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LH
看到一则新闻:某老人在电梯内抽烟,一位同乘者上前劝阻,两人因此发生了一点争执。孰料老人心脏病发作,不幸死去。后来,死者家属将劝阻者告上了法庭,要求四十多万元的赔偿。经一审判决,最终获赔一万五千元,而且死者家属因不满这种判决,又提出了上诉。
对一个人的死,我可以表示遗憾。对这件事的是是非曲直,我无能评论。对法院的判决,我相信他们充分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因素。
但我却由此想到:作为一个人,不管年龄、地位、身份、财富、民族、种族等等有什么不同,但是你一定不能忘记你首先是一个人。既然你是人,就要知道做人是有很多底线的。突破这些底线,你不仅“不被人尊”,而且也是“自我不尊”。而要想被人尊重,首先要自我尊重。
做人的底线,当然有很多。就这件事说,不在公共场所抽烟,就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底线。不坚守这个底线,你根本就没有理由没有资格也没有可能获得别人的尊重,毕竟,你连做人的底线都没有做到。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深受二手烟的危害。在中国,几乎在任何场所,都能遇到旁若无人的烟民。种种“禁止吸烟”的警示,很多时候根本就不会起到一丝一毫的作用。如果你去劝阻这些抽烟者,至少在百分之八十的情况下都会发生冲突,而且吸烟者往往表现得比你更振振有词,更真理在握,更合情合理合法。——事实上,你根本就不要指望能与在公共场所抽烟的人讲道理,他既然能在公共场所抽烟,本身就说明了他不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你不能因为你是老人,你不能因为你是孩子,你不能因为你是穷人,你不能因为你是富人,总之,你不能因为你是任何人,就认为可以有挑战做人的底线的特权。比如说吧,不错,你是“老人”,但你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一个“老”人。是的,你是“未成年人”,但你首先也是一个“人”,其次才是一个“未成年”人。如果你承认这一点,就不能因为“老”或“未成年”,就变成令人深恶痛绝的“熊老人”或“熊孩子”。
然而,在生活中,我们却经常遇到“为老不尊”“为富不尊”“为幼不尊”“为穷不尊”“为X不尊”的人——一切“X”都成了挑战做人底线的借口。既然他们自己就“不尊”,你让我们怎么“尊”他们?
我说过,对这位老人的死,我愿意表示遗憾。然而你去网上看看,有几位网友选择了站在死者一边呢?不是这些网友缺乏同情心,是因为我们实在受够了那些缺乏做人底线的人对我们的侵害。
滔滔民意岂可违!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