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川蜀》四 :只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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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发自简书App


要是谁胆敢触犯一中的校规,相信我,那将是他这辈子难忘的经历。

自从方国学在学校教务处声色并茂地演绎过我们和二中学生打架斗殴的场景后,我们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他用了‘公然斗殴’一词,我倒现在都还记得他说这句话后推眼镜的动作,而且强调了不止十遍。连续的一个星期,我们几个就像典型案例的要犯一样被各种各样的学校领导提审,签下保证书,写打架时的具体情节,来回奔走于校保卫科和政治部之间,在某个领导手指所指的位置签下名字。他们时而相互窃窃私语,时而用一种很难琢磨的沉默眼神看着我的眼睛,最后让我觉得我是个罪犯。

我站在某个办公室的白墙前面,做了不止一次发自内心的忏悔。虽然我并不清楚自己说了什么,但我知道我是真心的。因为只有这样,他们可能才会放过你,把你放到教室去。那些全都戴着厚玻璃瓶眼镜的领导们,他们全都长得一样,头发光秃秃的,脸上的油光比头上的灯光还亮。鼻子塌下来以便能抵住滑下来的眼镜,他们双手合十放在下巴那里,自以为是心灵鸡汤和无所不知的侦探。而他们的背后面,墙上挂着一中的校规。

一块三米长,两米宽的木板子,周围镶着严肃的金边。这样的校规牌子挂满了每一个教室。对,这就是一中的特色。素来以严谨治学著称,那些条条款款,像咒语一样笼罩着校门以内的天空。

初二四班的班主任叫冯之竹,我们私下里叫他‘蜘蛛’。等校领导决定好我们的处理意见后,蜘蛛和五班的班主任又把我们几个叫到他的办公室。黑哥,锥子,我,以及韩子非,另外还有张檬,呈一字形站立接受新一轮的审判。我在一年级时候的班主任因为某种原因离开了学校,现在是蜘蛛接管我们班。他的脸色铁青,要是不出意外的话,他会负责到我们班初中毕业。

最后,我们几个被要求抄校规里的其中两条三百遍。那两条是关于学生闹事的。字迹要工工整整,直到抄到蜘蛛满意为止。就在昨天,我和子非的爸妈都被传唤到了学校,我妈妈哭哭啼啼,求学校领导不要开除我们。事实上,蜘蛛也并无此意,但他的危言耸听敲打着母亲们的心尖,这足以让她们掉眼泪。表现比较反常的是子非的父亲,当他听到自己的儿子是和二中一个叫丰鹏的孩子打架时,他竟然冷哼一声。

这个举动让蜘蛛大为惊愕,他为此多花了十几分钟和子非父亲交谈。我不知道他们具体谈了什么,但内心总觉得怪怪的。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蜘蛛看子非的眼神都是怪怪的。我记得以前问过父亲子非爸爸和丰鹏的爸爸发生过什么啊,他却闭口不谈。

这个世界总有秘密,大人们有,我们也有。

我的秘密就是想着阿雅的好,想着她如何只递给我纸巾而不递给别人,我为此差不多想了好几个星期。我在少年时第一次有了心事,这一点连我最好的朋友韩子非都没有看出来。直到,我终于有了验证这一美好想象的机会。

卫兵和卫雅是两兄妹。要靠近卫雅,卫兵无疑是一座大山横在中间。初中部的大部分男生都知道,卫兵对他妹妹非常溺爱,卫兵虽然处在初三的一楼,他妹妹在四楼,也就是我的隔壁班,但他们总在一起。他们一起来上学,卫雅坐在她哥哥自行车后座。他们中午一起吃饭,就在食堂角落的最后一排,有两个座位几乎是专用的。放学后他们一起回家,卫雅就在自行车车棚门口等他。除此之外,能靠近卫雅的机会就在课间了,但这也是最难而且极其危险的部分。就一中校园的教育大环境而言,任何一个靠近人们心目中的女神的男生都将陷入众矢之的。大概有一万双眼睛看着你呢,你不知道这其中是不是有代替校规执行规则的眼睛。在一中如同咒语一般的校规牌子里,其中某一条就明文禁止了学生谈恋爱。要是谁胆敢触犯这一天条都话,他肯定就会和校园告别。在一中建校以来的历史长河里,强拆梁祝这样的故事桥段还是发生过不少。所以每当我站在走廊里佯装感叹天空时,就连偷偷看阿雅的眼神都是小心翼翼的,我得装作什么心事都没有,和我们班的几个哥们儿吹牛,调侃,给每一个经过我们班区域的男生上上课。我们玩‘千年杀’,一种盛行却又卑劣的游戏。规则很简单,趁人不备,用握成锥形的双手狠狠的捅别人的屁股一下,让夹着腿的惨叫声响起。这种惨叫声如同音乐一样,总能让大家高兴高兴,甚至还能放松一下心情。

