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卖点》连载001:超级卖点它的本质就是策划一道选择题
好功夫策划在全案策划业务洽谈的前期中,经常听到客户对我说:孔总,要不帮我们的产品先想一句广告语呗,最好和王老吉的一样牛,“怕上火喝王老吉”这个广告语一样。实在不行想一句和“累了困了喝红牛”这样的也行,这二句广告语我太喜欢了。如果广告语我喜欢上了,咱们的全案策划合作基本就敲定了。我心里想,天哪,这那是一句广告语的问题,这分明就是一个完整的营销策划的问题。
随着市场竞争的进一步白热化,很多厂家品牌在发展的过程中越走越偏,他们都意识到广告的重要性,把大量的精力都耗费在投放广告、做促销活动上。然后将营销晾在一边,即使做了营销工作,也不过随便做做,想几句顺口溜的广告语,并没有实质性的策略行动支撑。但是,厂家品牌不应该把营销放在被人遗忘的角落里,营销不仅仅是一个功能,而应该是企业发展的发动机。
殊不知,市场早就已经在变化了,市场的产品已经由当初供不应求,到了供大于求的时代,也就是说到了存量博弈的时代了。老的一套不管用了,用旧地图是找不到新大陆的。
其实,这二个现象,恰恰都说明了一个问题,企业主不重视广告语,不重视营销策划。广告语呢,认为别人有我也有就行了,营销策划不重要,有钱投广告就行了,这二个都是一大误区。
早期在洽谈全案策划业务的时候,我一律用USP理论和客户沟通,发现只有那些大品牌的高管和部份资深营销人才听得懂,而我们服务的恰恰都是中小企业品牌为主,这让我很苦恼。这个洋理论也许是水土不服,也许是理论没有更好的进化,只写了一本书《实效的广告,USP》就停更了。为此,我不得不重新整理出超级卖点的理论。超级卖点理论,也许是因为它是USP理论的本土化语言,也许是因为非常适合国情,最终的策划结果都非常有效。
谈超级卖点理论前,我先简单的给大家阐述一下USP。 USP是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的缩写,翻译成中文即“独特的销售主张”,是美国人罗瑟·瑞夫斯(Rosser Reeves)在50年代首创提出的。
瑞夫斯将USP理论定义为三部分:
每一种商品都应该拥有自己的独特性,并通过足量的重复,把这种独特性传递给受众。瑞夫斯的USP理论的核心就是发现商品独一无二的好处和效用,并有效地转化成广告传播的独特利益承诺、独特购买理由,进而诱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从而实现商品的销售。USP理论的运用,可以使广告活动发挥得更有效,是使成千上万的广告策划成功的一个秘诀。
(1)明确的销售主题。
广告必须对消费者有一个明确销售主题,必须对受众说明:买这样的商品,你将得到怎样的特殊利益。这一主题,应该包括一个商品的具体好处和效用。
(2)销售主题的独特性。这一项主题,必须是独一无二的,它应该是竞争对手无法提出,也不能提出的。它最好没有被其他竞争者宣传过,是一个品牌或者诉求所具有的独特个性。
(3)销售主题的普遍性。
这项主题,必须很强烈,足以影响上百万的社会大众,它是必须能够推动销售,必须能够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促使新顾客来购买商品。
在实际操作中,“独特的销售主张”就是产品提升销量的核心,也是营销传播的核心,必须清晰清楚地把它表述出来。
在实际操作中大部份的“独特的销售主张”都会化身为广告语或者广告口号形式出现。而广告语很多时侯为了普遍性,易传播性,用了压韵甚至顺口溜的方式创作。顺口溜恰恰是大部分企业主都可以自主创作的,顺口溜嘛谁不会呢,还花几十万,上百万找你做策划,我钱多得撑了,这也许大部份企业主的观点。这也许就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意思了,正如汉桓宽 《盐铁论·和亲》所说:“知文而不知武,知一而不知二”。
超级卖点理论,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些难题,也让服务过的客户赚得盘满钵满,我们策划的案例,有些客户用了十几年不曾更换,有些客户虽然不断深化,但是核心的广告语,核心的元素,包装外观等不曾敢动半分,不断沉淀成了品牌资产。
那什么是超级卖点呢?
超级卖点有多种角度,可以是功能,可以是工艺,可以是材质,可以是外观,可以是年份,可以是这个品牌虚拟的某个特质。
在海量的产品中,超级卖点就是一把打开市场的金钥匙,轻轻一按,亿万消费者像潮水般向你涌来,
一种熟悉感,一种这是我想要的,消费者看一眼,听一下,就喜欢它,记住它,并掏钱购买它,这就是超级卖点。
超级卖点它的本质就是策划一道选择题,策划一个选择的逻缉,让购买者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逻缉,快速赢得消费者的选择。
超级卖点的本质就是超级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