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人人争当网红的时代,我们的老板,其实内心是抗拒的。
今天下午开会,专业搞网络推广的江总,建议他用自己的微信,接收一些好友请求,让自己成为网红,以扩大内容影响力。
但40多岁的老板脸红脖子粗,显得有些犹疑。我猜,作为老一辈营销精英,他可能怕这样做会拉低档次、让品牌屌丝化吧。
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但换个角度想,也不妨大胆尝试。
20世纪,网红一词刚诞生的时候,确实并非一个好词。当时的痞子蔡、芙蓉姐姐、凤姐啥的,要么在网上连载一些小黄文、小灰文,要么说一些奇葩的话、做一些奇葩的事,要么死皮赖脸说自己美丽、可爱。
所以当时的网红总给人一种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等的刻板印象,给人一种屌丝感。
但从今天的角度来看,网红的意涵实质上有了很大延展、甚至变化。
过去的2016年被称为网红经济元年,这儿的网红,更确切的说法,其实应该是kol,也就是关键意见领袖。
虽然不乏新一代凤姐,但更多的,像熟知的史玉柱啊、雷军啊、罗振宇呀、秋叶老师啊、papi酱啊、咪蒙啊等等,他们很多自称网红,但本质上这些人都是一定程度的精英,并非屌丝。
这些人聚集一批信徒般的跟随者,形成庞大社群,推出自己的产品。不管是提供干货经验,提供人生洞见,提供替代性满足,不管是转网红电商,做内容付费,还是接广告,或者是做mcn。其实他们头上的网红称呼,都只是个幌子,他们是充分利用了社交网络的便捷性,以更高的沟通效率,来实现个人影响力变现的一种玩法。
麦克卢汉就曾经说过嘛,媒介本身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讯息,每一种媒介技术的产生,都会带来与之相应的传播或社会活动。
移动网络时代,网红的意涵是非常广阔的,在不同的专业领域有不同网红。这些网红,其实质是网络媒体上具有社会传播效应的那个名人链接点。
谁更早的占据了这个链接点、谁更多的把握了社群用户的注意力、谁占据更高的舆论制高点、谁占有更多国民总时间,谁就拥有了一把宝剑,就可能杀出一个黎明。
我之前曾经很喜欢一部电影《三少爷的剑》。电影中三少爷的父亲,请名师让三少爷练成了盖世武功,然后带着他杀杀人、跳跳舞、无恶不作。
以至于善良正直的三少爷悔恨惭愧不已,最终抛弃了武功离家出走,做了一个挑粪工。
他发誓再不用剑。但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一方面由于他父亲树敌太多,另一方面,打小的青梅竹马因爱生恨,暴虐成性,在江湖上被人利用。以至于家族被联手围攻,血雨腥风中岌岌可危。
于是三少爷的朋友燕十三就用剑给空中的蜘蛛引路,并说了一句至简名言:剑没有正邪之分,我们不需要用剑杀人,把对方打跑就行了。
201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