我们中学生有很多这样的游戏,并且大部分都建立在别人轻微的痛苦之上。这种轻微的痛苦不会影响到友谊,除非你过火了,或者对方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所以你得认清周围的人。更多的时候,它反而能促进友谊。这种中学式的朋友关联其实很奇怪,。有时候我在想,人为什么要互相伤害来博取乐趣呢。

自从我帮张檬打架后,我在初中部的名声就稍微远播了一些。要是反二中联盟真的存在的话,那我就是一个英雄,一个伙伴,一个敢作敢当值得信任的人。我很快混迹于三五成群的学生之间,在初中部建立了自认为良好的关系网。我记得有一天张檬信誓旦旦地对我说,不管今后我遇到什么麻烦,他都会在我前面挺身而出。

我不怀疑,因为我已经有一个这样的好伙伴了,那个人当然是子非。

有一天卫兵叫我放学后和他一起去打台球,阿雅也去了。那是个晴朗的冬天傍晚,我们骑着自行车穿过东山街,由主干道骑到商业广场。那是一大片由KTV和酒吧组成的娱乐中心,虽然我在富顺生活这么多年,但像成年人那样穿行于那种场所还是第一次。台球场的高年级学生比较多,卫兵给我介绍了好些人,他们喜欢边打台球边讨论,数学题,足球,女朋友以及某某老师的轶事,我们边打台球边聊天,互相熟悉不过是几分钟的事。

阿雅则像她哥哥生的小尾巴那样,到哪儿她都跟着他。也不说话,就安安静静的抱着卫兵脱下来的衣服坐在旁边。

我记得那天有个身材很壮的学长递给我一支香烟,他自称是高二的,叫张穆,并且听说了我的事迹。

“我听说你在大街上和二中的人打起来了,帮了张檬一把?”

他说,替我点燃香烟。我呛到了,那是我第一次抽那种又苦涩又干燥的东西。

他笑了笑。

“没事儿,以后习惯就好。”他拍拍我的肩膀,“张檬是我弟弟。”

我多少有些惊愕。

他侧了侧脸,“我弟弟总是惹祸,莫名其妙的打架,不过我很幸运你能在关键时刻帮他一把。”

他说。现在我终于明白卫兵为何要带我来这里了。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信任。那天我和卫兵打完台球后,又去KTV包了夜场唱歌,我第一次回家很晚,所以我打了一个电话骗我妈妈,说我要在学校做作业。后来在KTV还碰到了张檬,我们互称对方为兄弟,用包间里的玻璃杯喝啤酒,我也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所以很快头就晕得天昏地暗。我记得上一次喝酒,是我偷偷喝了爸爸放在桌子上没有喝完的最后一口啤酒,我把它倒进白色瓷碗里,好奇的尝了一口,味道很怪,但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妙。

酒精的最美妙之处,就是它能让你变得勇敢些。

我已经晕得在KTV包间里睡了一觉,醒来后看到卫兵他们还在喝,张檬比我想象中的老练,正一个劲儿地对着某人劝酒,有人在话筒里没命的嘶吼。我的头开始发痛,酒精的作用就像有一个小电锤一样在我脑袋里面敲击我的脑叶,我给张檬打了一声招呼,他似乎没有听到。我从沉闷的房间里出去,那些原本掐着我脖子的空气一下子就松开了。

