾驶员同志,一旦发现走错路口,应该保持车辆继续前行,选择到就近的服务区或者收费站调头,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倒车,或停在导流线上。随着夏季的到来,高速养护施工也比较多,请广大驾驶员根据标牌提示绕行或者慢行,切不可为了节约时间逆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