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南平原某村符某,妻子早死,留下一儿子明,二人相依为命。
眼看儿子渐长大成人,为了给儿子娶媳妇计,在村外路边买了一块宅基地房子。挖地基时,挖出一条蛇,总是跟着他,他把蛇弄到庄内河沟桥头,念念有词,说如果蛇是某神仙,就进桥头一洞中,蛇竟然进洞中!于是符某趁自已盖房子有物料,在此处盖了一小庙,庙长宽高一米见方,供起了蛇仙。偶尔庄上有人来上香。
新房子盖起后,一直未住,想等儿子结婚时用,爷俩仍在庄内老宅基地生活。
一天中午,饭做好,未见儿子,符某就找到新房,见儿子明在里过玩耍,叫了一声,听见应了,转身就回。走了大概有百十步的样子,儿子明追上,一铁锹将符某拍死。
经鉴定,明是精神病,无罪释放。现在新房住,已35岁,未婚。整天穿红衣服。村上见其无收入,评为五保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