我摇了摇脑袋,走廊里仍然充斥着各个房间里传出的歌声,他们的歌喉全都像屠宰场的猪叫一般,杂乱并且难听。我穿过那些走廊里那些闪着金光的灯,在其中的一个走廊尽头找到了厕所。我花了两分钟洗凉水脸,发现头不那么痛了。在我睡着期间,妈妈给我打了两个电话。一看时间,已经晚上九点了。

急忙跑到门外面去,接着对妈妈撒了另一个谎,好说歹说才蒙骗过去。挂了电话,仰头才发现空气里正飘着毛毛细雨。夜风很冷,那些随风摇动的细雨在店铺旁的荧光灯下看起来像银针。折返回去后,和卫兵张檬打了招呼就准备开溜,他们全都已经喝到醉眼迷离,死活不让我走。最后我以自罚一杯为代价,喝了一大杯啤酒才得以脱身。刚走到店铺门口,卫兵就追了出来。

“会长…”

我扶着他。他虽然强装镇定,但我已经感觉到他醉了。他和平时的气质不大一样,双眼猩红,嘴里哈哈喘着热气。他扶了一下自己的眼镜,把手放进裤子口袋里。

“我没事。”

他说。阿雅不知从哪里走过来,她端着两杯热咖啡,给她哥哥一杯,另一杯自己捏了一会儿,反应过来又递给我。我笑着婉拒了。

“小智,帮我把我妹妹送回去一趟。”卫兵指了指门口,“我今天头有点晕。”他捏了捏阿雅的脸,“我晚点回去,给妈说我去同学家了。”

阿雅看了我一眼,突然的,我竟有些窃喜。卫兵叫我不用扶着他。他把阿雅之前给他的咖啡递给我,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拜托了。我和阿雅看着他走回包间。屋里传出不醉不归的口号。

天知道,或许这是我有生以来最高兴的一次。想着马上能和阿雅单独走在一起,竟让我的身体颤抖了一下。有一股电流,它像闪电一样击穿过我的心脏。

但我什么也没有说,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眼睛却故意绕开阿雅往门口走去。我感觉到她跟着我。内心又忍不住窃喜。我本想转过脸说些什么,但我们一前一后之间,那些空气像凝固的双手一样捂着我的嘴巴。

外面还下着银针一样的毛毛雨。商业广场已经没人了,整个广场一片空旷,只有淡黄色的路灯光和两家尚未来得及收摊的烧烤店。后面是歌舞笙箫的KTV商铺,前面是偶尔极速窜过车辆的主干道。那些翠绿叶子的冬青树,一排排整齐的站立在道路两旁,雨水轻轻拍打着他们的叶子,上面泛着雨水和空气的光芒。我和阿雅牵着自行车一前一后的走着,眼下正是冬青树的熟果期,那些散落在路边的紫黑色浆果被我们踩出声响。

很安静。我们之间没有对话,甚至连平时相遇互相问好的客套都没有,始终隔着两三步的距离,好像就那样走过了半条街。安静到似乎只能听到脚下浆果爆裂的声音。

我知道阿雅家的位置,需要穿过好几条街和学校,到达新车站。车站对面有一个小区,那里有一条窄窄的水泥地通道,穿过通道,里面能看到一排盆栽的桷兰树,阿雅和卫兵就住在那些树后面的其中一栋楼里。我记得几周前的某一天,我和子非骑着自行车去沱江支流钓鱼,看到过阿雅回里面去。我们还隔着公路互相挥手打招呼,她不知道的是,当她转过脸,我就已经开始在思念她。

“要坐车吗?”

走着走着,我停下来了。雨虽然不大,但距离远了衣服也可能会湿透。天知道我是怎么回事,第一次和她单独走在一起,我几乎忘了自己还牵着一辆自行车。

“嗯。”

阿雅点了点头。我调整好自行车,让她坐在后座上。刚一感受到她坐在我的自行车后座的重量,我的心脏就止不住的怦怦乱跳。我载着阿雅穿过中心车道转盘,那里面是富顺县城的标志性建筑。一座旋转着向上如同花朵开放一样的建筑物,它俯视着四周的一切。

“那天,谢谢你。”

骑得很慢,像散步。

“什么?”

