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看到央视新闻播发了
要闻:
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规定时间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未成年人玩网游 每周不得超3小时。
真是拍手称快!大快人心的事情。
要问称: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甚至沉迷网络游戏问题,进一步严格管理措施,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通知》要求,进一步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段时长。要求网络游戏企业大幅压缩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的时间,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的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其他时间一律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其次,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已建成运行后,重申严格落实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要求,明确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该系统,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和登录,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含游客体验模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
《通知》明确,要加强对防沉迷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网络游戏企业提供游戏服务的时间限制、实名注册、规范付费等方面要求的落实情况,出版管理部门将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未严格落实的网络游戏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提出,要积极引导家庭、学校等社会各方面行动起来,切实承担监护守护职责,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形成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工作合力。
据悉,2019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时长,法定节假日每日累计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5小时。
对此不少家长反映该标准仍较宽松,建议从严压缩。
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需要,此次《通知》对网络游戏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段时长作出更加严格的限定,更好地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社会实践以及各种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娱休闲活动。
同时,《通知》也体现了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有关要求,并在“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基础上,顺应群众呼声,作出了更严格细致的规定。(据新华社电)
网络游戏堪称“精神鸦片”,毁了许许多多青少年,丧失学习兴趣,昼夜颠倒,作息失常,视力大幅度下降,身体健康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
也造成孩子教育失控,亲子关系紧张,师生关系紧张,有百害无一利。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希望!
孩子放松身心的方法很多,有益身心的体育锻炼和各种娱乐方式也各种各样,网络游戏这种既上瘾,又悔眼睛,消磨斗志,摧毁精神的东西,早就应该严格管控!
也呼吁有关部门严格监视管控,严格落实,一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