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预定,男朋友们,情人节要准备啦!”
必经的小巷子里不知何时开了一家花店,地上的剪彩还没有完全清理干净,门口一个穿着围裙的姑娘递给我一份宣传单,我接过来,被里面精致的花束美得抹不开眼睛,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大学时期。
19岁的年纪,这应该就是初恋吧
第一次见到阿言,是在一次篮球比赛上。
闺蜜M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篮球迷,那天她把我拽到体育馆,为我们学校与隔壁B学校的一场交流赛摇旗呐喊助威。
而我第一次见到阿言的时候,正是这一场友谊赛。
阿言,大学体育社团的二当家,身高1米8,他的身材在当时的我看来是极好的。每当他起跳投篮的时候,马甲线就会暴露在一群色女的视线里,当然也包括我。
其实现在想来,阿言长得一点都不帅,而我也不知为何当时会喜欢上他。
我们开始在同一班级一起上课
篮球上的一瞥让我记住了阿言这个人,我开始向身边的人打听他的消息,最后发现我们之间只不过是一个教学楼的距离。
大三的时候。
学校开了很多选修课,我托朋友的朋友打听来了阿言的选修计划,也默默地报了相同的课程。
开课第一天,我早早地就来到了教室,坐在门后面第一个位置,撑着头看着一个个进教室的学生,心里面数着阿言到底是第几个。
我就像很多动漫里的花痴一样,当那个穿着夹克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时,心就突然加速,眼睛变成桃心状。
一小段时间的观察后,我摸准了阿言选择座位的习惯,于是我每次上课都有意地选择他后排的位置。
为了你,我放弃了睡懒觉这个习惯
我从阿言的室友那里打听来了他最喜欢的食物,才知道他喜欢吃三食堂刘阿姨包子铺的肉汤包。
不知是刘阿姨年事已高,还是物以稀为贵,她每天只会做200份。
200份看似很多,可食堂每天都会聚集几千人的人流,包子很快就会卖完。
阿言的宿舍与三食堂离得有点远,我听他室友说,为了买早餐他会绕一段很长的距离,然后匆匆赶去上课。
于是,当时的我便担起了“买早餐”这个任重而道远的活儿。
其实我很爱睡懒觉。
但是在那段时间里,我竟然可以在室友还在睡梦中的时候靠毅力爬起来。
人们常说,恋爱中的男女都是零智商。
想来那时的我已经进入了别人无法理解的N次元世界。
后来因为买早餐的举动,我成了16栋男生宿舍的“名人”,也因为这样,我和阿言说上了话。
老话说:“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因为我的主动出击,终于和阿言在一起了。
我们都爱上了假想的“另一半”。
和阿言在一起的头一个月里,我们去看了六场电影。每一次我的头都靠在他的肩上,痴痴地笑。
随后的日子里,我做回了那个爱睡懒觉的自己,而阿言一直和他的朋友玩得火热。
我们似乎是两个世界里面的人,所谓的交集只不过是一场梦境。
有人说,不牢固的感情就是每个人都戴上了面具,我们爱上的只是对方表面上美好的东西。
当两个人认识得有一段时间了,我们就会慢慢地暴露自己的缺点。
我不再是那个勤奋热情的女孩,也不再为了一次简单的约会而精心地打扮自己,我甚至可以毫不保留地在心上人面前打嗝、放屁、说着恶俗的黄段子。
而阿言,也似乎从天的一端跌落下来,变成了一个喜欢夜不归宿,泡KTV,和一群哥们嘻哈闹腾错过约会,甚至会不顾对方感受的“坏男孩”。
世上最不可知的是人心。
这是我的初恋,却和大部分人相似。
有人说,初恋是一场兵荒马乱的青春。
故事中有很多人,男的骄阳似火,女的温柔体贴。
然而我们却是幼稚的。20来岁的年纪,以为喜欢就可以天长地久。
经过时间的沉淀,社会的磨砺,我们的求偶标准变得越来越复杂,也变得越来越苛刻。
由喜欢变成将就,由热恋变成过日子。
东野圭吾在《白夜行》里说过的一句话:“世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人心是复杂的,也许前一刻我们还在与心上人说着:“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情话,下一刻便分道扬镳,彼此之间成了“阴阳永不相见”的仇人。
有多少人在结婚之前已经经历了多场恋爱,又有多少人能够守住本心一成不变?
当然,世间情爱千千万,跟初恋结婚的也不胜枚举。
老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如果你跟初恋结婚了,那么恭喜你,因为你们的感情在经历了磨合和了解阶段后,经受住了生活的捶打与磨砺,祝你们白头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