隔得这么近,我几乎能闻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淡淡的体香。多么美好啊,我喜欢的女生就坐在我的自行车后座上。

“那天你递给我一张纸巾。”

我说。

“没什么啊,你们班我就只认识你和韩子非。”阿雅笑了笑,“不过,那天你确实被揍得挺惨的。”

“我的牙齿掉了半块。”

我也呵呵笑笑。前面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段,但我没感觉到一丁点累。

“你知道我家住哪儿吧,小智。”

“知道。”

“我哥哥以前经常这样带我出去,又不带我回去。所以我都是一个人走回家的。”

“你说卫兵会长吗?”

她点点头。我真想回答到以后我愿意每天就这样送她回去,但我不敢说。喜欢是一种距离,一种害怕,一种近在咫尺却不敢触碰的小心。我们骑在路上,雨却越下越大,还没骑到学校,我的衣服表面已经湿透了。阿雅大概是突然觉得冷,手试探性地微微放进我的衣服口袋里。

那一瞬间,我的心脏再次被闪电击中。我差点摁住刹车。

“怎么了?”

她问,我一阵惊惶。

“没什么。”

我双脸微微泛红,脚下蹬踏板的频率突然就加快了。我们在雨势越来越大的细雨中骑同一辆自行车前行,那些兴奋而美妙的感受在我内心被酝酿,真叫我想大声喊阿雅我喜欢你之类的话。雨滴拍打着我的眼睛,让我独自眯着眼笑。

“冷不冷?”

我问她,阿雅那天晚上穿着一件不防水的毛衣,她的长发快被雨水浇湿透了。我在路上停了车,她跳下来笑着躲进路边的一棵冬青树下,我们一同钻进那棵树的庇护。雨突然就下得很大,还没来得及反应,我的衣服表面就完全湿透了。幸好是皮衣。阿雅就不那么幸运,她无奈地对我吐吐舌头。

“冷不冷?”

虽然事实摆在眼前,但我仍然像个傻子一样问她。阿雅笑着对我摇头,她的手里,还捏着那杯她送给我的热咖啡。我顿了顿,看着她。

我们就站在学校拐角街道连接公路的那个路口对面。路边有一个中石化加油站,但里面没有一辆加油的车。在加油站的对面,我们站在最大的那棵冬青树下面,那些成串挂在树丫之间的紫黑色小浆果就在我们头顶上。

突然,我用力的把自己的外衣脱下,强迫自己把外衣披在她的后背上。现在轮到阿雅发愣了。她看着我,眼睛对着我。我呼吸急促,感觉之前喝的啤酒重新从胃里回到了我的脑袋中。它融进我的血管里,让加速流动的血液压迫我的脑叶。

我很冷,但我的心突然变得很热。

“你不冷吗?小智。”

我还剩一件单薄的内衬,夜风比我想象中的冷。

我摇摇头。

她笑了,淡淡的,侧脸看着我的眼睛似乎多了不一样的光芒。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还没有见过阿雅如此浅的微笑。只是嘴角的微微一皱,那对我来说…那是如此与众不同。

“真的?”

“真的。”

阿雅没有把衣服再递还给我,我们在树下心照不宣的等了一会儿。等雨下小些再走吧,她说。我们聊了聊冬青树,聊了聊那些它在春天里开的小花。我记得小学的时候,我们班的那些小姑娘们很喜欢冬青树的小花,她们从自己的头上撩一根长头发下来,把小花串成一串,做成某种形状,然后夹在书里。那会留下一块淡淡的痕迹,但书会染上花香。

“我到现在还保存着那些书。”阿雅对我说,她吐了吐舌头,“虽然我脑子很笨,成绩差。但我很喜欢书。”

我看着她。不管从何种角度看,我都觉得她很可爱。她说自己很笨?我的内心当然反驳,她只是单纯善良而已。她笑着,那份甜蜜几乎融化进她周围的空气里。

“我宁愿把书丢进水坑里也不愿意它染上花香。”

我说。

“为什么?”

