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创造了人类,人类创造了阶级。
伟大的盖茨比,盖茨比真得伟大吗?
我很心疼他。
出生在底层,但是从小自命不凡,16岁就离家闯荡,终于在努力和机遇下成为一个有钱的成功人士。
他爱富家小姐黛西,但结局是注定了的。他为什么在一无所有的时候爱上了戴西,真的仅仅是因为黛西的善良可爱天真烂漫吸引了他吗?对于一个雄心壮志迫切想要冲破自己阶层的穷小子来说,黛西就是他梦想的一种折射。他不是爱黛西,而是爱他的抱负。
见黛西的第一面,他还是一个贫困潦倒的年轻人,但身上的军装让他只有伟岸的军人形象。在本可以有机会亲吻黛西的时候,他却犹豫了,他说“亲吻了那个女孩,我将永远爱上她,所以我停了下来。” 但最终是感性战胜了理性,他还是亲吻了黛西,陷入这场成就了他却也毁灭了他的爱情。
就像衣着褴褛的人渴望一身漂亮的新衣服,偶然得到了一次试穿的机会,却最终不得不因为囊中羞涩而脱下它。对于盖茨比来说,戴西就是那身漂亮的衣服,不管他以后遇到如何美丽的衣裳,都不及他第一次看到的那件衣服。因为在最需要一身漂亮衣服的时候,他第一次见到了它,却没有能够拥有它,那这件衣服在他的记忆里便永远有着一种无法企及的美。
他努力,努力,再努力,为的是有一天能够有足够多的钱和底气拥有黛西。5年,当他终于成为有钱人的时候,黛西却早已经嫁给了一个家世显赫的有钱人。
短暂的重温旧梦,他紧张地像个小男孩,快乐地像个少年。他要夺回黛西,夺回这个其实从来都不曾属于自己的女人。可是戴西,怎么可能回去?
盖茨比死了,在以为自己最终得到爱情,得到戴西的时候。
盖茨比是失败的,因为他尝试复制过去,填补自己还是一个穷小子的时候遇见一个美丽的女人却无法得到她的那种内心的空白和遗憾,这注定是一场悲剧。
盖茨比是伟大的,因为尽管历经沧桑,他却仍旧没有学会成年人世界里的生存法则,他的心里还住着那个偏执却单纯的少年,他耗费一生,只为将他第一次遇到且爱上却从未拥有过的黛西拥入怀中,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