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卿说:“我喜欢莫泊桑的那句话,生活不可能像你想象得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得那么糟。”这是一个五旬女人的空间转发。她还是个当老师的。
由此,你读到了什么?
我读到的是:盲目的跟随崇拜;甚至,就是奴性!这个女人如此,董卿亦然。当然,二者的区别在于:这个女人转发时居然连“董卿说”三个字都舍不得删掉,嫣然董卿也成了某种正确性的化身和裁判。
我听到的是:莫大爷在地下乐——他断然想象不到,自己的一句随笔置辞,一百好几十年后居然还会被泱泱大国第一传媒的头号女主持啧啧赞美,更遑论膝盖比这俏娘们还软的更俗之人。
不妨换个角度。如果有人一本正经跟你说:吃饱了就不饿,吃多了又撑得慌,你会因此“喜欢”然后当回事地转发吗?!呵呵,估计你没病到这个程度。然而,被两个女人相继学舌的莫大爷的两句“真言”不过就是这个水平的话,是连郊区农妇都懂得的肤浅道理。于是,这个女人有病,董卿也一样。
这么两句废话就让两个女人膝盖发软的原因是同一个:说话之人叫莫泊桑;未必真了解他多少,但朦朦胧胧知道是个大师名人那种。那么,who is 莫大爷?不用提什么与契科夫、欧.亨利齐名的欧洲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什么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家及其成名作《羊脂球》;我想提的是另外两件事:其一,弗洛伊德老爷子曾经尖锐指出,沉溺于文学或艺术创作之人,往往于现实生活中屡遭挫折(抑或他们就不擅于活在现实里),而作品就成了他们排解内心压抑的出口和工具。其二,莫大爷很短命;且他于区区43岁离世之前,早就是个精神分裂的重症患者。
二者相加,至少可以说明另外两件事:其一,莫大爷在“晚年”会经常说胡话;其二,即便是他老人家不犯病时候说的话,对你出门捞世界也未必有益,甚至就是害你!运用同样的逻辑,我笔下也嘲讽过不久前拿莫言的“真言”当天条频频发朋友圈的没脑子之人。
英雄崇拜,几乎是全人类的共有心理和行为。除了极少数精英和和另一头的二愣子,绝大部分人会选择跟随和模仿他人的角色取位和行为方式,因为这通常意味着相对的安全,至少是死了也有大把人陪绑的结果。值得论的、也最容易出笑话的是谁够资格做英雄,以及英雄们说的啥干的啥才值得崇拜模仿。引发这篇文字的便是如上的此类笑话——其一,一个小说家够英雄吗?别说他晚年就是个精神分裂者。其二,英雄放屁显然没人会模仿,英雄的屁话就值得尊崇吗?!或言,凡人的滑稽和可悲在于:他们常常忘了英雄也会排废气,就如同他们也会讲屁话俗话废话。再抑或,同样的话出自英雄之口就会被捧为金科玉律,凡人通常不敢或懒得对其举起自我评判的尺子,而是会本能地犯起脑无能和软膝盖病;相反,别说出自农妇,即便是近旁的真明白人讲出来也会被扣上牛逼逞能不随众的脏帽子。我曾经意味深长地写过:不是你丫说的不对,而是因为你丫就住在燕郊跟我们一样的小区里......
呵呵,我没忘了自己的淡操心——董卿也好这个女人也罢,提提莫泊桑凑一条转发而已;出门该干嘛的时候,她们根本想不起这位死了一百多年的爷说过什么,更不会照本宣科付诸践行,因为门外的利益交换机制和博弈法则跟他老人家屁关系没有。他既不知道百年后的世界,更不懂得现今的中国人。
如上文字一经发布,随即惹恼了当事的那位女人,呵斥本人曰:过分了啊!我回复:嗯,没错。呵呵,无脑和软膝盖到这份儿上,当然过分,引发舒某的口诛笔伐也就是自然之果了。