“不知道。”我耸了耸肩,“我们小时候就是这么想的。总之,我们不能和小姑娘们一样,我觉得男生们总有更紧要的事做。”

“比如说呢?”

我们站在那棵树下,雨还在下。但我们聊得很投机,和阿雅说话,让我忘记了寒冷。

“掏鸟窝,捉癞蛤蟆,或者用弹弓打鸟。”

阿雅哈哈笑了,那些浸湿她头发的雨水从她发梢滴了下来,直到她打了一个喷嚏。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我很少像这样打开话匣子,而且是一个快乐的话匣子。不知道为什么,此刻那些充满了欢乐的故事总在我的脑袋里冒出来,让我禁不住对阿雅说。我们在那棵冬青树下聊了很多,我了解到阿雅的爸爸是个公务员,而她妈妈是个生意人,她家有一只肥胖的外国短毛猫,她叫它咕噜。这让我不禁幻想她穿着一双毛拖鞋站在窗台呼唤一只正在外面屋顶晒太阳的懒猫的场景。咕噜咕噜……她是这么叫的吧。她家住在小区顶楼,阿雅爸爸在上面盖了一座小池子,里面喂了两只分别叫大甲和小乙的巴西陆龟,名字都是她取的。水池里面还有几只金鱼。除此之外,她的卧室里还养了一只小仓鼠,她给那只仓鼠取了一个很不相称的名字,叫怪兽。

阿雅对小动物的喜爱,几乎超出我的想象。

我对她说我们家养了一只恶犬叫大黄,她又忍不住笑。我说大黄是一只狼狗,目前的地盘在西湖。这点我倒没有夸大其词,我家的大黄的确统治了西湖的狗群。就它那个身板,出门就像皇帝巡视疆土一样,后面永远跟着两只癞皮狗。可突然有一天,大黄很晚才回来,它身上带着伤,往后的每一天,它也都每天很晚才回来。

听到这里时,阿雅露出一副很担心的神色。

“它为什么会受伤?”

她问。我笑了笑。

“明天再告诉你。”我说,指了指前方,“现在雨停了。”

她立刻露出一副失望之色,微叹了叹。雨什么时候停的,我也不知道。但我很高兴那时我喜欢的姑娘第一次聊天就和我聊得投机。少年时,我们都单纯得像张白纸,彼此心照不宣,唯一的藏藏捏捏也只是掩盖不住对彼此的喜欢。我有种感觉,阿雅也是喜欢我的。虽然我们都还不懂喜欢的感觉是什么,但我知道,她或许也明白。当我们看着对方时,连空气都觉得晴朗。我们会笑。

我载着她回到新车站那边,路上她又打了几个喷嚏。已经差不多快深夜十点,本来我以为她爸妈会担心,但阿雅说他们不在家,他们总是不在家。她说爸爸工作很忙,妈妈又老是出差,大部分时间,她都是由哥哥卫兵照顾。我把她送到那几棵盆栽的黄桷兰旁边,阿雅把衣服脱下来还给我。我牵着自行车,她站在她们家公寓楼门口,我们停了一会儿。

“嗯…很谢谢你送我回来。”

她说,突然变得更加礼貌。与其说是礼貌,不如说是生分。我能理解,因为我也是如此。正如两个同坐在公交车上的人,下了车就不得不产生距离。

我低头,挠了挠后脑勺。“没什么。”

停顿,时间在她家公寓门口那些黑漆漆的空气里流过。

“那…我上楼了?”

“嗯。”

我点点头。

“谢谢你啦。”她又说了句道谢的话,我本来想说什么,但又想不真切,欲言又止。阿雅上楼后,我只好推着自行车离开,走到水泥小道尽头回过头时,看到她在三楼的窗前朝我挥手,我亦朝她挥手。会心一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好梦。我梦到和阿雅一起在西湖畔散步,我们穿着相同款式的蓝色帆布鞋,她追问我为什么大黄会受伤啊…我笑着,仍然说下次告诉你答案。下次的下次,希望下次永远都能看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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