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之六
胡某人去世(清光绪十一年,公元1885年)后的第二年,时值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日),按照往常的惯例,杭州城里依旧要举办盛大的盂兰盆会。有一个轻薄的男子,故意在自己的居室之前设立了一个斋醮祭祀的坛场,并且把蟒袍【《钦定大清会典》卷四十七:蟒袍,亲王、郡王,通绣九蟒。贝勒以下至文武三品官、郡君额驸、奉国将军、一等侍卫,皆九蟒四爪(趾)。文武四五六品官、奉恩将军、县君额驸、二等侍卫以下,八蟒四爪(趾)。文武七八九品、未入流官,五蟒四爪(趾)。】、补服【补服,又称“补子”,从明朝开始出现,并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时。补子用飞禽代表文官,如一品文官用仙鹤补;用猛兽代表武官,如一品武官用麒麟补。】、大帽、皂靴还有烟具、赌具等物件,一件件地搁置在壁龛里,并在旁边悬挂了一个团扇,在团扇上写着:
“雪岩仁兄大人法正。”
看到如此这般场景的人,地方上的人士都忍不住会笑出声来。
这种做法,无论如何,是不值得提倡的。这是一种十分轻薄下作的做派,既是对死者的不敬,当然更是对自己人格的贬低。见者禁不住笑,似乎也没有什么可笑的。
试想当日,胡某人红得发紫的时候,多少人想下拜在他的膝下、门下,献妻奉女似乎都无法表其深心;而今,人家败落了,人也死了,就这么作践人家,真是不厚道啊!
当然,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一个事情,那就是胡某人当日的行事,是多么地遭人嫉恨,是多么地让人怨毒啊!
胡某人的母亲活了九十多岁吧。在胡某人没有败落之前,那时候,记得老夫人寿辰,有一次是在西湖的云林寺举办的。
回顾那个时候的荣景,真是超乎人们的想象空间啊!
说夸张一点,这老夫人的寿辰,还真会让人想起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啊!
据说,从云林寺的山门直到方丈房,一路上去,悬挂的全是大大小小的京城、地方官员,各地骚人墨客奉送的祝贺老夫人大寿的文字、对联、贺幛,道贺的人有多少,看看那些密密麻麻,几回没有缝隙的贺联、寿幛等,就知道了。当然,大家不只是送送东西,近的、远的,有空的、没空抽空的,交好的、没见过面的,凡是能沾上那么一丁点关系的官员、乡绅、远亲、近邻等,全都想着法子登堂入室,跪拜贺寿,那真是人头攒动、摩肩接踵,迎来送往、络绎不绝啊!
等到胡某人身殁之后,一来老夫人上了年纪,二来,儿子的死去肯定会对老人家造成沉重的打击。不久之后,老夫人也就撒手西归了。老夫人死后,安葬的那个场面,再想想其生前做寿的那个情景,真是凄凉、凄惨,让人不胜感叹、不胜唏嘘啊!
不要说那些曾经交好的友朋不来吊唁,就连至亲至情的亲戚都避之唯恐不及,还好,这人世间,总是有一些可以称之为“真人”的人存在,老太太的丧葬中,稀稀拉拉还有那么几个人在。
当然,这个时候,胡某人的家刚被查抄不久,胡家人也怕被人指摘,再挑出点毛病来,那可真就是雪上加霜了。所以,老夫人的丧葬仪式,能够减免、能够节俭的,都从最简朴处来。比起当日的铺张来,真不啻是天壤之别啊!
那些善于观察、有些头脑的人,在谈起胡家的这一段时,常常会把老夫人的境况和《红楼梦》中的老祖宗史太君相提并论,仔细想想,这样的对比,还真是不无道理啊!
说到这里,胡某人的事迹基本上告一段落。至于胡某人被查办、被抄家的过程,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继续翻阅相关的书籍、载记、资料,甚至是可以通过戏剧戏曲、影视剧等多方位了解。
总而言之:
就胡某人一生的经历来看,像这样的人物,同时代,恐怕是找不到第二个人的。
起初,胡某人受到后来位至相国的文襄公湘阴左宗棠的赏识,开始主持杭州城经太平天国战乱结束的善后事宜,他在杭州城设立粥厂、成立难民局、兴建战争中烈士、义士的墓园;后来,他又设立善堂(慈善机构),成立义务教育的书塾,修缮名胜古迹、寺院观堂……凡是战后抚养活下来的人、送葬死去的人,赈济贫困、抚恤遗孤等等的事情,没有他不做的。
此后,只要朝廷有大的军事行动,只要各个行省有灾荒饥馑,胡某人都会慷慨解囊,每次捐赠,都会拿出万两金银,毫不吝惜。
正是这种乐善好施的慈善举动和慈善精神,胡某人屡屡被朝廷嘉奖。朝廷给他布政使衔候选道,受一品封典,而且,当初朝廷给他的这个封赏,是可以赠及胡某人后辈的三代人尊享的。
当时那些在中国经商的外国人,也都笃信胡某人是实实在在的巨富大贾。大清王朝的官方政府,需要向外国人借贷时,只要胡某人愿意在借贷书上签个名字,做个见证,那么,这借贷,没有不成的。
至于说那些僻陋小巷中的民众,身处白屋中的贫寒之士,需要在胡某人的行号、店铺里讨活口的人,他们更是对胡某人感恩戴德,交口称颂、焚香祷祝。
呜呼!
想象那时的景况,是多么地繁盛啊!
等待胡某人破败之后,那些曾经仰仗他的人,这个说自己因为侵蚀国库的钱财,已经被县官查封行号了,那个说自己的店铺被无良的合作伙伴或者伙计携款潜逃了,所有人都不愿意伸半点援手。最后,胡某人身败名裂,没有人愿意助他一分一厘。以前那些整日围着他转,在他手下做事的宾朋,这个时候,都找不见人影了。那些曾经争着献宠,同床共枕的姬妾也云飞雾散了。这些人,在胡某人成功时和败落时,前后判若两人!这就是人性的悲哀!
呜呼!
感叹后来的气象,是多么地可怜可悲啊!
难道说,他胡某人这一辈子所积累的财富,都是些不义之财吗?
难道说,就是因为这些财物是不合天理的取得,就一定要不合天理地散尽吗?
或者是因为,一个人什么都想得到,到后来,什么都会荒废掉吗?
或者是,一个人能容纳的财富就那么多,超过这个限度,就一定会倾覆吗?
或者还是,一个人的财富或者福分溢满之后,老天都会对他看不顺眼,一定要他败落、最后祸及自身吗?
梁武帝曾经说过:
“自我得之,自我失之,亦复何憾。”
难道这就是先贤对人世之间万物运行的定论吗?
谁知道呢?
(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