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约稿是从YAO同学入学那天一直到了她毕业一个月后才完成,除了吐槽一下YAO同学的拖延症,也可侧面反映香港法学院的课业多么繁重。
文 | Clover Yao
开篇
寻得落处,领得毕业证书,可谓是正式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简称“城大”)法律博士(Juris Doctor, 简称“JD”)专业。就我个人而言,我与那些决心在香港继续香港律师修炼之路的同学不同,我放弃了就读香港地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课程(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 简称“PCLL”)的机会,最终决定回到我的家乡——深圳落脚。求学生涯结束,如今且正是恰当时候以笔墨记录点滴心得,给本人过往所付心血以交代,亦望能为读者所助益。
抉择
过去两年里,曾有多位师弟师妹前来询问JD的相关信息,以及在境外法律硕士(Master of Law, 简称“LLM”)和JD之间如何选择等问题。以下我即就香港的JD进行简要的介绍。
在香港,这知名学府纷纭的地方,拥有法学院的大学仅有三所——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此三所学校均设有JD专业,招生标准不一,但无需多言,它们均对学生个人学术能力和成绩以及英语水平有高要求。
香港JD与美国JD存在区别,因为地域不同,所涉法律判例不同,其决定所授内容的差异必然是巨大的。申请美国JD除了语言等成绩外还需考取LSAT,而申请香港JD而没有要求考取类似LSAT的考试。但这绝非代表香港JD招生或者毕业考核的标准不高,因为香港存在PCLL的一道大槛,以及香港律所招收实习生以及实习律师的标准和时间,香港JD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下文也仅就香港JD进行阐述。
何谓JD?一般而言,JD是设予未就读过英美法的学生所读的专业课程,即使是在国内就读法学本科的学生也可以申请,或者说,大部分就读JD的大陆学生中,均持有大陆法律相关的文凭。当然,JD学生中也不乏曾在英国读过LLB的学生。
JD中文虽名为“法律博士”,但其并不真正是“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名为“postgraduate programme”,分为“授课型”与“研究型”两类。顾名思义,前者是众人皆悉的上课式,后者即是专注于研究、与导师发文的一类。而JD即属于前者,由此不难看出JD的“形式地位”。与香港LLM不同,JD不偏任何细化的专业方向(比如,海商法、知识产权法方向等),其是广阔涵盖多门必修的基础法律课程(比如,合同法、刑法、侵权法等)另配上几门选修的法律课程。具体课程设置三所学校各有不同,但基本上需要修满总共3学分*24门=72学分才得以毕业。与LLM以及LLB(即Bachelor of Law,法学学士)相较,JD所学习的同课程内容更具深度和难度,所接受的评价标准更高(比如,同一份论文,LLM学生可以拿到A-~A的分数,而JD学生只能拿到B-~B的分数),所处环境的竞争力更强(JD学生之间的评分存在比例约束,请见下文详述)。
为何JD?要成为香港律师执业,一般有两种方式:
A. 通过PCLL课程获得律师执业资格;或者
B. 通过海外律师资格考试(Overseas Lawyers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获得外地律师(Foreign Lawyer)的身份。
因后者的考试难、以及外地律师的执业限制,PCLL即是意欲圆梦香港律师之人的选择之路。而PCLL的就读资格即是香港或英国的LLB,或JD(英国目前未设JD专业)。总体而言,要以香港律师身份在香港执业,LLM则不应当在蓝图中。
如何抉择?漫漫人生是于不同阶段面临不同选择,每一个抉择都造就了如今的自我。当然,影响一个抉择的因素纷杂众多,我仅从个人经历表述一二。
A. 从经济角度
与英美两国LLM以及美国JD相较,香港JD的学费已属于“经济实惠”范畴。学费外加生活费基本上不会超过国外读书生活的费用,且香港JD的奖学金的获取概率也相较国外奖学金获取概率高。
