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青春放荡不羁,情窦初开,情愫在一两句话的交谈之间可能就产生了。喜欢一个人可能就因为他对我笑了一下。他没有一笑倾城的颜值,没有一笑勾魂的气质,可即使他什么都没有,我还是喜欢他,喜欢的死去活来,喜欢一塌糊涂。
他是个有故事的人,雅痞的气质,嗯,我就是被勾了魂吧。他身上的烟味就算刺鼻,我也愿意把脸凑过去。他哪怕不会骑车,我也愿意抱紧他,靠在他身后。可能是我喜欢的太卑微
,他是野马,心里想的的是草原,即使给他准备好了马厩,他也会跑走。我的缰绳拉不住他,他头也不回的走了,没留下一丝不舍,没有一丝犹豫。
不怪他,要怪就怪老天爷吧,他想要的,我给不了。可是他不知道,只要他一句话,我干什么都可以,只有他在,我去哪里都无所谓,真的。
很喜欢宋冬野一首歌,董小姐,有一句“爱上一匹野马,而我的家里没有草原。”听一次哭一次,哭的是自己,哭的是我自己的傻,自己的放不下。
也想过放下,可我发现太难了。每一次见到他,都会心跳加速。喜不喜欢一个人,在别人面前可以装,但自己是骗不了自己的。就是喜欢,就是放不下。可能我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吧,我见过了黄河还没死心啊,我就是要一条路走到黑呀,我还是忘不了他。
骗他说,放下了,因为听他亲口说,他喜欢另一个女孩。听了那句话之后,连续三天没睡觉,翻来覆去,睡不着,眼泪不停,好像流也流不尽。
问他,自己到底哪不好,他说都好,又问可不可以在一起,哪怕试试,他半天没吱声,最后在脸上硬生生挤出一条笑容“对不起,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可无我真的不想只做他的普通朋友。
经常幻想和他在一起,像靠在他肩上,听他弹吉他,或者看他在舞台上打架子鼓,然后他向我缓缓走来,和我告白。偶像剧里的情节像电影一样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可没一次成真。有一次,在街上闻到了和他一样的烟味,我的泪夺眶而出,真的忍不住了。
有一次朋友问我,再和他说一句话,说最后的一句,会是什么。我想了半天,那句应该是“下一次,可不可以换你,褪去一身骄傲,喜欢我到疯掉。”
分割一下子(’ω’)(’ω’)(’ω’)
我其实很爱写作,但这是我第一次把自己的文章给别人看,此文很虐,虐的女主体无完肤,真事改编。这个前言是以我的视角来写的,我还没想好后面要不要这样写。我肚子里墨水不多,大家多多指教。
忘了说,女主叫冉初南,男主叫顾萧然,这俩名字想了半个月,头发大把大把掉,然后又想出了这个由男女主名字组成的名字“南方秋风萧瑟”,土土的,我还挺喜欢。这两天我还在想其他人的名字,感觉自己像长安乱里的师父一样
看到最后一定是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