B. 从知识角度
在课程设置上,香港JD是对英美法系,尤其是香港的法律,进行系统学习。其中涵盖基础的法律研究课程,教授了基础法律研究方式技术。课程教师会指定书籍和案例开展大量阅读和研究。每个课程除了课堂作业以及课堂展示外还需要提交一份论文,并有期末考试。这种系统的教学有助于JD学生形成英美法系的法律思维。相比之下,LLM的学习并未系统地接触英美法系的整体容貌,我在与一些同课堂的LLM交流时便感觉到,他们在一年的LLM学习中却仍然未能理解英美法系的法律逻辑,也未能形成英美法系的法律思考和分析能力。
C. 从就业角度
如是立志成为香港律师,LLM必然不是首选。若是抱着“镀金”的心态在留学,最后还是打算回到大陆从业者,我建议可以慎重考虑就读海外名校LLM。遗憾的是,不同于美国JD,许多用人单位并不形式上认可香港JD的地位,将香港JD视同于LLM对待,而优待美国JD或者是名校出身的LLM(比如牛津、剑桥、哈佛、耶鲁等)。
磨炼
若说JD不辛苦,那必是谎言,或者出此言者确确是没用功的。因PCLL的学位有限,而就读JD的学生众多,JD成绩优异者可获得PCLL之席。此外,法学院还规定每个课程获得A-~A+的人数需有比例管控,即课程教授需就学生的表现在学生之间互相比对打分,在此制度下,就会产生一课堂的优秀生,但只能有少数几人拿到A段位分数的局面。此等供不应求外加比例评分制的背景必然致使高JD学生间的高度竞争关系。
我曾阅读香港张元洪律师所著的《香港读法律博士(JD)—只剩半条人命的经历》一文,虽然其中内容略存微妙之处,但总体而言,其所表达的JD艰辛确是恰恰到位的。
香港的学期设置与大多数国外研究生学期设置一致,一般三个月为一学期,上半年的学期A与下半年的学期B之间还会有为期一个半月的暑学期(Summer Term)。城大的JD一学期正常容纳五门课程,即15学分,在暑学期中最多仅能容纳两门课程,一年总共需修十二门课程才能在两年内读完JD。当然,大多数人选择三年读完JD的方式,以此稍微减轻就读压力。其中,每门课程均有课堂作业、课堂展示(presentation)、课程论文等学术任务,期末还需要接受闭卷或者开卷考试。精算下来,过去两年内,我已起草过23篇论文,其中1篇还在上个月于英国学术期刊Queen Mary Law Journal发表。
如用数字来呈现JD学习紧张度,一学期12个星期中有至少要经历10次presentation,出品5篇高质量学术论文,阅读150份以上的判例判决。平均下来,每天大约需要阅读至少2份判例判决,每10天准备1次presentation,每20天出品1份高质量学术论文。此处还未估算论文的提交日期设置不一,一般教授都在出题和提交之间留存1个月时间给学生做研究和写作,不存在论文写作时间在这12个星期中自由分配的情况。
再换一个角度来描述,我虽身在香港求学两年有余,朋友们问及香港游玩和购物之处,我均只能摇头以对。JD学生生活几乎两点一线,学校——住处。也可以说是三点一线,图书馆——教室——住处。你若问我香港的景点和购物攻略,我确是答不上。若是问我哪本书会在图书馆哪个方位哪个区域哪个书架上,我倒是可以指出。熬夜模式是基础模式,而每当到deadline时,JD学生均是开启通宵模式的。我已无法回首那过去的两年时光中,我是熬了多少个通宵,拼了多少回老血,残了多少面容。
当然,这份艰辛让我过去两年活得充实,虽然每当收拾书包离开图书馆我发现馆内早已人去楼空时,每当阅读的书籍在桌上垒成大山时,每当阅读的学术文章塞满了整个文件列表时,我总不禁埋怨生活的枯燥乏味,埋怨我所错过的那些山水骄阳,埋怨我未像其他女生那般享受青春,但我也深知我所专注地研究着的是我所喜爱的专业。此部分的起名为“磨炼”而非“磨难”,是磨不是难,炼则是恰到好处的。如今,我所具备的能力,必然有JD所炼就。玉不琢,不成器。历经JD,我不停地挑战自我,更全面地了解自身,也了解在那无垠的知识世界里,如今的我还是“无知”的。年轻的你若是觉得自己已是饱读诗书无所不通晓时,那必然是未读够,未了解清楚那份边界。越是知多,越觉知少。这份求知欲望将伴随我,浪迹一生在知识的天涯。
撰写此文时,已是深夜。千言万语,只得待后而发。承蒙惠阅,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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